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健康习惯指导(学生素质规范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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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如何正确区分早恋与正常交往

成年人在对待青少年的异性交往方面所犯的最常见的错误,就是对青少年的异性交往过分敏感,错把正常的异性交往看成是早恋,采取一些不恰当的干预措施,结果反而使没有早恋关系的青少年产生了这种关系,或者给青少年的正常交往造成障碍,影响了青少年的正常交往活动。

我们认为,青少年男女之间的正常交往,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要的,没有这种交往的青少年,很可能有心理障碍和缺陷,是社会适应不良的表现。父母和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青少年男女之间开展正常的交往,以此打破对异性的神秘感,增进相互之间的了解。

同时,一些青少年男女之间,由于性格相近、志趣相投、互为邻居、共同担任一定职务和参加某项活动等,而有比其他人更加亲近、密切的个人关系,也是很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亲有疏,有一些人一见如故、变成好朋友,有些人相处多年仍不了解、形同路人,这都是很常见的人际交往现象,即使在成年人中也是如此。因此,不能对青少年的人际交往有过分的要求,不能硬性要求青少年不与异性交往,或者要求青少年与所有异性保持等距离关系。

从一般情况来看,只要青少年男女之间的交往中没有下列现象,就不能一概当做早恋来对待:

(1)经常与异性同学单独约会或相处,不喜欢集体活动;

(2)学习成绩突然下降;

(3)上课和与人说话时,注意力不集中,经常出现“走神”现象;

(4)背着家长偷偷写信、写日记,见了家长急忙掩饰;

(5)与异性同学经常有书信往来,或者经常通电话、递条子等;

(6)在与异性同学单独相处时有拥抱、接吻等行为;

(7)对对方有强烈的感情依恋,见不到对方就不能正常生活、学习,产生“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类的情感体验;

(8)有性行为。

人的心理和行为都是相当复杂的,确定行为的性质,必须考虑内在的心理因素,而不能仅仅看表面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