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区域的产业竞争力是其经济竞争力乃至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同时它决定了该区域国际竞争力的强弱。而企业是产业经济、国民经济的基本承担者和具体参与者,因此,区域的企业竞争力决定了其产业竞争力,进而最终决定了区域综合竞争力的强弱。中小企业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据国家发改委2004年6月发布的数据显示:2003年中国的GDP和社会销售额的50%以上、工业新增产值的70%以上,税收的40%以上以及出口总额的60%以上,都是由中小企业创造的。[6]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关键是不断增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一方面依赖于企业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在快速变化的知识经济环境中,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越来越显著。实践证明,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是连接知识创新源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桥梁,是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强创新能力的强大支撑力量。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司长耿战修最近指出:“创新是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核心内容,建立孵化器是提升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高新区二次创业会加大力度建孵化器。”[8]区域科技创业服务平台的建设,不仅可以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而且可以为区域全社会内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从而增强区域社会内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7.满足社会科技创业的迫切需求
近年来,我国大学生创业型就业现象日益增多,留学生回国创新创业与日俱增,各类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这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迅速发展中可以看出来。“十五”期间,我国新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超过过去10年的总和,目前,我国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已达500多家。据2004年对464家孵化器的统计,在孵企业33213家,在孵企业创造就业机会55.24万人;已累计毕业企业达11718家。[5]《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经颁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已经明确,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氛围会越来越浓,创新创业者会越来越多。满足越来越多创业者的科技创业服务需求,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另一方面,要建立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为区域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
8.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单个科技企业孵化器拥有的资源和服务能力是有限的,希望有区域公共服务平台来弥补其不足。一个区域内各地区科技企业服孵化器的发展规模和服务水平是有明显差异的,如:江苏全省目前有孵化器76家,其分布为:苏南5市有59家、苏中3市有11家、苏北5市有6家;其服务水平苏北较低、苏中一般、苏南较高。苏北地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迫切要求有一个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为其提供各类服务。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社会化、网络化是必然趋势,搭建全国性、区域性、地区性共享孵化平台是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从全国性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体系统考虑,可分为五个层面:国家层面、片区层面、省市层面、地市层面、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层面。这五个层面中,省市层面是关键环节。重中之重是加快省市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陈德智著.创业管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10-11
[2]雷家马肃,冯婉玲著.高新技术创业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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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中国风险投资年鉴2003[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4.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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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马利敏,邝青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报告[A].成长中的国家创新基金理论探索文集[C]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4.3-26
[7]彭芳霞.施正荣:腾跃的尚德[J].科技创业,2006(01):51-52
[8]牟林.创新高新区二次创业的核心[N].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06-02-13
注:本文原载于《中国科技论坛》2006年第4期
作者:夏太寿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倪杰金陵科技学院商学院
论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思路
——以江苏省为例
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是指以某一区域(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域)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也称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简称创业中心)为主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统一的管理规范,共同搭建具有共享共用机制与功能,并按非营利原则为该区域内全社会科技创业提供有效服务的支撑体系。[1]区域是整体的一部分,是相对而言的,如:从全国整体来看,江苏省是全国的一个行政区域;但从江苏整体来看,又可分为13个省辖市域,亦可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分为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地区。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程,有利于区域科技创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1]思路决定出路,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编制及启动实施的基本思路尤其重要。本文以江苏省为例,对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基本思路与有效措施进行探讨。
一、以资源现状和服务需求为起点
据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网络对全省各类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包括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的调查,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建立各类创业中心76家,拥有孵化面积230.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832家。2005年,在孵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近10万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273.6亿元;累计毕业企业1837家,实现年技工贸总收入193.8亿元。江苏省各类创业中心数量、在孵和毕业企业家数、年技工贸总收入等均在全国名列前茅,但与日益增长的科技创业服务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1)单个创业中心拥有的资源和服务能力有限,很难满足在孵企业的服务需求。(2)地区之间创业中心数量及其服务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如江苏全省76家创业中心分布为:苏南地区5市有59家、苏中地区3市有11家、苏北地区5市有6家;其服务水平苏北较低、苏中一般、苏南较高。苏北地区创业中心迫切要求有一个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为其提供服务支持。(3)大量的不能入驻各类创业中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更需一个公共平台为其提供服务。近几年来,江苏省民营企业发展迅猛,2006年上半年全省新登记注册私营企业5.8万家,截至2006年6月底,全省私营企业总数已达54.7万家。[2]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约占私营企业总数的4%,达2万多家,其中约有3/4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社会上进行科技创业,这些企业与创业中心入驻企业相比,服务需求更加迫切。
