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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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合同类法律常识(3)

四、其他由法律规定的管辖法院

1.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合同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除了一般合同之外,下列合同也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吗?

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父母同意,就擅自购买超过其实际需要的贵重物品,父母可以要求商家退货。

但在实践中,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父母给子女的零花钱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的生活消费也越来越高。有些未成年人购买的东西的价格即使对于成年人来说也是比较昂贵的,但是对他们来说却很稀松平常。因此,什么是与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不相符的“贵重”物品,很难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只能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哪些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应在合同订立之前将合同文本报工商局备案

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下简称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等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款规定的,视为格式条款。

按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应当在合同订立之前将合同文本报工商局备案:

1.房屋的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2.居住物业管理合同,住宅装潢合同;

3.旅游合同;

4.供用电、水、气合同;

5.运输合同;

6.邮政、电信合同;

7.市人民政府认为其他含有格式条款需要备案的合同;

什么是“定金罚则”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订金是买房向卖方预先交的订钱,实际上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它不是合同的担保形式。

当事人应当如何约定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

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定金的权利。

担保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担保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吗?

原则上,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间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的履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履行。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负担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