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用破一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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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历史的暗角

在中国历史上,有一大群非常重要的人物,肯定被我们历史学家忽视了。

这群人物不是英雄豪杰,也未必是元凶巨恶。他们的社会地位可能极低,也可能很高。就文化程度论,他们可能是文盲,也可能是学者。很难说他们是好人坏人,但由于他们的存在,许多鲜明的历史形象渐渐变得瘫软、迷顿、暴躁,许多简单的历史事件一一变得混沌、暧昧、肮脏,许多祥和的人际关系慢慢变得紧张、尴尬、凶险,许多响亮的历史命题逐个变得黯淡、紊乱、荒唐。他们起到了如此巨大的作用,但他们并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他们的全部所作所为并没有留下清楚的行为印记,他们绝不想对什么负责,而且确实也无法让他们负责。他们是一团驱之不散又不见痕迹的腐浊之气,他们是一堆飘忽不定的声音和眉眼。你终于愤怒了,聚集起万钧雷霆准备轰击,没想到这些声音和眉眼也与你在一起愤怒,你突然失去了轰击的对象。你想不予理会,掉过头去,但这股腐浊气却又悠悠然地不绝如缕。

我相信,历史上许多钢铸铁浇般的政治家、军事家最终悲怆辞世的时候最痛恨的不是自己明确的政敌和对手,而是曾经给过自己很多腻耳的佳言和突变的脸色、最终还说不清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的那些人物。处于弥留之际的政治家和军事家死不瞑目,颤动的嘴唇艰难地吐出一个词汇:“小人……”

——不错,小人。这便是我这篇文章要写的主角。

小人是什么?如果说得清定义,他们也就没有那么可恶了。小人是一种很难定位和把握的存在,略能说的只是,这个“小”,既不是指年龄,也不是指地位。小人与小人物是两码事。

在一本杂志上看到欧洲的一则往事。数百年来一直亲如一家的一个和睦村庄,突然产生了邻里关系的无穷麻烦,本来一见面就要真诚地道一声“早安”的村民们,现在都怒目相向。没过多久,几乎家家户户都成了仇敌,挑衅、殴斗、报复、诅咒天天充斥其间,大家都在想方设法准备逃离这个恐怖的深渊。可能是教堂的神父产生了疑惑吧,花了很多精力调查缘由。终于真相大白,原来不久前刚搬到村子里来的一位巡警的妻子是个爱搬弄是非的长舌妇,全部恶果都来自于她不负责任的窃窃私语。村民知道上了当,不再理这个女人,她后来很快搬走了,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村民间的和睦关系再也无法修复。解除了一些误会,澄清了一些谣言,表层关系不再紧张,然而从此以后,人们的笑脸不再自然,即便在礼貌的言词背后也有一双看不见的疑虑眼睛在晃动。大家很少往来,一到夜间,早早地关起门来,谁也不理谁。

我读到这个材料时,事情已过去了几十年,作者写道,直到今天,这个村庄的人际关系还是又僵又涩、不冷不热。

对那个窃窃私语的女人,村民们已经忘记了她讲的具体话语,甚至忘记她的容貌和名字。说她是坏人吧,看重了她,但她实实在在地播下了永远也清除不净的罪恶的种子。说她是故意的吧,那也强化了她,她对这个村庄也未必有什么争夺某种权力的企图。说她仅仅是言词失当吧,那又过于宽恕了她,她做这些坏事带有一种近乎本能的冲动。对于这样的女人,我们所能给予的还是那个词汇:小人。

小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后果,由此可见一斑。

这件欧洲往事因为有前前后后的鲜明对比,有那位神父的艰苦调查,居然还能寻找到一种答案。然而谁都明白,这在“小人事件”中属于罕例。绝大多数“小人事件”是找不到这样一位神父、这么一种答案的。我们只要稍稍闭目,想想古往今来、远近左右,有多少大大小小、有形无形的“村落”被小人糟蹋了而找不到事情的首尾?

由此不能不由衷地佩服起孔老夫子和其他先秦哲学家来了,他们那么早就浓浓地划出了“君子”和“小人”的界限,诚然,这两个概念有点模糊,互间的内涵和外延都有很大的弹性,但后世大量新创立的社会范畴都未能完全地取代这种古典划分。

孔夫子提供这个划分当然是为了弘扬君子、提防小人,而当我们长久地放弃这个划分之后,小人就会像失去监视的盗贼、冲决堤岸的洪水,汹涌泛滥。结果,不愿再多说小人的中国历史,小人的阴影反而越来越浓。他们组成了道口路边上密密层层的许多暗角,使得本来就已经十分艰难的民族步履,在那里趔趄、错乱,甚至回头转向,或拖地不起。即便是智慧的光亮、勇士的血性,也对这些霉苔斑斑的角落无可奈何。

