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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谁写的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Engels,1820~1895)的一部关于古代社会发展规律与国家起源的著作,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代表作之一。

在卡尔·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在整理马克思的手稿时,发现马克思对路易斯·亨利·摩尔根的著作《古代社会》所做的摘要与批语,恩格斯研究后认为有必要进行补充来写一部专门的著作论述唯物主义的历史观。

恩格斯以唯物史观阐释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提出: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发展,产生了私有财产,因此形成了阶级与阶级对立;由于各阶级的冲突导致以血亲家族为基础的旧社会的炸毁以及被组成国家的新社会所取代;家庭制度受所有制支配。恩格斯根据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社会的研究,补充了恩格斯本人对古代罗马、希腊以及日耳曼人社会的研究材料,论述了人类早期原始社会阶段与奴隶社会早期国家形成的历史。

恩格斯研究了史前各文化阶段和家庭的起源、演变以及发展,重点论述了人类史前各阶段文化的特征、早期的婚姻与从原始状态中发展出来的几种家庭形式,指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产生同最后胜利就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恩格斯根据大量史料,阐述了原始社会的基本特征。分析了原始社会解体的过程以及私有制、阶级的产生,揭示了国家的起源、阶级本质以及发展与消亡的规律。指出国家与阶级、私有制一样,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经济发展的一定阶段上产生的。国家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是凌驾于社会之上而且日益和社会脱离的特殊公共权力,它的作用是协调各阶级的矛盾。国家随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会随阶级的消亡而消亡。该书是恩格斯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国家的重要成果,它科学地阐明了家庭、私有制、阶级的起源和国家产生的关系,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