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在前面的文章中已经将产权证的办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此不是非常了解,而且在生活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出现,面对这些特殊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为此,我们专门通过问答的形式,针对大家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能够产生的疑问进行详细的解释。
请问:已经缴纳首付款的贷款买房什么时候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回答:如果商品房能够办理贷款,就代表购房者已经取得所购房屋的产权,也是人们常说的小产权(这里的大小产权是相对而言的)。如果要想取得小产权,前提就是开发商先取得此幢建筑的大产权,也就是说,只有在开发商取得大产权证后,才能办理小产权的分割、过户手续。通常情况下,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后,如果开发商已经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并且没有土地抵押等相关问题,就可以办理大产权证,只不过具体的办理时间要取决于开发商、房屋管理部门和购房者的共同努力。
请问:已经领取产权证,但是购房发票丢了,这会给今后的买卖造成影响吗?
回答:如果已经领取了房屋产权证,就说明购房者已经缴纳了足额的购房款,房子就属于购房者的财产,不管今后是居住还是转让,都不再需要购房发票,只需要房屋产权证书。
请问:楼房已经有人居住,但产权证始终没办下来,据说是开发商缺少土地使用权证,其他四证都有,这样的房子能办下来产权证吗?
回答:缺少土地使用权证的原因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没有上交土地出让金,只要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五证就能齐全,产权证也就不是问题了,因此说,其中的关键是钱。
请问:我在几年前购买了一套住房,户口本上的户主和产权证上的名字都是我,现在我想把住房变更到丈夫的名下,这应该怎样办理?
回答:如果你的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的,想要更改产权证上的名字就需要办理赠与手续,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只需要办理变更手续。
请问:拍卖方受法院委托拍卖的抵债房暂时办不了房产证,但是有法院裁决书,这样的房子能买吗?
回答:如果有法院的裁决文书,房屋就是可以购买的,只是需要对房屋的交付及办证时间给予适当的约定。
请问:现在新购买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而且已经入住,开发商也不缺证件,现在办产权证都需要什么手续?
回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正规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规的购房发票、房款结算书、公共维修基金发票第二联和第四联,以上几种资料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手中还有相关的文件、表格等,也都需要带上。同时,还要交纳每平方米3元的交易手续费、总房款1.5%的契税(高档住房为3%)、80元登记费和一定数额的物业维修基金。
请问:开发商的资产被法院查封了,开发商没有办下来大产权证,先前购买的住房也无法办理小产权证,现在购房者应该怎么办?
回答:购房者无法办理小产权证的原因是开发商没有取得大产权证,在开发商资产被查封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①开发商无法及时了结诉讼,资产无法尽快解除查封,购房者也就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②开发商的资产虽然解除查封,但购房者的产权登记超过了约定时间。无论哪种结果,购房者都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者根据产权登记延迟时间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此外,如果购房者在开发商的资产被法院查封前就已经收房,就可以在退房前继续使用此套房屋。
请问:有一套集资建房,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但是缺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其他四证都有,开发商声称此建筑只限厂内职工公积金贷款,不对外销售,这样的房子能办理产权证吗?
回答:如果开发商只缺少《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按照常规,开发商在没有违规的情况下能够办下来《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届时,五证俱全就可以办理产权证了。
请问:外地人可以够买本地的公房吗?办理产权手续需要多少钱?
回答:外地人可以买本地的公房。通常情况下,购房者和房屋使用权人签订一份协议,并约定付款方式,随后到产权单位办理使用权转让手续,在签署《使用权转让协议》之后,购房者就取得了房屋的合法使用权,随后便可以办理更名。国有公房的更名费用有两项:房屋的评估额×8.5%为更名费;房屋的评估额×0.5%为评估费。
请问:一套商品房的购房合同中约定面积为96平方米,而且,合同中还注明:未尽事宜按照建设部相关法规执行。但是,在房屋产权证办下来时,发现上面显示的面积为101.3平方米,开发商要求补齐差额款,不然的话便不给产权证,这该怎么办?
回答: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超出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增幅在3%以内的面积由购房者支付差额,增幅超出3%的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但产权归购房者。
请问:我妈妈一次性付款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她想将我们全家三口的名字都写在产权证上,这样可以吗?
回答: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凭夫妻关系的存续证明,办理房屋的共有权登记,并取得共有权证,子女只有通过赠与方式才能建立共有关系,因此说,房产证上不可能写全家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