然而,真正伟大的历史学家是不会放过小人的,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历史症结,于是在他冷静的叙述中不能不时时迸发出一种激愤。众所周知,司马迁对历史情节的取舍大刀阔斧,但他对于小人的所作所为却常常工笔细描,以便让历史记住这些看起来是无关重要的部位。

例如,司马迁写到过发生在公元前五二七年的一件事。那年,楚国的楚平王要为自己的儿子娶一门媳妇,选中的姑娘在秦国,于是就派出一名叫费无忌的大夫前去迎娶。费无忌看到姑娘长得极其漂亮,眼睛一转,就开始在半道上动脑筋了。

——我想在这里稍稍打断,与读者一起猜测一下他动的是什么脑筋,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小人的行为特征。看到姑娘漂亮,估计会在太子那里得宠,于是一路上百般奉承,以求留下个好印象,这种脑筋,虽不高尚却也不邪恶,属于寻常世俗心态,不足为奇,算不上我们所说的小人;看到姑娘漂亮,想入非非,企图有所沾染,暗结某种私情,这种脑筋,竟敢把一国的太子当情敌,简直胆大妄为,但如果付诸实施,倒也算是人生的大手笔,为了情欲无视生命,即便荒唐也不是小人所为。费无忌动的脑筋完全不同,他认为如此漂亮的姑娘应该献给正当权的楚平王。尽管太子娶亲的事已经国人皆知,尽管迎娶的车队已经逼近国都,尽管楚宫里的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费无忌还是骑了一匹快马抢先直奔王宫,对楚平王描述了秦国姑娘的美貌,说反正太子此刻与这位姑娘尚未见面,大王何不先娶了她,以后再为太子找一门好的呢。楚平王好色,被费无忌说动了心,但又觉得事关国家社稷的形象和承传,必须小心从事,就重重拜托费无忌一手操办。三下两下,这位原想来做太子夫人的姑娘,转眼成了楚平王的妃子。

事情说到这儿,我们已经可以分析出小人的几条行为特征了:

其一,小人见不得美好。小人也能发现美好,有时甚至发现得比别人还敏锐,但不可能对美好投以由衷的虔诚。他们总是眯缝着眼睛打量美好事物,眼光时而发红时而发绿,时而死盯时而躲闪,只要一有可能就忍不住要去扰乱、转嫁(费无忌的行为真是“转嫁”这个词汇的最佳注脚),竭力作为某种隐潜交易的筹码加以利用。美好的事物可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灾难,但最消受不住的却是小人的作为。蒙昧者可能致使明珠暗投,强蛮者可能致使玉石俱焚,而小人则鬼鬼祟祟地把一切美好变成丑闻。因此,美好的事物可以埋没于荒草黑夜间,可以展露于江湖莽汉前,却断断不能让小人染指或过眼。

其二,小人见不得权力。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小人的注意力总会拐弯抹角地绕向权力的天平,在旁人看来根本绕不通的地方,他们也能飞檐走壁绕进去。他们表面上是历尽艰险为当权者着想,实际上只想当权者手上的权力,但作为小人他们对权力本身又不迷醉,只迷醉权力背后自己有可能得到的利益。因此,乍一看他们是在投靠谁、背叛谁、效忠谁、出卖谁,其实他们压根儿就没有人的概念,只有实际私利。

其三,小人不怕麻烦。上述这件事,按正常逻辑来考虑,即便想做也会被可怕的麻烦所吓退,但小人是不怕麻烦的,怕麻烦做不了小人,小人就在麻烦中成事。小人知道越麻烦越容易把事情搞混,只要自己不怕麻烦,总有怕麻烦的人。当太子终于感受到与秦国姑娘结婚的麻烦,当大臣们也明确觉悟到阻谏的麻烦,这件事也就办妥了。

其四,小人办事效率高。小人急于事功又不讲规范,有明明暗暗的障眼法掩盖着,办起事来几乎遇不到阻力,能像游蛇般灵活地把事情迅速搞定。他们善于领会当权者难于启齿的隐忧和私欲,把一切化解在顷刻之间,所以在当权者眼里,他们的效率更是双倍的。有当权者支撑,他们的效率就更高了。费无忌能在为太子迎娶的半道上发起一个改变皇家婚姻方向的骇人行动而居然快速成功,便是例证。

暂且先讲这四项行为特征吧,司马迁对此事的叙述还没有完,让我们顺着他的目光继续看下去——费无忌办成了这件事,既兴奋又慌张。楚平王越来越宠信他了,这使他满足,但静心一想,这件事受伤害最深的是太子,而太子是迟早会掌大权的,那今后的日子怎么过呢?

他开始在楚平王耳边递送小话:“那件事情之后,太子对我恨之入骨,那倒罢了,我这么个人也算不得什么,问题是他对大王您也怨恨起来,万望大王戒备。太子已握兵权,外有诸侯支持,内有他的老师伍奢帮着谋划,说不定哪一天要兵变呢!”

