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我的清华人文课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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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费孝通讲社会学(4)

我相信在目前的局面中,大多数的知识分子已经多少觉悟到自己对这局面无能为力的痛苦。我们似乎已被这大社会抛在冷宫里,说的话都是空的,没有人听,更不会转变局面。从客观立场看来,可以说现在中国的知识分子,尤其是学术和文化界的工作者,已失去了领导社会的能力。这种情形固然可以说是“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但是回过来看,我们这些秀才们是否应当想想:我们的理为什么人家不听呢?是不是这些秀才先早就放弃了责任,没有把自己的理配合到社会生活上去之后,才使天下皆兵,各自从“试验——错误”的公式中寻求自己的路的呢?

说起来提倡科学已有了相当年月了。社会科学等一类名字也早就传来了。但是为什么到现在这些“知识”并不发生作用呢?很清楚的,现在的“兵”,对于制造飞机的“知识”,一点也不敢低视的。开飞机或坐飞机的人不能不听秀才先生所说的“理”,不听的话,就可以有性命之虞。但是对于经济学的“理”却显然不听了;甚至最近报上说上海有些洋商表示“经济问题还得依经济原理来应付”的希望。这个对照不能不使我们考虑到中国的社会科学本身有没有毛病的问题。依我上面所说推出来的回答是中国的社会科学和中国社会的实质并没有靠拢。因为社会科学里面所供给的知识并不能直接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中表证它的正确性,以致这套知识一直被关在图书馆和课堂里。

有人说学术是没有国界的。这话自然是不错的。真理应当到处正确。但是问题是在应付每一个由历史和环境所构成的实际情况时所需要的“原理”

却不相同。在纽约市场上,或是苏联集体农场上所实验出来的“原理”本身可以有超越时空限制的正确性,但是我们却不一定能用它来作应付中国经济问题的指导原则,因为所应付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是说前提中所包括的条件不同。前提中所包括的条件是应用一个理论的根据,而这些条件,在社会现象中却是由历史和环境所形成的。硬要用一个在别的情况中归纳出来的原理去应付另一个情况里所发生的问题就犯了普通所谓“教条主义”的毛病了。而一个负有处理实际问题的责任的人决不能为了理论而自甘失败的。当理论不足以指导行动时,负责的人必然会另求靠傍,有的流于迷信,求神问卜;有的固执意志胜于一切的英雄主义;有的一任运命去摆布,心存侥幸。

这一切都是缺乏“真知识”的结果。

一个社会科学工作者面对这个局面似乎应当有一番自省了。我决不愿把这历史的罪过加上这根基本来就不深的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肩头,累积这一套有系统而且可以作应付实际情况指导的知识,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是,如果在这检讨中能发现自己以往的错误,也正可以从此走上一条比较正确的道路。我自己的反省使我感觉到社会科学如果要在中国发生它应有的作用,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研究的问题必须要接受当前社会生活中所发生的实际问题。

二、研究的材料必须要是直接在实际生活中得来的观察。

三、研究的结果必须要用来去应付实际的问题,在应付实际情况里去表证或否定一项理论的正确性。

要实现这些条件,研究工作的形式也必须改造,是必须把学院和社会切实沟通,研究和行政打成一片。当然我明白目前的环境还不允许这种改造,但是我很相信Mayo教授所说的:除非社会科学者接受了处理社会的责任,社会科学将永远空洞无物,无关宏旨,而且将永远是个没有穿着珠宝拖鞋的辛得勒拉,也永远将受异父的姊妹们的虐待和藐视。

文化论与社会学

首先我说:人类学与社会学和文化论与社会学,叫法虽不同,问题是一个。要谈这个问题,最方便的办法是,看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究竟有什么不同,假使确有不同之处,就可以有两门学问去处理它们。

我们从来不说蚂蚁、蜜蜂有文化,或有文化的动物,但是我们可以说,蚂蚁、蜜蜂有社会,或是社会性的动物。有文化的地方,固然有社会存在,但有社会的地方,并不见得一定有文化,这个例子,很明显地说明了,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有不同之处,从发展的层次说,社会是基层,文化是上层,从范围上讲,社会现象的领域比文化现象的广。

