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低气压增强、春天里少见的雷鸣之夜。当独身生活的推理小说作家在公寓的房间里写作品时,被人突然从背后刺了一刀而身亡。
第二天,尸体被发现时,写字台上的荧光台灯还亮着。这是一台没有启动器的简易日光灯。但奇怪的是,写字台上放着的一只手电筒也是亮着的。
“昨天夜里从10点钟起,这座公寓停了大约30分钟的电。大概是变电所遭了雷击。所以,被害人一定是在停电期间借着手电筒光写小说时被害的。”公寓的管理员这样说。
“不,被害事件的发生是来电之后。凶手是伪装成停电时作的案,才故意将手电筒打开,然后逃走的。”刑警只是扫了一眼现场就作了判断。那么,证据何在?
[答案:没有启动器的简易荧光灯,一旦停电,荧光灯熄灭后,即便来电也不会自行再亮。
所以,如果罪犯在停电前或停电时作案后逃走的话,那么翌日尸体被发现时,现场的荧光灯理应是灭着的。而相反,荧光灯却是亮着的。这就是说来电时被害人还活着,是自己开的灯。在这之后,凶手来杀了他。为了伪装成是停电时作的案,凶手故意把手电筒打开放在桌子上。然而失败就失败忘了关掉荧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