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奥斯维辛之后
2833700000030

第30章 回答和不回答

1999年12月11日晚,在中山公园音乐堂,听了保罗·罗伯逊诞辰100周年纪念音乐会,由美国男低音歌唱家凯文·梅诺演唱罗伯逊歌曲,加上电影和幻灯,反映罗伯逊的音乐、政治观点和生活。

对于有“黑人歌王”之誉的保罗·罗伯逊(1898~1976),我素有好感,早在1949年夏听说他将应邀访华,我还写过一首小诗表示欢迎。然而他没有来。后来知道是受到杜鲁门政府的阻挠。罗伯逊终其一生,没有能来中国。这回听到的罗伯逊歌曲,既有我所熟悉的《老人河》等,更有其他一些劳动歌曲、蓝调、灵歌和教堂圣歌以及犹太民族歌曲。

不过我在这里要说的不是音乐方面的收获,而是说明书上译介的一段问答。是上世纪50年代麦卡锡时期联邦调查局一次听证会的记录。从罗伯逊的话里,我得知了有一个“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指当事人在审讯中有权对某些问题保持沉默。

以下是其中的主要内容:

阿兰先生(以下简称阿):你现在是共产党员吗?

罗伯逊先生(以下简称罗):噢,够了,够了,够了,别再问了。

谢莫先生(以下简称谢):请你回答好吗,罗伯逊先生?

罗:共产党是什么?你说共产党又是什么意思?

谢:我希望您要求证人回答问题。

罗:你说的共产党是什么意思?据我所知,共产党是与共和党、民主党一样的合法的政党。你指的是哪一个?是那个由共产主义者组成的党派,由那些为了我们的人民,为了所有美国人和劳动者的尊严不惜牺牲生命的人组成的政党?你指的是那个政党吗?

阿:你现在是不是一名共产党员?

罗:你是不是想在我投票的时候,把我投的那张选票从投票箱里拿出来看一下?

阿:主席先生,我请求您命令证人对此问题作出回答。

主席:您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罗:我拥护第五修正案。

谢:您说什么?我没听清。

罗:我拥护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

阿:你是要行使第五修正案(赋予的权利)吗?

罗:对,我要行使第五修正案。

阿:你是否已经明确,如果你如实告诉委员会你现在是不是一名……

罗:我没什么可说的,我要求行使第五修正案。我想要做什么与你们无关,我要行使第五修正案,好了别再问了。

主席:但委员会要求你回答这个问题。

罗:我要行使第五修正案,所以我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这就是我的答案。

阿:我建议主席先生命令证人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他是否已向我们如实提供了一些可能会在刑事诉讼中对他本人不利的信息。

主席:我们要求您回答这个问题,罗伯逊先生。

罗:先生们,我去过很多地方,斯堪第纳维亚、英格兰等等。无论在哪儿,共产党员总是首先为反法西斯斗争而献出生命。这并不是什么刑事行为,第五修正案也与刑事犯罪无关。最高法院大法官瓦伦先生在多次讲话中都已表明第五修正案与刑事犯罪无任何关系。我要行使第五修正案。

从这一记录看,保罗·罗伯逊借助于上述第五修正案,拒绝了回答对他不利的提问。这使我想到,在过去不短的岁月中,例如“文革”期间,我们曾经不得不面对指供诱供式的各种提问;在众口一词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口号声中,完全没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即使不是处于天生的“被告”地位,而在所谓正常时期,也要面对诸多的表态要求,而没有不表态的自由;就是说,相对于发言权的不发言权,也是不存在的。

而整人者除了可以无中生有地构陷人罪之外,还可以从你现成的自述、表态、检讨当中取其所需,“上纲上线”,鸡蛋里头挑骨头,让你自己走进自己的“瓮”里去。

因这样的切身经历,我于这一“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格外有兴趣。据说毛泽东在苏共二十大后谈到斯大林在肃反中的暴政时,曾经说,这样的事情在英美等民主法治国家是不会发生的。此见甚为中肯。

记得国内似也出版过罗伯逊的传记,其中当有有关章节;又,关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国内也应有相应的介绍:

都会比音乐会的说明书所言更加确切,待找来一阅。

2000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