书城历史魔鬼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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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寿春故郡(日记)

元朔六年,七月三日,晴

我受够了,我凌少华这辈子都没这么窝囊过,老子可是顶级摄影师!靠,原本准备参加POYi的,不知怎么一阵闪电狂劈我乘的的士,妈的我记得自己被一道闪电劈中脑部,结果就来到了这鬼地方!真是够受,身上除了衣服,圆珠笔和笔记本和相机这三样摄影必备物品之外别无他物,这要我怎么活!第一天就被官兵当做外域胡人追杀,还好我受过训练跑得快,跑到一个种菜老农家,讨要了件粗布衣服。(好吧其实不是讨要,是我偷的。没办法,老子又不懂文言文。),才蒙混过去。

不但这些,更重要的是我身上没钱!(估计有钱也花不出去)可恶,害得我蹲在一个烧饼店流了半天口水,终于才啃到了一位老奶奶吃剩下的烙饼。(老奶奶:原本想带回家给旺财吃的。)

再这样下去,我肯定会死掉的。从酒馆我打听到,我所处的地域靠近寿春县,也就是淮南国国都。现在是汉武帝元朔年间,正是大汉强盛的时候,但估计没多长时间后就又要打仗了,如今的汉朝哪里最安全?当然是什么都不用管的太学。所以我决定今天去州府碰碰运气,说不定会被举荐到太学,到时候就不用受军训时的窝囊气了。(......)不过在此之前,我一定要写一封能证明我身份的信,让两千年后的那些榆木脑袋们都看看,到底存不存在穿越这种事!:

“亲爱的汉朝朋友们,你们好!我叫凌少华,三十六岁,今天已经是我穿越到汉朝的第二天了。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真的是个现代人,也就是说,我来自未来。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我来自两千多年后,在那里,有着各种灰黑色石头(混凝土)和细铁棍(钢筋)制成的高楼大厦,还有各种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像铁方块(手机)了,电水墨画(电脑)之类的。人们出行会乘一种铁皮车(轿车),长途还会乘铁皮鸟(飞机),有时候人们想逃离地面,还会乘一种很牛的巨型铁皮鞭炮(火箭),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的呢?比你们的竹简轻便一千倍的纸张,比馒头更香更方便的泡面,你们肯定是无法想象的。

我现在就有个从未来带来的东西,名叫照相机,按一下快门,卡擦一下就能把东西存里边了,是不是很厉害呢,比你们如今画画的最快的人还要快很多呢!而且颜色画质绝对没有一丝改变。好好,说到这里就够了,应该可以证明我是未来来客了。”

写完这封短信,我继续写我的日记吧。昨晚上因为没地方睡,而且还实行宵禁,我只好出了城睡外边田野里,就在这时我看到了个鸡窝,母鸡已经走了,只剩下几个未孵化的蛋,在夕阳余晖的映衬下显得黄里透红,圆润饱满。比后世的但都要大。我赶忙拿出照相机拍了照,并做了个标记,准备明天带到城里找个饭店帮忙煮了当晚餐的。结果没想到今天一早醒来却被人换成了一般大小的饿卵石,还是特圆的那种,真是和昨天的鸡蛋一模一样。不过没办法,我总不能吃石头吧,于是我只好饿了顿肚子。

还是讲讲我昨天是怎么睡的吧。你可知道,我为了找一个稍微暖和点的地方费了多大功夫。我走啦十几里路,翻过好多田垄,小溪,终于找到了一个简陋的茅草屋,估计是农夫看守田地用的,里面全部是蛛网之类的杂物,看似好久没人住了,我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将它们全都消灭。结果正当我清理到最后时,一只家犬竟然从草屋一个角落窜了出来,真是吓死我了。后来我与它进行了一番激烈搏斗,他把我的新粗布衣服要了好些牙印,最后我终于勇敢的用照相机砸晕了他,并且还霸占了它的狗窝,嘿嘿,比睡地上可舒服多了,估计农民留它在这里除了看守小屋外,还想让它建个狗窝给自己,和我现在一样。对了,至于那狗,我怕他有传染病,就把它挂在树上了,估计等它醒了以后,只要不摔死,会爬下来的。

今天早上差不多十点左右吧,我又没钟表,不可能掐的那抹准。我在一阵狗吠声中被吵醒了,醒来一看昨天那狗竟然真的从树上爬下来了,而且还不带伤,我靠,真是吓死宝宝了。看他那样子,估计是对我昨晚的扰民,不对,扰狗行为表示不满。我也不想和它计较,直接拿出照相机,那货看到这东西立刻屁滚尿流的走了,连句狗话都没说(虽然说了我也听不懂),我觉得它应该感到庆幸,毕竟它应该是这世界上除我之外第一个认识照相机的生物了。其实我还有些懊悔,真应该跟踪它看看它怎么吃饭,我就不信农夫天天给它带饭吃。这样我也不会饿肚子了。

赶走了那狗,我心满意足的看了看被我摧残的一塌糊涂的狗窝(内个,人家睡相比较难看嘛),轻快地唱着小曲走了,途中路过昨天的鸡窝和小溪,鸡窝结果你也知道了,我就不多说了。倒是小溪我要提一下。

路过小溪的时候,我忽然想起自己没刷牙洗脸,于是乎我自己用草做了个简易牙刷----就是把一撮草捆起来,中间插个木棍,以及一些简易牙膏----唾液(听说这玩意有杀毒作用),至于洗面奶那东西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所以就没去尝试。不过仅是草牙刷就把我害得够呛----牙刷过处,全部牙龈同时出血,然后整个苍穹下就回荡着我撕心裂肺般的啼鸣,真是害死我了。

紧接着我又遇到了昨天的老伯,虽然他不一定认识我,但还是认出了我身上的衣服。我一阵无语,只好谎称是昨晚风大,吹到我家了(我总不能说自己无家可归吧,那多没面子)。之后我又在他家附近拿出我来时穿的T恤和短裤,说这是贵族才能穿的高级衣服,今天看在穿了他衣服的份上送给他了。那老伯好像很高兴,虽然我不知道他穿了这件衣服后会不会被城管,哦不,官兵抓走。

额嗯,这些差不多就是我第一天及第二天早晨所经历的了,真是奇葩到无语。现在我正往城门走,要进城了,一会儿进城再接着写喽,要不然人家还以为我是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