楚平王本来就觉得自己对儿子做了亏心事,儿子一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听费无忌一说,心想果不出所料。立即下令杀死太子的老师伍奢、伍奢的长子伍尚,进而又要捕杀太子,太子和伍奢的次子伍员只得逃离楚国。

从此之后,连年的兵火就把楚国包围了,逃离出去的太子是一个拥有兵力的人,自然不会甘心,伍员则发誓要为父兄报仇,曾一再率吴兵伐楚,许多连最粗心的历史学家也不得不关注的著名军事征战此起彼伏。

然而楚国人民记得,这场弥天大火的最初点燃者,是小人费无忌,大家交牙切齿地用极刑把这个小人处死了,但整片国土早已满目疮痍。

——在这儿我又要插话。顺着事件的发展,我们又可把小人的行为特征延续几项了:

其五,小人不会放过被伤害者。小人在本质上是胆小的,他们的行为方式使他们不必害怕具体操作上的失败,但却不能不害怕报复。设想中的报复者当然是被他们伤害的人,于是他们的使命注定是要连续不断地伤害被伤害者。你如果被小人伤害了一次,那么等着吧,第二次、第三次更大的伤害在等着你,因为不这样做小人缺少安全感。楚国这件事,受伤害的无疑是太子,费无忌深知这一点,因此就无以安生,必欲置之死地才放心。小人不会怜悯,不会忏悔,只会害怕,但越害怕越凶狠,一条道走到底。

其六,小人需要博取同情。明火执仗的强盗、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恶人而不是小人,小人没有这份胆气,需要掩饰和躲藏。他们反复向别人解释,自己是天底下受损失最大的人,自己是弱者,弱得不能再弱了,似乎生就是被别人欺侮的料。在他们企图吞食别人产权、名誉乃到身家性命的时候,他们甚至会让低沉的喉音、含泪的双眼、颤抖的脸颊、欲说还休的语调一起上阵,逻辑说不圆通时便哽哽咽咽的糊弄过去,你还能不同情?而费无忌式的小人则更进一步,努力把自己打扮成一心为他人、为上司着想而遭致祸殃的人,那自然就更得同情了。职位所致,无可奈何,一头是大王,一头是太子,我小小一个侍臣有什么办法?苦心斡旋却两头受气,真是苦来着?——这样的话语,从古到今我们听到的还少吗?

其七,小人必须用谣言制造气氛。小人要借权力者之手或起哄者之口来卫护自己,必须绘声绘色地谎报“敌情”。费无忌谎报太子和太子的老师企图谋反攻城的情报,便是引起以后巨大历史灾祸的直接诱因。说谎和造谣是小人的生存本能,但小人多数是有智力的,他们编制的谎言和谣言要取信于权势和舆情,必须大体上合乎浅层逻辑,让不习惯实证考察的人一听就立即产生情绪反应。因此,小人的天赋,就在于能熟练地使谎言和谣言编制得合乎情理。他们是一群有本事诱使伟人和庸人全都沉陷进谎言和谣言迷宫而不知回返的能工巧匠。

其八,小人最终控制不了局势。小人精明而缺少远见,因此他们在制造一个个具体的恶果时并没有想这些恶果最终组接起来将会酿成一个什么样的结局。当他们不断挑唆权势和舆情的初期,似乎一切顺着他们的意志在发展,而当权势和舆情终于勃然而起挥洒暴力的时候,连他们也不能不瞠目结舌、骑虎难下了。小人没有大将风度,完全控制不了局面,但不幸的是,人们不会忘记他们是这些全部灾难的最初责任者。平心而论,当楚国一下子陷于邻国攻伐而不得不长年以铁血为生的时候,费无忌也已经束手无策,做不得什么好事也做不得什么坏事了。但最终受极刑的仍然是他,司马迁以巨大的厌恶使之遗臭万年的也是他。小人的悲剧,正在于此。

解析一个费无忌,我们便约略触摸到了小人的一些行为特征,但这对了解整个小人世界,还是远远不够的。小人,还没有被充分研究。

我理解我的同道,谁也不愿往小人的世界深潜,因为这委实是一件气闷乃至恶心的事。既然生活中避小人惟恐不远,为何还要让自己的笔去长时间地沾染他们呢?

但是回避显然不是办法。既然人们都遇到了这个梦魇却缺少人来呼喊,既然呼喊几下说不定能把梦魇暂时驱除一下,既然暂时的驱除有助于增强人们与这团阴影抗衡的信心,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

我认为,小人之为物,不能仅仅看成是个人道德品质的畸型。这是一种带有巨大历史必然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值得文化人类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和政治学家们共同注意。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的充分呈现,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人治专制和社会下层低劣群体的微妙结合,结合双方虽然地位悬殊,却互为需要、相辅相成,终于化合成一种独特的心理方式和生态方式。

