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刚才还在叫嚷没钱,但这时候瑟尔瑟斯不知从何处摸出一个涨鼓鼓的钱袋,哆哆嗦嗦地递了上去。赫斯特禁不住哑然失笑,总算他也和不少商人打过交道了,很熟悉这些商人锱铢必较的习性,并不因此而生气。不过,赫斯特还是摇头拒绝了瑟尔瑟斯的要求,“若是平时倒也无妨,但是现在的情况有所不同。瑟尔瑟斯团长,想必你还不知道吧,塔利亚斯军向我国发动了大规模的侵攻,而他们的攻击手段,就是专门袭击在我帝国领地贸易的商团!”
“没这么严重吧?”瑟尔瑟斯有些不大相信地说道。
而赫斯特却很严肃地点头,“确实如此,宰相大人已经下令:今后所有商团必须集中起来行动,我帝国会派遣整个军团编制的兵力加以护卫。所以,瑟尔瑟斯团长,现在要求你们返回边境卫所,乃是为了你们自身的安全哪!”
“这,我们是林斯塔的商队,塔利亚斯军应该不会抢劫同盟国的商队吧?”
瑟尔瑟斯还是磨磨蹭蹭地不想回去,难得碰到中队长赫斯特这么和善,却不能保证边境卫所的其他帝国军会善待他们。
“别做梦了,那些塔利亚斯的野蛮人,专门以劫掠为生的,难道会因为你几句话就放过到手的猎物么!,快走吧,万一遇到塔利亚斯军就麻烦了!”赫斯特有些着急地叫道。
瑟尔瑟斯不敢违抗他的命令,只得很不情愿地下令商队转向。于是,白鸟商团再次慢吞吞地移动起来,不过这一次,他们的前进方向与刚才相反,朝着卡奥斯帝国的边境卫所行去。
“这支商队的速度太慢了!”
走了没多久,赫斯特斥侯中队的士兵们就发出了这样的抱怨声,白鸟商团的移动速度不是一般的慢,由于瑟尔瑟斯只肯用很少的马车来拖运大量的货物,他们的速度比正常的商队都要慢上好几倍,几乎是在慢慢挪动。对于向来习惯了在草原上奔驰如风的帝国斥侯兵来说,他们简直是在陪一群乌龟散步。
“照这样下去,返回边境卫所至少需要三天时间,看来晚上只能露宿了!”
士兵们这样抱怨着,他们从卫所出来到达这里只花费了半天功夫。原本打算当天就返回的,士兵们甚至连宿营工具都没带。
赫斯特对此也无可奈何,既然发现了这支商队,帝国军人的荣誉感和责任心都不允许他半途而废独自返回边境卫所。但是如果这样拖延下去,万一遇上速度如风的塔利亚斯骑兵队……赫斯特感到心中一阵阵紧张。一年前,塔利亚斯国王奇立恩第一次率军入侵的时候,赫斯特的斥侯中队与之遭遇过,结果中伏全军覆没,要不是奇立恩放走了包括他在内的全部俘虏,赫斯特斥侯中队早已从帝国军中除名。所以现在,每次只要一想到塔利亚斯的枪骑兵,赫斯特就会感到一阵阵的紧张。
这一回,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赫斯特感到心中再次充满了紧张的情绪,甚至有点不祥的预感。
“怎么会这样呢?难道真的要出事……”
赫斯特为这种突然起来的紧张感而倍觉不安,然而没过多久他的预感竟然应验了,在远处天边出现了大片飞扬的尘土,而在尘土中隐约可见如繁星般密密麻麻的反光点,稍有经验的人都可以看出,那是举在战士手中长枪枪尖的反光。数量远比赫斯特预想中的还要多,最少也有十余个中队的规模。
“天哪,果然是塔利亚斯的枪骑兵,竟然有这么多!”赫斯特大惊失色地叫道。
而迟钝的瑟尔瑟斯依然不敢置信,“不会吧?塔利亚斯人怎么会出动这么多部队来对付我们一支小小商队,听说贵国的铁甲骑士团也是以枪骑兵著称的部队,会不会是他们?”
赫斯特坚决地摇头,“绝不是铁甲骑士团,我帝国大军训练严格,行军作战均有法度,战马激起的尘土决不会像这样乱糟糟的,而且调集大军团袭击弱小商队,正是塔利亚斯国王奇立恩一贯的手段,唉,和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反而耽搁了时间!”
而这时赫斯特麾下的士兵也都紧张起来,纷纷前来请示对策,“怎么办?大人!”
“这么多敌人,我们肯定赢不了的!”
“快跑吧,这儿距离边境卫所不是很远,逃回去还来得及!”士兵们七嘴八舌地建议着。
赫斯特犹豫了,“逃跑吗……”
他的麾下都是斥侯兵,装备轻便而且速度快捷,若是全力逃跑,就算是塔利亚斯的枪骑兵也追不上。不过那样一来,就等于说把白鸟商团扔给塔利亚斯人不管了,身为帝国军人,在战场上抛弃被护送人员乃是最大的耻辱。但如果留下作战,凭仅仅一个斥侯中队的战力,无非是白白送死而已。倘若护送的乃是帝国商队或是辎重运输队,那也没什么好犹豫的,就算明知会全部战死也只有奋战到底,这正是帝国军人的荣耀之所在。但眼下却是一支外国的商队,名义上还是属于敌对国的,为了敌对国的商队去送死,实在是有些冤枉,赫斯特为此而犹豫不决。
“不能再拖了,大人!快逃吧!”
