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革命烈士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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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狱中给上级的信(节录)

××同志并转上级:

……我被捕,是由于"左"的冒险行动来的,对敌人没有充分的估计。这些错误应用来教育其他同志,以免后患。我是死了,但没有任何对革命不忠诚的地方。无论在敌人的拷打中,利诱中,没有暴露一点秘密。牺牲是为了革命,没有什么,这是革命成功的代价。……

致最后敬礼!

金方昌

十二、二

【写作背景】

1940年11月23日,金方昌被捕。25日转押至日寇特务机关"红部"。为了软化他,特地安排舒适的房子,每天鱼肉不断,并多次派人诱降,但都遭到他的痛骂和严词拒绝。恼羞成怒的敌人,对金方昌施以压杠子、鞭抽、烙铁烫、扎竹签等酷刑,但终不能使之屈服,最后竟惨无人道地砍掉他一只胳膊,挖去他一只眼睛。身受酷刑的金方昌,以钢铁意志用剩下的手,蘸着鲜血,在监狱的墙壁上写下了"严刑利诱奈何我,颔首流泪非丈夫"这样气壮山河、惊破敌胆的壮烈诗句。在就义的前一天即1940年12月2日晚上,他借着月光,用铅笔头在纸烟盒上给上级和哥哥们写了两封绝笔信,把自己在狱中的表现向组织作了如实的汇报,并表现了为革命而死,死而无憾的高尚情操,及对家人的殷切期望。

金方昌在写这封遗书的第二天,就英勇地牺牲了。遗书由同牢的难友带出。金方昌牺牲后,晋察冀边区政府于1940年12月颁布命令,将金方昌烈士战斗过的大西庄改名为方昌村。中国共产党晋察冀边区委员会同时发出通知,追认金方昌烈士为模范党员。

金方昌简介

金方昌(1921-1940),回族。山东省聊城县人。1936年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积极参加学生抗日救亡运动。七七事变后,赴山西抗日民族革命大学学习,踊跃投身抗日活动。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被派到代县开展抗日工作,先后任县"牺盟会"秘书,赵家湾区委书记,城关区委书记,县委委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青救会主任,县抗日游击队大队长等职,是代县抗日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1940年11月23日,由于汉奸告密,在转移公粮时,被日军包围,激战中寡不敌众,不幸被捕。在狱中坚贞不屈,同年12月3日英勇就义,时年1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