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少男少女文摘修订——花季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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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爱情不回头

王绍权

人生本来苦恼亦多,再多一次又如何,向着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

梅走了,回着头,带着不解,遗憾地走了。

不如意的往事流星般地在脑海中翻版和浮现……

红是我高中的同学,从小一起长大。山里人“指腹为媒”的习俗,在我们还未出世时就被注定了所谓的“前缘”上学后,了解内情的同学背后总是戏言:你们俩天配一双,地结一对。

那时太小了,听了还觉好玩。

1989年高考,几分之差我和红都被挤下了“独木桥”。红复读,以备明年再战,我则怀着一份憧憬,毅然走进遥远的军营。

远离家乡后,竟时常盼着红能写信来。而红也真的常托鸿雁传书。我们互相勉励,发誓要走出那片贫瘠的土地,我发誓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两个同命之人,居然真的“兑现”了昔日同学的戏言,彼此海誓山盟。

第二年,她如愿以偿地考上了南方的一所高校。我也因工作突出、训练刻苦当了班长。为了向她报喜,在她第一个寒假,我专程请假赶回。为了给她一个惊喜,事先没有写信告诉她。

下了车,走在小镇的街道上,一想到就要见到久别的“她”,那份欣喜心急火燎的。走在家乡的小巷里,那份亲情也让我温热。转过小街,夕阳下,一对相依相偎的情侣正漫步在不远的前方。那女孩儿熟悉的背影让我愕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扔下包,跑过去,——正是我朝思暮想的红!

我的大脑在那一刻一片空白,仿佛要炸裂一般。红发现了我,尴尬慌乱中解释道:“权,我,我没来得及告诉你。你有志向,说实话,我不想背叛你。可你将来准备在部队里发展,而我想留在南方那座城里。我们没办法一起往前走了。他是我的同学,家在广州,我们很要好……”

一种被人戏弄和亵渎的感觉,直冲脑心。就在我举起手那一刹那,我猛地清醒了,她值得我一举手吗?这一掌下去是军人的行为吗?而她说的难道不是现实吗?不现实的爱情会长久吗?

我正正军帽,放下手说:“我祝福你们!”

一个月的假期,只住了一周就匆匆赶回了部队。回来后,我把全部精力用在工作和学习上,闲暇之余发挥自己的特长,勤奋练笔。一年下来,在电台和报纸发表的文稿就有上百篇。我还入党立了功。喜报邮到家乡,我可成了街头巷尾“话题”。

前年春,一天,我突然收到三封“母病重,速归”的电报。我火速请了假当日就踏上了归途。还没进家门,母亲已迎出老远拉住我的手。我奇怪地看着神采飞扬的母亲说:“这么快就好了?”妈笑了说:“我哪有病?你姐在县城给你找了个局长的‘千金’,人家知你在军中的秀才郎美名,礼金一文不要,日后工作人家负责!”母亲又迫不及待地补充一条:“可有一样,年底你得复员。”我听罢哑然。打心里讲,我家世代平民百姓,对我这穷伢子,能攀上这门亲,真可谓“光宗耀祖”了,可复员意味着我的理想事业都要中止了。

不行!我告诉妈妈。我就喜欢呆在部队。

母亲说她再不认我这个儿子。

我也不能为了讨妈高兴就去做那根依附别人的“藤”。

经过一年的刻苦复习,我终于如愿以偿地考入了军校”。

第一个署假,我来到城里舅舅家。好心的舅妈以“交个朋友”为名,介绍我认识了梅。梅大学刚毕业,人很文静、秀气。和她在一起,有那么股说不出的默契。可每当我谈起连队生活和军校的趣事,她都委婉地借口岔开。就在假期结束的前一天,她邀我到家做客,算是对我一个假期劳动的肯定。临行前,她一再叮嘱我穿便服,不许谈军校的事。我也感到军装确实不太适合这“历史性”的场合,我执行了“命令”。梅的父母见未来的“女婿”也真“一表人才”,高兴得又递烟、又泡茶。片刻,老人开始询问我的工作、职业,我竟忘了梅的嘱咐。老人说:“当兵的,梅,怎么不和家里商量商量啊?”

接下来的沉闷让人窒息。我知趣地起身告辞。

梅追出来,又背过身走了。

呆呆地伫立,任思绪的泛滥和抽打。我默默地问自己:如果站在下一个十字路口,依然做同样的选择,我该怎么办?……

沉思中,一首歌的旋律如烟而来:人生本来苦恼亦多,再多一次又如何,向着那梦中的地方去,错了我也不悔过……

不错,人生总有苦和乐,爱之旅也总有人会成为你的过客。我喜欢自己是个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