眼看着对面的枪骑兵部队越来越逼近,甚至已经可以清晰分辨出塔利亚斯的军旗,赫斯特麾下的士兵们全都惊恐大叫起来,虽然他们并不畏惧死亡,但是明知道一旦交战就必死无疑,士兵们总会有害怕的情绪。
赫斯特咬了咬牙,正要下令全军撤离,衣袖突然被人拉住了。他转头一看,却是那个胆怯的胖子瑟尔瑟斯。
“不要啊!将军,千万不要丢下我们不管哪!”看到对面气势汹汹袭来的马队,就连迟钝的瑟尔瑟斯也终于感到了恐惧,几乎是本能,他死死抓住赫斯特的手臂不放,这是他惟一能依赖的救命稻草了。
“他们的数量太多,就算我们留下交战也没用的,反而会激起他们的怒火,说不定连你们也一起伤害。如果我们离开,你们最多损失一些财物,塔利亚斯人一般来说也不会伤害商人的。”
赫斯特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大陆各国彼此抢掠商队,但是并不伤害对方的人员,把商人杀光了以后就没商队可抢了。只要蛋而不杀鸡,这是连盗贼团也知道的道理。然而,胆小如鼠的白鸟商团团长却全然不顾这些,只是拉住赫斯特的手臂苦苦哀求,却说什么也不肯放手。赫斯特用力挣了几次都没能挣脱,他又不愿拔剑威胁一个平民商人,竟然一时僵持不下。
周围的士兵都拥过来帮忙,终于强行将瑟尔瑟斯拖开,赫斯特翻身上马,向四周看了一看,突然长叹一声,颓然低下头去。
“完了,被包围了。”
确实,不仅仅是正面,在他们的侧面和后方,都出现了无数的塔利亚斯枪骑兵,对方的兵力远远不止十几个中队!从一开始,对方就刻意分散兵力包围他们,直到此刻,方才显露出全部力量,四面八方,无论哪一方都有将近十个中队的骑兵部队包围过来。
帝国士兵们惊慌地鼓噪着,纷纷拔出腰间佩剑准备拼命,但赫斯特挥手阻止了他们,长声叹息道:“罢了,大家都放下武器吧,强行战斗只是白白送死而已。”
对于轻装备的帝国斥侯兵来说,塔利亚斯军的长枪正是专门克制他们短剑的兵器,而且数量又相差太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帝国军士兵全力冲锋,也未必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亡,他们的短剑根本接触不到对方的身体,自己就先被人家的长枪刺穿了。尽管赫斯特决非懦弱之辈,可这种白白让士兵送死的事情,他还做不出来。
仅仅片刻之后,从四面八方聚拢过来的塔利亚斯军即将这一个帝国军中队包围得水泄不通。帝国军将士围成一个圆圈,将白鸟商团的车队围在正中,这倒不是说他们要为这些商人拼命,只是平时的训练促使他们这样做罢了。而在这个圆圈的外围,塔利亚斯的枪骑兵里三层外三层地将之围住,密密麻麻的长枪指向包围圈中央,只要他们往中间一挤,包围圈中所有的人都无一能够幸存。
赫斯特站在阵势的最外层,他身上的中队长标志吸引了更多注意,几支长枪甚至碰到了他的身上,但赫斯特毫不在意,只是注视着塔利亚斯军中飘扬的旗帜,悠然长叹道:“唉,想不到又会遇上塔利亚斯国王的亲卫队,也算是命该如此了。”
确实,在对方军阵中飘扬着的,不仅仅有塔利亚斯王国的国旗,还有代表塔利亚斯王家的徽记纹章,再看到这支部队的数量足足有三十个中队之多,而且装备训练远比普通塔利亚斯军人齐整,就算是傻瓜也能猜出这支部队正是由塔利亚斯王奇立恩亲自率领的亲卫军,更何况赫斯特曾经在这支部队手上吃过大亏。
从塔利亚斯军的阵营中跃马跳出一位少年将军,手中长枪直指赫斯特的面门,怒喝道:“怎么!卡奥斯的军人什么时候变成懦夫了,不要以为你们不还击我们就不敢动手,这一次一定把你们全部杀光!”
赫斯特并不理会对方的叫喊,对于几乎要刺到他鼻子上的长枪也视而不见,只是冷冷地说道:“本官赫斯特,卡奥斯帝国边境斥侯队中队长,隶属于黑龙圣修士团夫利斯宰相麾下。此次既然落入你们的包围,也没指望活着回去,不过这支白鸟商团乃是属于林斯塔的商队,与你们塔利亚斯也算盟国,总应该网开一面吧。”
那少年将官正是已故宰相里巴尔之子——枪骑士菲恩。由于父亲惨死的缘故,他对所有帝国人都是恨之入骨,当然不肯相信对方的解释,冷冷地哼了一声,“什么白鸟黑鸟,从来没听说过,既然和你们帝国军走在一起,定然也是敌人,决计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