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在内容上,到底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可以这样说:假使一种生活不全靠个体的单纯经营,而需要许多个体用分工合作的方式生活,这是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是社会动物,蚂蚁也是社会动物,蚂蚁中也有社会现象。但人和蚂蚁究竟不同,不同在蚂蚁没有文化,而人有文化。动物的社会的生活是靠先天的生物遗传的社会本能,这是本能性的生活,而人类的生活,固然也有赖生物本能,重要的是仗着学习得来的社会遗传,后天学来的本领而生活,这种经学习而得,累积而成的,有时间空间性的生活,就是文化。假使有这么一天,原子弹轰轰地掉下来,把人类所有记忆都轰得一无所存,文化全没有了,人类也许还可以还原到像蚂蚁一样的社会。所以社会是群体生活本身,文化是群体生活持以进行的一种方式。社会和个人是可见的实体,文化是看不见的抽象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看不见的力量,这种力量驱策着人接近它,因而使大家近乎一致。

文化和社会的不同交代清楚了,现在我们要问,在人类生活中,是否可以把上层的实际生活方式抽象出来,只剩下基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形式。这种抽象的关系形式是普遍存在任何人类社会中,不像上层的那一部分,有其历史性和地域性,因而有其比较性。假使能抽象出来的话,这个领域才是真正社会学的园地,也就是一般所谓纯粹社会学、系统社会学所指的对象。

所谓家庭中心说

我们常常听得一种说法认为中国文化是以家庭为中心的文化。西洋的学者还提了一个新名词叫fajlism,很久以前,有一位在广东凤凰村做社会调查的Kulp先生还写了一本书,用这个新名词作题目。“家”在中国文化中地位的重要,确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但是怎样重要法,却还有个考究。

如果说中国人,比了西洋人,特别看重家,我是不能同意的。我常常想提出来问问那些具有这种见解的人,他所看到的传统社会里,不论是在乡下或是在城里,我们所谓以家庭作为生活中心的说法有多少事实根据?我们一天里有多少在家里?一天里接触的人中有多少是家里人?更具体一些,夫妇之间坐在一起谈话说笑一天有多久?亲子之间又怎样?

逼近事实看去,我们会发现我们乡下人中一天费在夫妇之间和亲子之间的时间远没有西洋人多。我在乡间调查时特别注意这问题,后来我又因疏散下乡,有几年和农家住在一屋里,隔壁就是房东,声音是很容易传达来的,秘密回避的程度很低。我所知道的乡下夫妇大多是“用不着多说话的”,“实在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一早各人忙着做各人的事,没有工夫说闲话。

出了门,各做各的。妇人家不下田时,留在家带孩子。男子汉若是守着门,没出息。有事在外,没有事也在外。茶馆、烟铺,甚至街头巷口,是男子们的消遣之所。在这些地方,大家有说有笑,热热闹闹的。回到家,夫妇间合作顺利,没事,也没话;合作得不对劲,闹一场,动手动脚,说不上亲热。

经过了这几年的观察,我不免觉得:在乡村里男女之间在兴趣、习惯,也就是所谓文化上,有着很大的隔膜。在日常生活中,有说有笑,表示有情意可以互相表达的是在同性的团体之内,不在异性的结合之中。在乡村里,男女的界限是极明显的,男归男的在一起,女归女的在一起。

在乡村里同性的团体是个无所不说的亲密团体。有着共同了解的题目,有着相互会意的微笑。乡间的茶馆确是文化中心。同时,乡间的妇女们也是一簇一簇,一有空,就在哪家门口坐下三四个年龄差不多的老婆婆或是媳妇们,长舌长得可以半天说不完。儿童们又另外有他们的天地,在四处野,没有大人监督,任性得常使我由羡慕而嫉妒。性别和年龄划分着乡间的日常团体生活。

家庭是性别年龄划分的相反结合。夫妇和亲子是异性和长幼的结合。在中国乡间性别和年龄划分的发达,必然影响到家庭的生活内容。家庭是重要的,但是重要在经济和生育上,而不是重要在个人的社会生活上。经济上说,夫妇是最基本的分工对手:男耕女织,丈夫下田,妻子煮饭。家庭是财产的共有者,一家人打着统账。夫妇又是合法生育子女的对手,孩子的抚育由父母负责——这许多是事实。但是如果从深一层的生活看去,我们说家庭是感情的中心,文化传递的轮子,那就很有问题了。

我在《美国人的性格》一书中曾提到过:在英美,家庭才真是他们的生活堡垒。我不知道他们在中古时代的情形怎样,但是以现在的情形说,有些方面正可以和我们乡村家庭作一相反的对照。他们经济的合作已经移出了家庭。生产事实不再在家庭单位之内经营,消费方面也已经开始外移,生育固然还是夫妇之间的事,但是抚育工作也有一部分分给了社会。可是尽管如此,家庭依旧是他们生活的中心。他们在家外是竞争、争斗、讲利害;一回到家里,他们享受着感情的共同生活。在周末,夫妇带着孩子,可以整天在家里,坐在一处,说说笑笑。如果他们怕别人扰乱他们“自己”的生活,还可以远远地到田野里、海边上去,躺这么一天。

