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春天,到处弥漫着花草芬芳的气息。
春天,本就是个舒适的季节,不冷不热,不骄不躁。抬眼望去,到处碧痕层层叠叠。
但是,此刻的洛雁,走在明媚的阳光下,却感觉浑身冰冷。眼睛瞥见平时里觉得娇艳的花儿,富有生机的草儿,此刻也都觉得黯然失色。
温和的风迎面吹来,轻抚着脸庞,洛雁却觉得刀割般的生疼。
十年前,自己的双亲离开了自己,十年后,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一个亲人也离开了自己。
现在开始,她不仅仅是一个人了,而且还要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虽然她及其不愿意,但是她却找不到拒绝的理由。这是多么可悲啊!
讽刺地自嘲般地笑了笑,就那么无力地背着包,拉着行李箱,麻木地向着小区大门走去。
自从那场车祸以后,她便对血腥般的红色产生了恐惧,从此便开始了刻意地远离一切有关红色的东西。虽然,曾经那是她的最爱。
今日,她选择穿上了一套在她所有衣服中拿得出手的,但其实不过也就是公司定制的工作服。只是没有挂上工作牌而已。
白色的衬衫,黑色的小西裤,黑色的西裤,配上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
虽然是简单的工作服,但是她穿着却完全没有呆板,也没有丝毫的压抑。
小西装束腰的设计隐隐勾勒出曼妙柔和的曲线,紧贴的西裤很好地显露出她的长腿。一头长长的黑发被随意地扎了起来,却恰好地衬出了她的肌肤似雪。
唯一的装饰,便是脖子上挂着的一根项链。
银色的项链,挂着一颗蓝色的如同小指甲盖大小的米状的钻。
洛雁拉着行李箱在小区外面的公交站牌等着。她不想由于之前类似贫民窟的小区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虽然她不在意,但是她不希望到时候牵扯到她已经离世的家人。
这最后的仅剩的尊严,她必须维持住。
突然,一辆华丽的黑得发亮的奥迪A6停在了她的面前,上面下来了一个约莫30多岁的男子。
后来知道他叫马刺。
男子先是一愣,对上洛雁的美貌,而后便是她不会忘记的一脸错愣:“小姐,就这些?”
是的,她的行李相当简单,就一个行李箱和一个女士包。
她扬起合适的笑容,对着他点了点头。
他也不多问,回以干净的笑容。
然后,他快速打开车门,让她坐了进去,再小心地关上车门,走到一旁,利索地将她的行李箱放到后备箱。
车子在宽广的水泥路上飞快地前进着,她却茫然地望着窗外。
口袋中的手机响起了美妙的铃声,她迟疑地没有接起。
不过碍于一直响着的声音会影响别人开车,她掏出手机,对上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号码,只是一眼,便关掉了手机,扔进了包里。
她与他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
她的现实,她的家庭,就是他愿意,想必他的家庭也是不会同意的。
更何况现在,她还要寄人篱下,话说还是与一个陌生男子生活在一个屋檐下。
遇见,明媚了陌上花开,沾染了指尖流年。
一些遇见,注定会牵挂,但是,错误的遇见,还是提早的终结来得好些。
现在这样的她,又何必还让他牵挂着,不如索性断了联系,断了他的念想。
这样,对他,对她,或许都是最好的选择吧!
因此,从昨晚开始,她说出“以后再也不要联系”的话后,便没有再接他的电话。
思绪很乱,心情也很烦躁。于是按下了窗门,任风肆无忌惮地吹着,不管是否吹乱了头发。
她的俊眉微微地蹙了起来,显示着风也没能将烦乱的忧愁吹散。
前面的男子不经意间从后视镜中看了去,却没有开口问什么,依旧专心地开着车子。
只是,他却为如此美丽的女子脸上的那一抹忧伤感到心疼。
车子依旧飞快地飞驰着,慢慢地,洛雁发现窗外的景色变了。
不再是一栋栋高楼大厦,而是一幢幢具有乡村风情的精致别墅散落在苍翠树木的掩映之中。
置身其中恍如远离了所有的都市尘嚣,宁静幽远的感受令人神驰。
快到了。洛雁对自己说着,可是却没有半点的欣喜。
果然,再开了五分钟的路程,车子便驶进了一个别院里面。
停稳车子,驾驶室的男子快速下车,开启车门,让洛雁下车,而后利索地将行李拿下。
此刻已经下午2点,洛雁下车,突然感觉面对的阳光有些刺眼。缓了缓,这才再次完全打开双眸。
只给了让她看清楚这是一栋三层的别墅,四周围着茂盛的苍翠树木的时间,一个约莫50岁的男子便迎了出来,笑意满面地慈祥地说道:“洛小姐来了,老爷已经恭候多时了!”
说罢,便在前头带路,领着洛雁进门,而之前接自己的那个男子已经将行李箱交由一个年轻的女子,此刻正以适当的速度跟在自己的身后。
后来才知道前面带路的男子,大家都尊敬地叫他福伯,是个相当和蔼的人,也正是那日陪着程老爷去小区坐在车上看报纸的那个男的。
在佣人的开门下,她走进了那栋别墅。
黑色大理石铺成的地板,正中间铺着一块长长的红色地毯,她突然有些头晕,赶紧抬眸,用手指揉了揉太阳穴,不再注视脚下。
上了楼梯,穿过宽敞却冷清的长长走廊,墙上的名人画像的眼睛仿佛能拽住人的心灵,给人一种说不上来的压迫感。
终于,在一个房间门口停了下来。
前面的男子上前扣了扣门,说了句:“老爷,洛小姐来了!”
在一声低沉但带着欣喜的“快让她进来”声中,门被打开,男子带着洛雁走了进去,而后跟着的佣人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
推开门,正面第一眼进入的便是一个明朗的落地窗户,阳光很好的洒了一地,室外风景也可以通过窗户一览无遗。
这个设计很好,她很喜欢。
窗户挂着齐地的三层窗帘。三层都是紫色的,最吸引人的是第一层的淡紫色的真丝沙,很是飘逸。此刻被分开拉在了两侧。
略微抬头便可看到天花板上的一盏水晶吊灯,光看上面的水晶,便知道价格不菲。
窗户的左边是一张桌子和一个嵌在墙上的大书柜,上面摆满了各种书。显然,这是一个书房。
在右边,则是四张皮质沙发,中间是一张玻璃桌。
其中两张沙发上坐着人,一个便是上次她见过的程老爷。
另一个,虽未见过,但从那双上挑狭长的眼睛以及五分相似的面貌,便可不难断定:他便是程老爷的儿子了,也是她接下来要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了。
她也不多打量样貌,而是上前,身子微微前倾,脸上露出礼貌性的笑容:“程叔,您好!”
之所以叫程叔,这是上次程老爷要求的,她也不喜欢原来的称呼,如此倒是合她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