封建人治专制隐秘多变,需要有一大批特殊的人物,他们既能诡巧地遮掩稳秘又能适当地把隐秘装饰一下昭示天下,既能灵活地适应变动又能庄严地在变动中翻脸不认人,既能从心底里蔑视一切崇高又能把封建统治者的心绪和物欲洗刷成光洁的规范。这一大批特殊的人物,需要有敏锐的感知能力,快速的判断能力,周密的联想能力和有效的操作能力,但却万万不能有稳定的社会理想和个人品格。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上的小人实在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对一种体制性需要的填补和满足。

《史记》中的《酷吏列传》记述到汉武帝的近臣杜周,此人表面对人和气,实际上坏得无可言说。他管法律,只要探知皇帝不喜欢谁,就千方百计设法陷害,手段毒辣;相反,罪大恶极的犯人只要皇帝不讨厌,他也能判个无罪。他的一个门客觉得这样做太过分了,他反诘道:“法律谁定的?无非是前代皇帝的话罢了,那么,后代皇帝的话也是法律,哪里还有什么别的法律?”由此可见,杜周固然是糟践社会秩序的宫廷小人,但他的逻辑放在专制体制下看并不荒唐。

杜周不听前代皇帝只听后代皇帝,那么后代皇帝一旦更换,他又听谁呢?当然又得去寻找新的主子仰承鼻息。照理,如果有一个以理性为基础的相对稳定的行政构架,各级行政官员适应多名不断更替的当权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在习惯于你死我活、不共戴天的政治恶斗的中国,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每一次主子的更换就意味着对以前的彻底毁弃,意味着对自身官场生命的脱胎换骨,而其间的水平高下就看能否把这一切做得干净利落、毫无痛苦。闭眼一想,我脑子里首先浮现的是五代乱世的那个冯道,不知为什么我会把他记得那么牢。

冯道原在后唐闵帝手下做宰相,公元九三四年李从珂攻打唐闵帝,冯道立即出面恳请李从珂称帝,别人说唐闵帝明明还在,你这个做宰相的怎么好请叛敌称帝?冯道说,我只看胜败,“事当务实”。果然不出冯道所料,李从珂终于称帝,成了唐末帝,便请冯道出任司空,专管祭祀时扫地的事,别人怕他恼怒,没想到他兴高采烈地说:只要有官名,扫地也行。

后来石敬瑭在辽国的操纵下做了“儿皇帝”,要派人到辽国去拜谢“父皇帝”,派什么人呢?石敬瑭想到了冯道,冯道作为走狗的走狗,把事情办妥了。

辽国灭后晋之后,冯道又诚惶诚恐地去拜谒辽主耶律德光,辽主略知他的历史,调侃地问:“你算是一种什么样的老东西呢?”冯道回答:“我是一个无才无德的痴顽老东西。”辽主喜欢他如此自辱,给了他一个太傅的官职。

身处乱世,冯道竟然先后为十个君主干事,他的本领自然远不止是油滑而必须反复叛卖了。被他一次次叛卖的旧主子,可以对他恨之入骨却已没有力量惩处他,而一切新主子大多也是他所说的信奉“事当务实”的人,只取他的实用价值而不去预想他今后对自己叛卖的可能。

我举冯道的例子只想说明,要充分地适应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生活,一个人的人格支出会非常彻底,彻底到几乎不像一个人。与冯道、杜周、费无忌等人相比,许多忠臣义士就显得非常痛苦了。忠臣义士平日也会长时间地卑躬屈膝,但到实在忍不下去的时候会突然慷慨陈词、拼命死谏,这实际上是一种“不适应反应”,证明他们还保留着自身感知系统和最终的人格结构。后世的王朝也会表扬这些忠臣义士,但这只是对封建政治生活的一个追认性的微小补充,至于封建政治生活的正常需要,那还是冯道、杜周、费无忌他们。他们是真正的适应者,把自身的人格结构踩个粉碎之后获得了一种轻松,不管干什么事都不存在心理障碍了。人性、道德、信誉、承诺、盟誓全被彻底丢弃,朋友之谊、骨肉之情、羞耻之感、恻隐之心都可一一抛开,这便是极不自由的封建专制所哺育出来的“自由人”。

这种“自由人”在中国下层社会某些群落获得了呼应。我所说的这些群落不是指穷人,劳苦大众在物质约束和自然约束下,不能不循规蹈矩,并无自由可言,他们的贫穷不等于高尚却也不直接通向邪恶;我甚至不是指强盗,强盗固然邪恶却也有自己的道义规范,否则无以合伙成事,无以长久立足,何况他们时时以生命作为行为的代价;我当然也不是指娼妓,娼妓付出的代价虽然不是生命却也是够痛切的,在人生的绝大多数方面,她们都要比官场小人贞洁。与冯道、杜周、费无忌这些官场小人真正呼应得起来的,是社会下层的那样一些低劣群落:恶奴、乞丐、流氓、文痞。

除了他们,官场小人再也找不到其他更贴心的社会心理基础了,而恶奴、乞丐、流氓、文痞一旦窥知堂堂朝廷要员也与自己一般行事处世,也便获得了巨大的鼓舞,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有资格自称“朝中有人”的皇亲国戚。

这种遥相对应,产生了一个辽阔的中间地带。就像磁体的两极之间所形成的磁场,一种巨大的小人化、卑劣化的心理效应强劲地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上有朝廷楷模,下有社会根基,那就滋生蔓延吧,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挡呢?