在这种以家庭生活堡垒的文化中,他们注重两性之间的了解、礼貌和生活。这样超过了柴米油盐的经济合作。这种异性结合的社会和男女有别的社会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从性质上说前者是非乡土性的,后者才是乡土性。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提醒我说:这种两性在社会生活上的隔离,文化生活上各自发展,形成男女有别的社会,并不是乡土社会的普遍现象。在许多业农的非汉民族中,我们可以看见他们两性生活的自由相处,亲密的往来。这些事实我是知道的,但是在这些部落社会中,所谓两性亲密的往来也时常只限于婚前的求偶时期。一旦确立了家庭,经济的担负降到了夫妇肩上之后,依我所知道的,多少也表现了男女有别的社会生活。因之,在这些例子中,更使我们感觉到经济的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似乎是和亲密的感情并不相容的。柴米油盐的夫妇好像确是不能同时是恩爱鱼水的夫妇。

在中国乡村里,依我在上面所说的,家庭似乎是偏重于经济上的合作,在人情亲密的一方面好像是差劲些,这和现代西洋家庭很不相同。

我一直用着经济和人情名词来对照,也许并不太醒目。让我在这里把这对照再引申一下。

在人和人的集合生活中本来有两方面:一方面是人和人分工合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经济。我们现代生活上的享受能超过我们的祖先基本上还是得益于分工程度的加深。我们从经济上所作的打算总是以“利用”为考虑的着眼点。不论我们对人或对物都可以“为用”,都可以作经济打算。

“为用”的意思是“达到某一目的的手段”,而且这手段和这手段包括的工具和物资都可以有选择的,并非特定的,选择也有标准就是效率和成本。经济本是发生在己物的关系中,以最少代价得到最大报酬之谓——这是社会生活的一方面。有人认为这是最基本的一方面。最基本的意思是说:其他部分即使都没有,这一方面却决不能没有,没有了社会也解体了。这种互相为用的合作关系,其实确是最原始的社会关系,甚至是早于人类。在生物界中,即使同一种类中没有分工现象,在种类之间,互相赖以为生的情形却很普通。说得大一些,整个生物界是个互相为用的大网络。英国老太婆如果不养了猫,可以在整个生物界引起一连串的变动!这是科学常识中常提到的话。

另举个例子说,最被人用来说明种类之间合作的是蚂蚁和蚜虫,也称蚁牛。

我们常在蔷薇花的嫩枝上看到那种绿色小而胖的虫就是蚁牛,它的行动肢体已经因为不用而退化到了等于没有了,剩下个肥胖的肚子。它分泌一种蚂蚁所喜欢的糖质,很慷慨地供给蚂蚁去受用,蚂蚁为了要受用这“牛”所供给的糖汁,就到处尽义务做它的轿夫,衔着它去寻找细嫩的花枝。双方互得其益,交相利用。

这种“互得其益,交相利用”的关系在社会学里称作“共生”。在人类里共生关系更为发达,畜牧是人和兽的共生,种植是人和植物的共生,而且,尚不止此,我们人和人也可以在同样的共生关系中进行很复杂的社会生活。

在共生关系中,只要有本能或习俗保证着互相为用的方式,各人不必说话,连认识都可以不认识。我们出街坐洋车,根本不必知道车夫的姓名。车夫也不必问坐客是谁。“为用”而结合的,每个人都可以把其他人作为工具,从经济打算里选择适合的工具。

人和人的结合中并不完全是共生的关系。孟子曾说:“王何必日利,仁义而已矣。”仁义是和利害不同,什么是仁义呢?这是“自己”扩大的结果,也就是所谓大我。“己”是目的,不是手段;“己”是特定的,不能选择;对已无所谓效率,无所谓经济。在普通的动物,“己”是等于生物上的个体;在人,这个界限被冲破了,推己及人地推出了这生物界线之外。

“一己”和“所推及的己”之间的态度异于己和人之间的态度。我们对于没有推及的人称之为“路人”,意思是死活没有我的事。但是对于被推及的人却情深意重,痛痒相关,恨不得替他受罪。这是说,我们把人当作了自己了。要当作自己,我们也必然要别人像自己。在“像”字中最重要的倒不是面貌的相同,而是价值标准的相同,所谓好恶相同,气味相投,在社会学中称作“契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