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者”的质疑刘达临:《北京青年报》1993年2月13日“人间指南”特别版,曾专门就1986—1993年的婚外情报道作了一个剪辑:1986年,“第三者”被一般人唾弃,被社会舆论谴责为道德的败坏者。《社会》杂志呼吁对“第三者”要造成舆论压力,进行综合治理。而《婚姻与家庭》杂志采取了比较客观的态度:不要一刀切,要区别不同的情况,有区别地对待。1987年,中国提出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光明日报》有篇文章把“婚外情”看成是自由化的反映,是违背道德的行为。1988年,形势发生变化,出现了许多关于“第三者”的质疑:
什么是第三者?婚姻的第三者与感情的第三者有没有区别?怎样评价缺乏爱情基础的“凑合婚姻”?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而造成这种婚姻解体,是进步的,还是应该谴责的?等等。90年代初,人们的态度较为明朗了。据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在近8000名城乡的已婚者中,认为一个和配偶感情破裂的人和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是可以理解或不必干涉的占50%以上,认为对“第三者”要加以教育引导的占70%以上,认为要“绳之以法”的只占16.5%。20世纪最后两三年,国家有关部门在讨论、修改并准备颁布共和国的第三部《婚姻法》时,它又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有人主张对“第三者”绳之以法;有人则认为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因为从世界上看,一些保守、落后的国家都对“通奸”者处理得十分严酷,而一些发达国家已先后废除了“通奸罪”。对这个问题的争论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但是,不论人们对这个问题怎样争论,社会总是在向着开明、开放的方向发展,尊重人性,崇尚自由,提倡以科学、健康、宽松的态度对待性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两则征婚启事香港水坑口东乐园一楼妓女黄雪花,二十一岁,籍隶琼州,雪肤花貌,颇通词翰,亦其中之翘楚也。迩以情厌烟花,蓄愿从良……
若蒙君子如司马之多情,小妹具文君之慧眼,不弃花丛贱质,请速惠临……——摘自《民国日报》1922年2月19日余二十七岁,现中校职,世界主义之泛东方者。欲聘精通英文,具有姿色,富革命思想,长政治、外交,不尚虚荣,年在十七、二十五以下者为内助。有意者请函济南按察司街马子贞转刘海涛。——摘自《大公报》1931年2月16日徐兆寿:一个是妓女要从良,一个是革命者要觅贤内助,都是以广告的形式公之于众了,可见那时有一种追求自由的风气。刘达临:广告征婚在封闭与保守的社会中出现,的确是一件大新鲜事。据说世界上第一则征婚启事出现在1695年7月16日,当时,一位不乏绅士风度、温文尔雅的男士写道:“一位年约30岁的绅士,财产丰富,愿征一位拥有3000英镑转产的年轻淑女为偶。”但是新鲜总是异端,免不了要遭厄运的。1727年,一位名叫海伦达荷莎的英国妇女,在《曼彻斯特刊》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声称要找一个如意郎君,并提出三个条件:诚实勇敢、多才多艺、体贴女性。可是,这位勇敢的女性第二天就被警方拘留了,原来那时在报刊公开征婚触犯了英国当时的法律。舆论哗然,市长竟然把这位女性送进了疯人院。我国报纸征婚的创始人是近代民主革命家、思想家章太炎。1902年,太炎的原配夫人王氏染病而亡,那时太炎先生34岁。1903年,他在北京《顺天时报》上赫然登出《征婚告白》,寻觅续偶。太炎先生有五个条件:女方是鄂籍人;大家闺秀,性情开放;要通文墨,精诗赋;双方平等,互相平等;夫死可嫁,亦可于婚。这真是一个壮举,在当时无异于振聋发聩,石破天惊。在晚清的遗老遗少眼里,太炎的举动无疑太可笑了,简直是有辱祖宗。很多名门闺秀也望而却步,以至于拖延了10年后,经友人介绍,才和汤田梨女士结为伉俪。当时的征婚者多以留学回来的开明人士和革命者为多,都有开风气的意思。征女者多,征男者少。新中国第一个在报刊上征婚的是四川省江津县的丁乃钧。40岁的丁乃钧,一直为没有女友而发愁,一日看电视广告,突发奇想,便于1981年1月8日在《市场报》上登了75字的征婚启事。在300多封来信中,一位吉林的姑娘打动了他的心。