那么,就让我们以恶奴型、乞丐型、流氓型、文痞型的分类,再来看一看小人。

恶奴型小人:

本来,为人奴仆也是一种社会构成,并没有可羞耻或可炫耀之处。但其中有些人,成了奴仆便依仗主子的名声欺侮别人,主人失势后却对主子本人恶眼相报,甚至平日在对主子低眉顺眼之时也不时窥测着掀翻和吞没主子的各种可能,这便是恶奴了,而恶奴则是很典型的一种小人,谢国桢先生的《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一书中有一篇《明季奴变考》,详细叙述了明代末年江南一带仕宦缙绅之家的家奴闹事的情景,其中还涉及我们熟悉的张溥、钱谦益、顾炎武、董其昌等文化名人的家奴。这些家奴或是仗势欺人,或是到官府诬告主人,或是鼓噪生事席卷财物,使政治大局本来已经够混乱的时代更加混乱。为此,孟森先生曾写过一篇《读明季奴变考》的文章,说明这种奴变其实说不上阶级斗争,因为当时江南固然有不少做了奴仆而不甘心的人,却也有很多明明不必做奴仆而一定要做奴仆的人,这便是流行一时的找豪门投靠之风。本来生活已经挺好,但想依仗豪门逃避赋税、横行乡里,便成群结队地签订契约卖身为奴。“卖身投靠”这个词,就是这样来的。孟森先生说,前一拨奴仆刚刚狠狠地闹过事,后一拨人又乐呵呵地前来投靠为奴,这算什么阶级斗争呢?

乞丐型小人:

因一时的灾荒行乞求生是值得同情的,但当行乞成为一种习惯性职业,进而滋生出一种群体性的心理文化方式,则必然成为社会公害,没有丝毫积极意义可言了。乞丐心理的基点,在于以自秽、自弱为手段,点滴而又快速地完成着对他人财物的占有。乞丐型小人的心目中没有明确的所有权概念,他们认为世间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又都是自己,只要舍得牺牲自己的人格形象来获得人们的怜悯,不是自己的东西有时可能转换成自己的东西。他们的脚永远踩踏在转换所有权的滑轮上,获得前,语调诚恳让人流泪,获得后,立即翻脸不认人。

乞丐一旦成群结帮,谁也不好对付。《清稗类钞·乞丐类》载:“江苏之淮、徐、海等处,岁有以逃荒为业者,数百成群,行乞于各州县,且至邻近各省,光绪初为最多。”最古怪的是,这帮浩浩荡荡的苏北乞丐还携带着盖有官印的护照,到了一个地方行乞简直成了一种堂堂公务。行完乞,他们又必然会到官府赖求,再盖一个官印,成为向下一站行乞的“签证”。官府虽然也皱眉,但经不住死缠,既是可怜人,行乞又不算犯法,也就一一盖了章。由这个例证联想开去,生活中只要有人肯下决心用乞丐手法来获得什么,迟早总会达到目的。

流氓型小人:

当恶奴型小人终于被最后一位主子所驱逐,当乞丐型小人终于有一天不愿再扮可怜相,当这些人完全失去社会地位,失去哪怕是假装的价值原则之后,他们便成为社会秩序最放肆的骚扰者,这便是流氓型小人。

《明史》中记述过一个叫曹钦程的人,明明自己已经做了吴江知县,还要托人认宦官魏忠贤做父亲,献媚的态度最后连魏忠贤本人也看不下去了,把他说成败类,撤了他的官职,他竟当场表示:“君臣之义已绝,父子之恩难忘。”不久魏忠贤阴谋败露,曹钦程被算做同党关入死牢,他也没什么,天天在狱中抢掠其他罪犯伙食,吃得饱饱的。这个曹钦程,起先无疑是恶奴型小人,但失去主子、到了死牢,便自然地转化为流氓型小人。我做过知县怎么着?照样敢把杀人犯嘴边的饭食抢过来塞进嘴里!你来打吗?我已经咽下肚去了,反正迟早要杀头,还怕打?——人到了这一步,说什么也多余的了。

流氓型小人比其他类型的小人显得活跃,他们像玩杂耍一样在手上交替玩弄着诬陷、造谣、离间、偷听、恫吓、欺诈、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引蛇出洞、声东击西等技法,别人被这一切搞得泪血斑斑,他们却谈笑自然,全然不往心里放。

流氓型小人乍一听似乎多是年轻人,其实未必。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时间积累的恶果,因此有不少倒是上了一点年岁的。谢国桢先生曾经记述到明末江苏太仓沙溪一个叫顾慎卿的人,做过家奴,贩过私盐,也在衙门里混过事,人生历练极为丰富,到老在乡间组织一批无赖子不断骚扰百姓,史书对他的评价是三个字:“老而黠”,简洁地概括了一个真正到位的流氓型小人的典型。街市间那些有流氓习气的年轻人,不属于这个范围。

