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最难忘的事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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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3)

在这种起哄的风波里,真正的核心震央地带,是来自“中央研究院”胡适纪念馆的人,尤其是其中的徐高阮。徐高阮是出身左派的健将,当年参加一二·九运动,被捕后,投降国民党,在“中央研究院”做副研究员,可是写不出学术论文。李济等学阀大概知道他的背景,不敢惹他,让他管图书室。他有突发性狂怒症,发病时甚至将书架推倒,根本不是正常的人。虽然如此,他跟“情报局”“调查局”“总政治部”等衙门,都有炙手可热的关系,所以经年累月全无学术研究,却能整天写文章诬指谁是卖国者、是匪谍、是这个、是那个,以打击自由主义者为职志。这个人表面上是拥护胡适先生的,骨子里却希旨承风,完全是情报人员、政工人员的路线。所以,真正反对胡适思想流传的,就是这种胡适纪念馆卧底的人!为了证实这一点,我们不妨看看打击《胡适选集》高潮时徐高阮的言论。1966年12月24日的国民党《联合报》上,有这样的访问:

一部分社会人士颇关切《胡适全集》的事,但徐高阮说,他不认为出版《胡适全集》是一件迫切急要之事,因为出版《胡适全集》并不一定是纪念胡适博士最好的方法。

这是什么心态呢?以心怀这种态度的人,去主持胡适先生著作的出版、全集的出版,我们能不恍然大悟吗?

国民党帮忙追造证据

正因为带头的人心态如此,所以《胡适选集》在他们眼中,竟是“恶行”,是“图财害命”,是非“销毁”不可的东西,他们不知道:真正的问题根本不在这里!因为胡适先生生前既然“歆羡”别人全集的出版,并且冀望他自己的全集能够在死后印出,真正尊敬并怀念胡适先生的人,就不可不努力达成他的心愿。应该知道:发扬并流传胡适先生思想这一件事,是最主要的一件事,至于由谁来发扬流传、由谁来出名得利(如果有名利可得的话),根本都属于小焉者也、根本都是余事。

胡适先生生前筹印陈独秀先生的遗集,重刊罗尔纲先生的著作,没有人会说他的动机是出名得利,或说他“非法侵害他人著作权”。胡适先生以博大的观点来发扬并流传朋友们的著作,同时也以博大的观点来处理他自己的著作:他从未反对过别人发扬和流传他的文字。胡适先生深信他的“社会的不朽论”,他知道他不属于他自己、不属于他的亲人,他属于这个他所贡献的国家,并不断提出他的贡献。所以,反对《胡适选集》的人,根本就是舍本逐末的、不懂情理也不懂法律的。徐高阮的反对,当然更有阴险的意义,那就是借胡夫人之刀,不露痕迹地真正阻止胡适思想的流传,因为胡适思想是国民党思想的敌人,是情报人员、政工人员必欲铲除而后快的敌人。阻止胡适思想,能够借胡夫人之刀,来个釜底抽薪式的解决,岂不正是上上之策吗?

于是,轰动一时的《胡适选集》案,便在1966年12月25日胡夫人的按铃申告下,如火如荼起来了。

国民党官方介入这一借刀杀人的讼案,以阻止胡适思想的流传,最明显的手法是:

一、违反胡适遗嘱,由台湾大学把权利转赠中央研究院后,再化公为私,由“中央研究院”转赠胡夫人,使胡夫人有了证明书;

二、胡夫人凭这证明书向内政部申请著作权;

三、再由内政部违反不得申请注册的规定,硬在1967年2月13日,发给胡夫人二十五年的权利执照;

四、最后由胡夫人拿执照告人。

所以,胡夫人取得告人的资格与证据,都是《胡适选集》出版后才高速赶造成的,这些资格和证据,都是违反法律上基本常识与原则的。但是,国民党不管,国民党的法院也不管,无知而糊涂的乡下妇人胡老太也不管,在胡夫人吵着“要见总统”的配合下,国民党和胡夫人终于借着所谓法律,达到了封杀《胡适选集》的目的。

最好笑最好笑的

在胡夫人按铃申告后第六天,共产主义青年团出身的“闽变”分子胡秋原,在“立法院”里提出质询。胡秋原说:

……盗印胡适先生著作一事,非一单纯侵害人民权益问题,而实若辈一贯祸国阴谋之一种烟幕,亦即若辈过去五年来假借胡适先生名义,进行卖国匪谍活动阴谋之重新使用。最近……(编者略)一个反中华民国的攻势已由四面八方开始。所谓“中国问题小组”、所谓“复国运动同盟”、所谓“新台湾独立运动”、所谓“保护殷海光运动”已在华盛顿、东京、香港等地开始……适于此时盗印《胡适选集》,既非尊敬胡适(因若辈早已诽谤之),亦非借以图利(因若辈不缺乏金钱),而系借盗印《胡适选集》,以散乱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并大假借胡适博士之名,一面对抗复兴中华文化运动、一面进行进一步的卖国匪谍活动……

由这种国民党的文宣大将如此公然罗列罪状、公然如此“请政府正式调查”,国民党的基本态度是什么,也就不辩自明了!

当然啦,所有的所谓罪状都是好笑的,但是其中最好笑最好笑的,我却觉得是所谓出版《胡适选集》是“散乱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之说,这真是天下第一怪说。我实在不懂为什么出了一个人的选集,就散乱了他的“著作之整个精神”?如此怪说若能成立,则胡秋原自己就该一出道就出版全集才对,否则这样零星为文,岂不把他自己给“散乱”了?罗织别人竟不用脑筋如此,我真为国民党的文宣大将悲哀!

如此道德,如此谴责

如今,十七年过去了!死不瞑目的胡适先生已墓草久宿,大骂“死鬼胡适之呀!”的胡夫人也蒙主宠召;尸居余气的“中央研究院”一片死寂;告朔饩羊的胡适纪念馆也蛛网成灰。十七年了,十七年的岁月,使《胡适选集》成了历史的陈迹,可是胡适全集的呼声,却在我心头一再响起。那些老太太、那些老头子,那些门生故旧、那些伪善学人,十七年来,他们除了排斥《胡适选集》外,又为胡适全集做了些什么事呢?又为“胡适著作之整个精神”做了些什么功德呢?没有!完全没有!一点也没有!

“中央研究院”的两名院士(陈槃、高去寻),十七年前联名发表谴责《胡适选集》的信的,当年曾经伪善地说:“暂且抛开法律不说,在道德立场上,这种行为必须要加以谴责。”(1966年12月16日国民党《中央日报》)如今,十七年过去了,如果出了《胡适选集》该构成谴责,那么十七年后还出不来胡适全集该不该谴责呢?如果流传胡适思想竟在你们所谓的“道德立场”上站不住,那么胡适死后二十一年的今天,你们不在流传上做任何事,又是哪一种站得住的道德呢?

花了十个小时,我终于写完我蓄意想写的这篇文字,写到结尾,我又想起“交友以自大其身,求士以求此身之不朽”的话。从胡适先生的身后事看来,他的“交友”,其实只获得自祸其身;他的不朽,还有待于所求之士的发扬。

整个《胡适选集》的故事,是一篇人情冷暖的故事、一篇政治斗争的故事、一篇李敖“借一千,还十万”的侠义故事。我把这故事发表出来,盼对崎岖的世道和已凉的人心,多少起一点坦荡而温暖的示范。

1983年1月31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