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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信任”的管理思想

在经营的管理中也有很多的失败案例,有的领导者直接下命令给基层。事实证明,这种做法会严重挫伤基层单位领导人的积极性。经过我的研究,我发现假如你有什么事,要通过各级负责人,而不能越权布置工作。如果你叫某人负责某项工作,千万不要在与他商量之前就做出决定,或直接对他的下属下命令。如果你必须否定他的意见,你也要首先征求他的意见。不然,你就会使他有职无权,把本应属于他分内的工作完全落在自己肩上了。

实际上就是说,要把工作具体化,做本来应该是自己做的事情。交给他去做,就是对他的信任,别的就不用去管了。我觉得企业领导必须“忙碌”一些有意义的工作。有人告诉我,他一周工作90小时以上。我对他说:“你完全错了!请写下20件每周让你忙碌90小时的工作,进行仔细的审视。你将会发现,其中至少有10件工作是没有意义或可以请人代劳的。”开诚布公地说,我就特别反感形式主义。有的企业领导赞美“勤奋”而漠视“效率”、追求“数量”而不问“收益”。“勤奋”对于成功是必要的,但它只有在“做正确的事”与“必须亲自操作”时才有正面意义。我们不妨在“勤奋”之前先问问自己:这件事是必须要做的吗?是必须由我来做的吗?在这个问题上,我坚持有想法的人就是英雄。

另一个方面,我也并不是说领导者就应该懒惰和简单一点,我觉得领导者遇事不必事必躬亲,该谁干的事情就让谁去干,各司其职。给下属一定的自主权。领导太勤快,下属就有依赖。因此,处理好这两个事情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