文痞型小人:

当上述各种小人获得一种文化载体或文化面具,那就成了文痞型小人。我想,要在中国历史上举出一些文才很好的小人是不困难的。宋真宗钓了半天鱼钓不上来正在皱眉,一个文人立即吟出一句诗来“鱼畏龙颜上钓迟”。诗句很聪明,宋真宗立即高兴了。可怕的是,他们也能以同样的聪明和快捷,用文化工具置人于死地。

文痞其实也就是文化流氓,与一般流氓不同的是他们注意修饰文化形象,知道一点文化品格的基本,因而总要花费不少力气把自己打扮得慷慨激昂。作为文人,他们特别知道舆论的重要,因而把很大的注意力花费在谣言的传播上。在古代,造出野心家王莽是天底下最廉洁奉公的人,并把他推上皇帝宝座的这帮人;在现代,给弱女子阮玲玉泼上很多脏水而使她无以言辩,只得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自尽的也是这帮人。他们手上有一支笔,但几乎没有文化建设像模像样地做过什么,除了阿谀就是诽谤。他们脚跨流氓意识和文化手段之间,在中国这样一个文化落后的国家特别具有伪装,也特别具有破坏性,因为他们把其他类型小人的局部恶浊,经过装潢变成一种广泛的社会污染。

影响虽大,但他们的人数并不多,这可能要归功于中国古代的君子观念过文化队伍的渗透。历来许多文人有言词偏激、嘲谑成性、行止不检、表里不一等缺点,都不能目之为文痞,文痞的根本特征在于经常地用文化手段对大量无辜者进行故意的深度伤害。

上文曾经说过,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殊需要为小人的产生和活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久而久之也就给全社会带来一种心理后果:对小人只有防,只有躲,不能纠缠。于是小人如入无人之境,滋生他们的那块土壤总是那样肥沃丰美。

值得研究的是,有不少小人并没有什么权力背景、组织能力和敢死精神,为什么正常的群体对他们也失去了防御能力呢?如果我们不把责任全部推给封建王朝,在我们身边是否也能找到一点原因呢?

好像能找到一些。

第一,观念上的缺陷。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社会上特别痛恨的都不是各种类型的小人。我们痛恨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的青年,我们痛恨敢于无视亲友邻里的规劝死死追求异性的情种,我们痛恨不顾一切的激进派或者岿然不动的保守派,我们痛恨跋扈、妖冶、穷酸、固执,我们痛恨这痛恨那,却不会痛恨那些没有立场的游魂、转瞬即逝的笑脸、无法验证的美言,无可检收的许诺。很长时间我们都以某种政治观点决定自己的情感投向,而小人在政治观点上几乎是无可无不可的,因此容易同时讨好两面,至少被两面都看成中间状态的友邻。我们厌恶愚昧,小人智商不低;我们厌恶野蛮,小人在多数情况下不干血淋淋的蠢事。结果,我们极其严密的社会观念监察网络疏而不漏地垂顾着各色人等,却独独把小人给放过了。

第二,情感上的牵扯。小人是善于做情感游戏的,这对很多劳于事功而深感寂寞的好人来说正中下怀。在这个问题上小人与正常人的区别是:正常人的情感交往是以袒示自我的内心开始的,小人的情感游戏是以揣摩对方的需要开始的。小人往往揣摩得很准,人们一下就进入了他们的陷阱,误认他们为知己。小人就是那种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却曾有很多人把他误认为知己的人。到后来,人们也会渐渐识破他们的真相,但既有旧情牵连,不好骤然翻脸。

我觉得中国历史上特别能在情感的迷魂阵中识别小人的是两大名相:管仲和王安石。他们的千古贤名,有一半就在于他们对小人的防范上。管仲辅佐齐桓公时,齐桓公很感动地对他说:“我身边有三个对我最忠心的人,一个人为了侍候我自愿做太监,把自己阉割了;一个来做我的臣子后整整十五年没有回家看过父母;另一个人更厉害,为了给我滋补身体居然把自己的儿子杀了做成羹给我吃!”管仲听罢便说:“这些人不可亲近,他们的作为全部违反人的正常感情,怎么还谈得上对你的忠诚?”齐桓公听了管仲的话,把这三个小人赶出了朝廷。管仲死后,这三个小人果然闹得天翻地覆。王安石一生更是遇到很多小人,难于尽举,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谏议大夫程师孟,他有一天竟然对王安石说,他目前最恨的是自己身体越来越好,而自己的内心却想早死。王安石很奇怪,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先死,您就给我写墓志铭,好流传后世了。”王安石一听就掂出这个人的人格重量,不再理会。有一个叫李师中的小人水平更高一点,在王安石推行新法而引起朝廷上非议纷纷的时候,他写了长长的十篇《巷议》,说街头巷尾都在说新法好,宰相好。本来这对王安石是雪中送炭般的支持,但王安石一眼就看出了《巷议》的伪诈成分,开始提防他。只有像管仲、王安石这样,小人所布下的情感迷魂阵才能破除,但对很多人物来说,几句好话一听心肠就软,小人要俘虏他们易如反掌。

