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塔塔。
它又是我只要稍稍想起,就会痛到想笑的名字。
一旦提及到它,我就回到被康柏蕙抛弃的那一年,想到我是如何地被她推在黎峻的脚下,像一个被贩卖的小孩,即便再真心真意地想留下来,再放弃廉价的自尊低下高贵的头颅,也换不来任何人的怜悯。
而,我的名字,永远都不会改变。
“离”。
这个字从某种意义上看起来有一些触目惊心。
我常常无病呻吟地想,可能我命中注定要跟它拼一辈子。
据说,康柏蕙在怀我的那一年,“离”是她对丈夫最常说的一个字。17年前的黎峻是玫瑰大道有名的古惑仔,而康柏蕙以丈夫为原形写了一本黑道题材的书之后被香港名家改编成了剧本,从此如日中天。
我承认,我聪颖过人,蕙质兰心,因为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经常陷入杳无止境的沉思中,我想不通,为什么娱乐报纸上说康柏蕙结婚是因为她老公是流氓,后来说康柏蕙走红是因为她老公是流氓,最后又说康柏蕙离婚是因为她老公是流氓。
或许自打我在娘胎里,苍天就注定了我的命运,注定了我的一生会在接连不断的分离中度过。
上帝作证,我,胆大包天的黎离,这辈子从没怕过什么东西,除了分离——我交过很多的男朋友,可我从未真心喜欢过谁,包括那个大张旗鼓追我十年的傻小子向伟。
我一度认为,向伟比我的任何一个男朋友都有魅力,因为他为我守身如玉。
记得黎峻曾在事业萎靡时期对我说:能“忍耐”,才叫有能耐,而向伟便属于那种耐得住的家伙,他这一耐,就是十年。
——可是,那家伙昨晚强迫亲我的恶劣行径,让我失望透顶!
这里,我必须引用一首赵丽华的经典诗《我发誓从现在开始不搭理你了》,这首诗很好背,只有两句:
“我说到做到,再不反悔。”
早上八点,黎峻准时出现在我的身后。
我正在梳妆台前仔细端详我自己,两只耳朵塞着耳机,枪炮与玫瑰,《Don’tcry》,我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搭理向伟了。
我丝毫没有察觉黎峻的破门而入。
他颇有兴致地看我涂唇彩、画眼线、刷睫毛,忽然哑着嗓子说:“你是去当学生的还是去当妖怪的?”
宝贝乖躲在床头桌下面,两只幽亮的眼珠儿骨碌骨碌打转。
黎峻每往前迈一步,它就低吼一声,像是蓄力待发预备冲过啃他一口。
于是我不得不扭过身子拉住他的胳膊,亲昵道:“帅哥,你看我美吗?”
黎峻没有应,表情抽搐没有变化,大概是在揣测我的意图。
宝贝乖爱我,所以它爱屋及乌,见我与黎峻亲昵,便从桌底钻了出来,小耳朵在他的腿上蹭啊蹭。黎峻弯下腰,在它的嘴巴上随手揩了一把,算是抚摸。然后,那个虎视眈眈的小家伙,居然甩了甩菊花似的尾巴屁颠屁颠地跑出去了。
黎峻难以置信地瞪着宝贝乖乐够呛的背影,嘀咕一句:“傻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