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眼的光线透过指尖交错的细密指缝倾洒下来,于是十指相扣的影子、成群飞过的灰色鸽子的羽毛,就覆盖了我们的脸。
“最近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书上说,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与你相隔多远,你们的大脑会因在同一时间思考同样的事情而产生相同的生物电继而寻找到对方。”
“那是什么意思?”我奇怪地问。
他的眉头皱着,拗口地解释说:“就像一个人的脑电波和人死后的余波产生共振,就会见到鬼,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因为我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于是我尴尬地笑了,“你懂的真多哦!你见过鬼吗?”
他摇一下头:“我没见过,所以我不相信。”
“那你相信雨果吗?”
“唔?”
“雨果说,对天空望久了,就会看见上帝。”
“你喜欢看天?”他遮住我的眼睛,轻轻地说,:“我喜欢看海。”
“大海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看到的,不是想看就能看的,但是蓝天不一样。”我扳开他的手,倔强地睁大眼睛,“没有天,海还会蓝吗?”
他反驳说:“难道你没发现,有大海的地方,天会特别的蓝吗?”
我赌气地扭过头,不再和他说话。
我想起很小的时候,和黎离一起看《海的女儿》。她答应过我,一定会陪我一起去大连看海。可是她没有。她走了。并且一直恨我。
许久,我轻声问:“那么你说,究竟是大海把蓝天映得那么蓝,还是蓝天把大海映得那么蓝?”
“大概是,两两相望,就像这样——”他箍住我的手,凝视我的眼睛,“谁都离不开谁,公平了吧?”
我的指头蓦地滚烫,渗出黏糊糊的细汗,那一刻我的心脏在剧烈跳动,我的指尖触碰到他的食指微弱的脉搏,恍若隔世,我轻轻地闭上我的眼睛,希望他会吻我。
我们那么年轻,年轻得不知道什么叫做苍老。
我的初恋,就这样迅猛地出现又消失不见。
开学的时候,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里。我曾一度顽固地认为,他是我生命中极其不重要的人,我只知道他的名字,就像书上说的,过客。从未刻意去记忆,也从不故意想起。而,许多年之后,我仍然能清晰地在梦里看见他的模样,多么不可思议。
*
“重逢”应该是个悲伤的字眼儿,它是建立在别离之上的小快乐,充满了未知的机缘与被掌控。如果我们只别离一次,就不会那么伤感了。接受了,遗忘了,干净的痛苦也终有一天会沉淀。痛就痛在既然分开,又让彼此相见,反反复复,将一颗心扯得七零八散。
我从未想过会再见他,虽然他给过我力量,让我在众人面前有胆量骄傲地抬起头,但那股力量已经与他逐渐脱离了主脉关系,从外界而来,最终被我收藏在心底,是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与他重逢是一生之中最大的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