第三,心态上的恐惧。小人和善良人们往往有一段或短或长的情谊上的“蜜月期”,当人开始有所识破的时候,小人的撒泼期也就来到了。平心而论,对于小人的撒泼,多数人是害怕的。小人不管实际上胆子多小,撒起泼来有一种玩命的外相。好人虽然不见得都怕死,但要死也死在战争、抢险或与匪徒的格斗中,与小人玩命,他先泼你一身脏水,把是非颠倒得让你成为他的同类,就像拉进一个泥潭翻滚得谁的面目也看不清,这样的死法多窝囊!因此,小人们用他们的肮脏,摆开了一个比世界上任何真正的战场令人恐怖的混乱方阵,使再勇猛的斗士都只能退避三舍。在很多情况下小人不是与你格斗而是与你死缠,他们知道你没有这般时间、这般口舌、这般耐心、这般情绪,他们知道你即使发火也有熄火的时候,只要继续缠下去总会有你的意志到达极限的一刻。他们也许看到过古希腊的著名雕塑《拉奥孔》,那对强劲的父子被滑腻腻的长蛇终于缠到连呼号都发不出声音的地步。想想那尊雕塑吧,你能不怕?

有没有法律管小人?很难。小人基本上不犯法。这便是小人更让人感到可怕的地方。《水浒传》中的无赖小人牛二缠上了英雄杨志,杨志一躲再躲也躲不开,只能把他杀了,但犯法的是杨志,不是牛二。小人用卑微的生命粘贴住一具高贵的生命,高贵的生命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受不得污辱,然而高贵的生命不想受污辱就得付出生命的代价,一旦付出代价后人们才发现生命的天平严重失衡。这种失衡又倒过来在社会上普及着新的恐惧:与小人较劲犯不着。中国社会流行的那句俗语“我惹不起,总躲得起吧”实在充满了无数次失败后的无奈情绪。谁都明白,这句话所说的不是躲盗贼,不是躲灾害,而是躲小人。好人都躲着小人,久而久之,小人被一些无知者羡慕,他们的队伍扩大了。

第四,策略上的失误。中国历史上很多不错的人物在对待小人的问题上每每产生策略上的失误。在道与术的关系上,他们虽然崇扬道却因政治思想构架的大一统而无法真正行道,最终都陷入术的圈域,名为韬略,实为政治实用主义。这种政治实用主义的一大特征,就是用小人的手段来对付政敌,用小人的手段来对付小人。这样做初看颇有实效,其实后果严重。政敌未必是小人,利用小人对付政敌,在某种意义上是利用小人扑灭政治观点不同的君子,在整体文明构建上是一大损失。利用小人来对付小人,使被利用的那拨小人处于合法和被弘扬的地位,一旦成功,小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逻辑将邀功论赏,发扬光大。中国历史上许多英明君主、贤达臣将往往在此处失误,他们获得了具体的胜利,但胜利果实上充满了小人灌注的毒汁。他们只问果实属于谁而不计果实的性质,因此,无数次即便是好人的成功也未必能构成一种正当的文明积累。

第五,灵魂上的对应。有不少人,就整体而言不能算是小人,但在特定的情势和境遇下,灵魂深处也悄然渗透出一点小人情绪,这就与小人们的作为对应起来了,成为小人闹事的帮手和起哄者,谣言和谎言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市场?按照正常的理性判断,大多数谣言是很容易识破的,但居然会被智力并不太低的人大规模传播,原因只能说是传播者对谣言有一种潜在的需要。只要想一想历来被谣言攻击的人大多是那些有理由被别人暗暗嫉妒、却没有理由被公开诋毁的人物,我们就可明白其中的奥秘了。谣言为传谣、信谣者而设,按接受美学的观点,谣言的生命扎根于传谣、信谣者的心底。如果没有这个根,一个谣言便如小儿梦呓,腐叟胡诌会,会有什么社会影响呢?一切正常人都会有失落的时候,失落中很容易滋长嫉妒情绪,一听到某个得意者有什么问题,心里立即获得了某种窃窃自喜的平衡,也不管起码的常识和逻辑,也不做任何调查和印证,立即一哄而起,形成围啄。更有一些人,平日一直遗憾自己在名望和道义上的欠缺,一旦小人提供一个机会能在攻击别人过程中获得这种补偿,也会在犹豫再三之后探头探脑地出来,成为小人的同伙。如果仅止于内心的些微需要试图满足,这样的陷落也是有限度的,良知的警觉会使他们拔身而走;但也有一些人,开始只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内心对立而已,而一旦与小人合伙成事后又自恃自傲,良知麻木,越沉越深,那他们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小人而难以救药了。从这层意义上说,小人最隐秘的土壤,其实在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即便是吃够了小人苦头的人,一不留神也会在自己的某个精神角落为小人挪出空地。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显然没有消解小人的良方,在这个棘手的问题上我们能做的事情很少。我认为,文明的群落至少应该取得一种共识:这是我们民族命运的暗疾和隐患,也是我们人生取向的分道所在,因此需要在心理上强悍起来,不再害怕我们害怕过的一切。不再害怕众口铄金,不再害怕招腥惹臭,不再害怕群蝇成阵,不再害怕阴沟暗道,不再害怕那种时时企盼着新的整人运动的饥渴眼光,不怕偷听,不怕恐吓,不怕狞笑,以更明确、更响亮的方式立身处世,在人格、人品上昭示着高贵和低贱的界限。

