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想起,麦琪的礼物。
16岁生日的上午,是个晴天。
我在二手市场卖掉了我的手机,凑了手头上所有的零用钱,在Targus专卖店买了一个纯白色真皮笔记本皮包。那天的阳光非常好,暖洋洋的透过白色哈气笼罩在身上,似乎穿越了脆薄的胸膛,抵达距离心脏最近的地方,如同一次重生。
玫瑰大道的KFC,我见到了黎离。对于我来说,这一生最重要的事,就是在生日这天与我最珍贵的人交换礼物。
我的黎离。
黎离拿起我为她精心挑选的包包,嘲弄似的笑一下,随手将一条星芒的金链子扔在餐桌上。
我想,或许我们可以彼此微笑着道一声谢,这样就不必忍受这种尴尬的冷场。但是,我们并没有什么话题可以交谈,哪怕是简单而纯粹的微笑,也是那么的困难。
父母离婚的那一年,我们七八岁。
迄今为止,除了每年的12月20日,我们从不见面,也就是说,从7岁到16岁的这段少女时光,我们只见过十次而已。
这么多年,世界在瞬息万变。生命中最重要的这个姑娘,黎离,她就坐在我的对面,裸露小腿,穿一双十公分的露趾高跟鞋,松垮的针织毛衣,短裙,栗色的卷长发蓬松地垂下来,并且化了很浓的彩妆。
一个印象派的女孩子。一副垂下长睫的冷漠表情。一根没有点燃的香烟。一对大圆环的银色耳饰。一种叫做“妒忌”的GUCCI香水。这是这一年存留在我记忆中的黎离,我一生之中最爱的人。
那时候,黎峻拖着一箱笨重的行李将她带走,那个大行李箱里,装着房契地契珠宝首饰和金柜。我躲在浴室的防水帘后面,听见黎离歇斯底里的哭声。
她连声抽泣呼喊我的名字:塔塔,塔塔,姐姐,我不要走,我不要走啊……
那是一种痛尽哀绝的哭泣,像锐利的尖刀。
我坐在冰凉的瓷砖上,双臂无力地悬在空气中,很想大声回应她,很想紧紧地抱住她,可是,我的喉咙只是发出嘤嘤哭泣的声音,哀求地望着堵在门口的康柏蕙,始终没有胆量冲出去,将她留在我的身边。
我知道,她恨我。
十年来她从没主动打过电话给我,除了生日的这一天会与我见面之外,我们形同陌路。十年来她的鞋跟越来越高,指甲越来越长,身材越来越高挑,眼神越来越不可一世……
黎离很有名,很会打架和交朋友,喜欢往脸上涂烟熏妆,典型的跑趴族,坏孩子没有一个不认识她。
我们不一样。
我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尖子生,喜欢穿白色的棉布裙子,没有她漂亮,没有她富裕,也没有她坚强。考试排行榜上最醒目的名字,永远是我。我心甘情愿地做个乖小孩,努力弹钢琴,练书法,学画画,让自己的成绩非常优秀,在任何一个人的眼里,我都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好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