20年寻觅总算有了正果。征婚广告到了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盛行起来了,其盛行的程度和社会的开放程度成正比。据1989年统计,在全国征婚启事中,年龄最大的是79岁,年龄最小的是19岁,整整四代人参与了这个行列。总的来说,征婚现象的出现主要和当时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有关,即婚姻自由了,但男女交往的范围还不广,很难觅得如意配偶时,只好求助于社会,在社会范围内寻求帮助。徐兆寿:登征婚广告,实际上是请媒体做了自己的媒婆。20世纪还有一个媒婆也是新来的,那就是婚姻介绍所。中国的婚姻介绍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刘达临:婚姻介绍所并是在30年代萌芽的,有个叫张钧霖的市民想发起婚姻介绍所,便利青年摩登男女,但当时社会的认识却并不开明。这件事在内政部立了案,内政部批斥不准的理由是:……
我国婚姻素重媒约。媒之言谋,妁之言酌,合二姓之好,正人伦之始。历来为媒妁者,率皆亲戚故旧,未闻以媒妁为职业,等人道于驵侩。至于周礼设媒氏之官,所掌皆国家之法令,所司如现今之登记,自有政府筹统一办法,决非人民所能私自仿效。且现在男女订婚,以当事人自行订定为原则,又岂能执途人而与之谋,使人任介绍之责?来呈拟请组织婚姻介绍所,俾旷夫怨女,皆成佳偶揆之古义,按之新制,均属凿柄,既不适于中国国情,且有倡导不良风俗之嫌疑……直到80年代,婚姻介绍所才在中国普遍设立,不过,其成功率只能达到3%至5%。但是,不管怎么说,它仍然是一件好事,标志着社会的发展。90年代,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许多婚姻介绍所已经电脑化了,人称“电脑红娘”,自由度更大了,这不必再通过婚介所的介绍人苦苦地介绍,而是按自己的愿望进行。徐兆寿:从征婚广告和婚介所的发展来看,实际上最早都是一些社会上思想先进的人们之间的游戏。征婚广告不说,婚姻介绍所刚开始的想法也是为“青年摩登男女”开设的,到了80年代和90年代,“白领阶层”成为婚介所的一支主要力量而存在,原因还是他们为社会风气之倡导者的原故。婚介所的行为,让我想起古人讲的“缘份”。那么多的应征者,和那么多的人见过面了,但真正成功的却很少很少,很多人还得另寻它途。您相信缘份吗?您对它怎么理解?刘达临:不相信。所谓缘份只是必然性里的偶然性而已,它只是一种偶然性。姻缘是一种美好的出发点,“有缘千里来相会”,“姻缘千里一线牵”等,都是人们给这种偶然性强加了很多理想的色彩,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徐:在我们搞文学的人里面,有很多人是宁肯相信这是一种确实存在的真事,而不愿相信这只是一种偶然性。这是一种情感的选择,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当然,他们如果真要坐下来仔细想一想,肯定也会同意这种偶然性的说法,不过,他们肯定是怀着沮丧的心情。
对结婚最彻底的反动婚姻是一种荒谬的、叫人做奴隶的制度,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了离婚家庭。我不会要婚姻,要丈夫,但我要爱情,要情人。我愿意以一种浪漫的天真投身于爱情。——美国舞蹈艺术邓肯结婚的反义词是什么?离婚?不,对结婚最彻底的反动是不结婚。这种运动产生于欧洲和美国,尤在美国青年中盛行。1990年有人统计,美国约有三分之一的已婚或同居的妇女有年轻的男性伙伴,在英国,这种现象则占四分之一强。那些年轻的男性伙伴大多是未婚者,他们正在婚姻的边缘徘徊。特别是有些年过40的女明星们,在经历了“性革命”的60年代,在这方面更是向世俗挑战。邓肯大概就是其中的一员吧。不难发现,在她短短的三句话里,充满了对婚姻的恐惧。这恐惧的根源来自于男权。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们就零零星星地发现,那种影子已经投射到中国的大街上了。因为最早出现的这类人往往是一些青年中的另类,他们似乎什么也不缺,缺的就是生活的意义,缺的是爱情。人们给他们取了个高贵的名字——单身贵族。最大规模地聚集地当然在最时尚也最开放的地方——深圳。也许那里有适合他们生存的土壤,不,更准确一些说,是那座飞驶的城市留下了他们这些失意的人。据统计,仅深圳就有130万单身。他们都是怀着同一个创业的目标来到这里,并在这里生根了的。不过,在这些单身中,的确是有贵族的,那是打定主意不结婚的,大部分人都是平民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