此外,有一件具体的事可做,我主张大家一起来认真研究一下从历史到现实的小人问题,把这个问题狠狠地谈下去,总有好处。

想起了写《吝啬鬼》的莫里哀。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根治人类身上自古以来就存在的吝啬这个老毛病,但他在剧场里把吝啬解剖得那么透彻、那么辛辣、那么具体,使人们以后再遇到吝啬或自己心底产生吝啬的时候,猛然觉得在哪里见过,于是,剧场的笑声也会在他们耳边重新响起。那么多人的笑声使他们明白人类良知水平上的是非,他们在笑声中莞尔了,正常的人性也就悄没声儿地上升了一小格。

忘了是狄德罗还是柏格森说的,莫里哀的《吝啬鬼》问世以来没有治好过任何一个吝啬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只要经历过演出剧场那畅快的笑,吝啬鬼走出剧场后至少在两三个星期内会收敛一点,不是吝啬鬼而心底有吝啬影子的人会把那个影子缩小一点,更重要的是,让一切观众重见吝啬行为时觉得似曾相识,然后能快速给以判断,这就够了。

吝啬的毛病比我所说的小人问题轻微得多。鉴于小人对我们民族昨天和今天的严重荼毒,微薄对我们,能不能像莫里哀一样把小人的行为举止、心理方式用最普及的方法袒示于世,然后让人们略有所悟呢?既然小人已经纠缠了我们那么久,我们何不壮壮胆,也对着他们鼓噪几下呢?

二十世纪临近末尾,新的世纪就要来临。我写《山居笔记》大多是触摸自以为本世纪未曾了断的一些疑难文化课题,这是最后一篇,临了的话题是令人沮丧的:为了世纪性的告别和展望,请在关注一系列重大社会命题的同时,顺便把目光注意一下小人。

是的,小人。

附录

秋雨按:拙文《历史的暗角》发表后,大陆、台湾和美国的报刊多方转载,产生了一些有趣的反应。上海《文汇报》的编者曾给我看过著名作家张贤亮先生推荐拙文的一篇长文,张先生谈了对小人问题的一系列精彩看法后认为,我对于如何对付小人,态度还嫌消极。他认为,小人做尽坏事,但在今天却难于剥夺我们的生存权,而只要我们的生存权未被剥夺,我们就应该联合起来与他们斗,万不可退让躲避。刚读完张贤亮先生的文章,我又在《文汇读书周报》上读到了卫建民先生的《谈“小人”》,他的意见正恰与张贤亮先生相反,认为对小人完全不必理会,应该沉默以对。两位先生的意见其实都很有道理,这是两种不必统一的道理。我至今在这两种意见中徘徊,估计还会长期徘徊下去。对于一切最常见的社会历史命题,深刻的答案往往是处于徘徊状态的。如果答案简单,它就早已解决,不可能常见了。

读了他们的文章我也产生了一些补充意见。我觉得人们常常习惯于把那些对自己提出了不恰当批评的人看做小人,这其实是不对的。在很多时候,即便那些给我们带来毁损和灾难的人也未必是小人,因此,需要把对毁损的态度和对小人的态度分开来说。毁损是一种特殊事件,小人是一种恒久存在。毁损针对个人,小人荼毒社会。因此,毁损不必纠缠,而小人有待研究。

研究小人是为了看清小人,给他们定位,以免他们继续频频地骚扰我们的视线。争吵使他们加重,研究使他们失重,逐步让我们处于低位状态、边缘状态、赘余状态。虽然小人尚未定义,但我看到一个与小人有关的定义,一个关于时代的定义。一个美国学者说,所谓伟大的时代,也就是大家都不把小人放在眼里的时代。这个定义十分精彩。小人总有,他们的地位与时代的价值成反比。小人若能在一定的精神气压下被低位安顿,这个时代就已经在问鼎伟大。大家都不把小人放在眼里的意思,与卫健民先生的想法很接近。

另外,我觉得即便是真的小人也应该受到关爱,我们要鄙弃的只不过是他们的生态和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