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金筹措、技术开发、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与科技创业密切相关机构和资源状况如下:2004年,全省创业投资机构有29个,创投资本达46.8亿元;种子资金机构有7个,种子资金达1.7亿元;担保机构有50个,担保资金达8.6亿元。[3]2005年,全省专利申请量34811件,其中发明专利6582件,专利授权量13580件;技术市场64家,技术经纪人1734名,签订各类技术合同2.62万项,技术合同成交额100.83亿元;普通高校115所,全省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3584个,其中:政府部门属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299个;从事科技活动人员35.5万人,其中研究与发展人员10.05万人。[4]创业投资、种子资金、担保机构、技术市场、创业中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资金、人才、成果、中介资源条件和业务基础相对较好,但同类机构之间资源共享不够,资金方、中介方、成果方之间信息沟通、资源集成更显不足。
二、以政府部门统筹规划为指导
2004年12月,江苏省科技厅、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质监局联合颁发了《2004~2010年江苏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总体方案》(苏科条[2004]511号),其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装备先进、功能完善、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的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该总体方案将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列为七大平台建设重点之一,构建包括技术转移网络系统、技术产权交易系统、科技企业孵化系统、科技创业投融资服务系统的全省科技创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5]根据总体方案的精神,结合科技创业服务需求和资源现状,江苏省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内容、目标、布局、重点、步骤、措施等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
按照科技创业服务现状和服务功能实现的要求,整体设计平台构架和目标任务,统筹地区布局和分工协作,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2.整合资源与完善功能相结合
在加大全社会科技创业服务的资源整合、优化配置与功能集成力度的同时,增强和完善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科技创业服务功能。
3.培育特色与整体提升相结合
根据江苏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优势,地区科技创业服务特色和资源基础,突出省综合性服务优势、专业共性技术服务特色、苏北科技创业服务基础,强化信息流、技术流、服务流的上下层、地区间的互通互动,全面提升平台的整体公共服务能力。
4.政府推动与创新机制相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探索建立社会化管理体制和评价机制、共建共享和协同服务机制、多元投入和持续发展机制。
三、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
按照“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高效服务、完善提高”的要求,将全省各类创业中心、创业投资机构、技术市场、技术产权交易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企业孵化、创业投资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技术产权交易等服务整合配置到平台上来,并加以充分利用,最大限度地激活存量资源、发挥资源潜能。资源集成利用致力于增加科技创业公共服务的供给和提高科技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要把握如下要点。
1.公共性
科技创业服务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提供政策法规、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创业辅导、创业培训、信息咨询、技术支持、产权交易、市场开拓、对外合作、中介咨询等。科技创业公共服务的内容不会超出上述范围,但有所特指,强调公共性以弥补市场失灵。科技创业公共服务主要是指围绕政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目标,针对科技创业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和按市场机制运行的中介服务机构不愿从事或得不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服务。
2.开放性
基于我国各级政府、市场组织(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的职责和掌握、配置公共资源的能力强弱,建设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要坚持政府主导,并不断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投资力度。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加之公共财政投入倾斜、政府税收优惠,应对全社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服务。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不仅对参与平台建设单位和入孵企业服务,还要对各类创业中心外的本区域全社会的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公共服务。
3.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要求平台建设和运行依托单位遵循服务社会科技创业大众宗旨,提供科技创业公共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不是说不可以收费,但不可以按市场价格或高于市场价格收费;也不是说不可以产生盈余,但盈余的分配受到政府政策法规和平台管理规章制度的严格限制,不能使运作平台或平台相关的个人受惠,其盈余主要用于遵循平台服务宗旨、提高平台服务功能的事业发展。[1]
4.整体性
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是多因素、多层次、多结构、多功能的科技创业服务综合体,其组成要素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整体功能大于局部功能之和的原理和局部薄弱环节限制整体功能的规律,要求既要着眼整体功能最大,又不要忽视局部功能的发挥。着眼江苏省科技创业公共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不能忽视薄弱地区、薄弱环节。苏北5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科技创业服务设施和能力建设比较薄弱,要扶持其开展基础性服务。科技企业深层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断裂、技术产权交易服务、科技创业投资服务等是科技创业服务中的薄弱环节,要扶持其服务手段、人才队伍和服务功能建设。
四、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为核心
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核心是创建一个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又遵循科技创业公共服务规律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建立社会化管理体制
实行理事会决策制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变资源的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为社会所有,主管部门由直接领导转为间接管理,通过参加理事会参与决策。理事会主要负责审定平台发展规划、审核各渠道年度资金预决算、聘任平台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决策,并监督平台规范服务,保障资源社会共享。平台理事会设立办公室,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管理与协调工作。理事会办公室对理事会负责,执行理事会章程、决议。为提高理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由相关专业技术、管理、投资、评估等领域资深专家组成平台专家委员会。平台专家委员会采用聘任制,任期为两年,由理事会聘请,对理事会负责。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平台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各子平台具体业务的咨询、技术监督工作,参加平台服务效能社会评议工作。
2.建立共建共享和协同服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