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冷笑着说:“哼,天下人谁不知道你李宁海是个****,见着男人就往上扑,真是丢尽了我们云梦宫的脸。以至于现在都没有嫁人,所以,你连夫君都没有,现在竟然有了孩子,自然是和奸夫所生的野种!”
云梦宫?莫非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是云梦宫的人。改时间一定要好好的打听一下这具身体的生平和这个所谓的云梦宫。
“这位奶奶,我都说了我不认识你老人家了,你怎么就是不听呢,你看看你,这么老了还出来溜达,不怕把你的老腰给闪了。”我看的出来这个女人很爱美,因为从她的衣着打扮可以看得出来她是在刻意打扮成少女的模样。
果然她显然是被气到了,脸上有些扭曲。
“李云海,你别给脸不要脸。”那女人生气说。
落夕这是不以为然,只是自顾自的抱着怀中的小绮绮。那女人非常的生气,但是,她并没有去杀落夕,只因为她是她动不起的人。没有任何治她的办法,她只得打道回府。
落夕随便找了一块布将脸上的那一块胎记给蒙住了,使她看起来不是那样的恐怖。
走在大街上,偶尔还能听到有几个人在谈论一些八卦,那谈论的主角就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李云海。
他们说她如何的****不堪。甚至她还听见有人再说,她未嫁先孕,孩子都已经半岁了。
想都不用想是谁传出去的,肯定是那个女人,那个女人是想让她被天下人所耻笑,让她自杀。呵呵,好狠毒的心啊,她一定会报仇,不过不是现在,她还没有那个能力去杀她,别说杀她了,她不来杀自己就不错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她早晚会有一天将她杀了,竟敢毁坏这副身体原主人的名声,还敢说绮绮是野种。既然她借这具身体还魂,那么,她一要帮这具身体做点事,比如说杀了那个女人。
就这样,她怀着一定要杀那个女人的心念去了一个偏僻的小村庄,走了几天,终于早到了一个偏僻的小村庄,这几天,绮绮一直都是喝果汁来填饱肚子。
村庄里的人都非常淳朴,然后,她就在这里居住了下来。她认识了一个可怜女人,她是一个寡妇,落夕第一眼就觉得她是个好人然后和她打了几天交道,觉得她可以信任。
落夕白天就把绮绮托付给了她,因为她要修炼灵力。
然而,她也帮助村民去打猎,还用了现代知识帮助他们改善生活。村民们都很喜欢她,但她一直不以真面目示人,因为怕吓到他们。但村民都认为她是仙女,有着一张倾国倾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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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之间三年过去了,她已经是修士六星一级。在这个国家算是中上等的高手了,可她并不满足,她想要的,是站在这片大陆的最顶端,而不是在真正高手面前不看一击。
所以,她就向村民们告别。大家知道她要离开,纷纷送行,那场面,可真壮观。
出了村庄,落夕开始打量附近的环境,暗想着:这里真是个旅游圣地,有空一定要多来这里待着。有助于陶冶情操。
绮绮明显很高兴,像是打了鸡血似得。问这问那的。
“娘亲,你看,那里有好多蝴蝶!”
落夕无语了“绮绮,村庄里难道没有蝴蝶吗?”
“有啊,不过,这里的更漂亮!”
………………(等等类似于此类的话)
好不容易到了一个小城镇,本以为她可以消停一下的,没有想到她更加的兴奋了。
“娘亲,那是什么啊?”
“那是糖葫芦。”
“娘亲,那这个又是什么?”
“那是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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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夕觉得自己这个娘亲做的有点悲哀,孩子到三岁半才见过集市的样子。
落夕为了养活自己和孩子,就决定先找一份工作。想来想去,觉得去佣兵团是最好的选择,最起码这是一个正经工作。
跟路人打听了一下方向,对方则是一脸不可思议的模样。也是,一般的女人都是很少会成为修士,跟古代的封建思想是一样的,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成为修士的女人一般的人家都不敢娶。
不过修士级别很高的女人也可以有很多男宠的,但是,这样的女人在风国也就是落夕所处的国家只有两个而已。一个是云梦宫宫主李云琴有四个男宠,还有一个则是天苏宫宫主赵恬月有两个。
快要到佣兵团时,就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像是在看什么,出于好奇,落夕就拉着绮绮往人群里挤,终于挤进去了。她看到一个大汉在拿鞭子抽打一个男孩,那男孩大约十五六岁,被打的血肉模糊,也不肯求饶。
“你这个小兔崽子,看你敢不敢再跑!”大汉恶狠狠的说。
落夕皱皱眉,问旁边的一名中年妇女:“这位姐姐,他为什么打这个男孩。”
“妹妹,你是外地来的吧。”那妇人听到落夕叫她姐姐,很是高兴,因为落夕的身形很像十五六岁的少女,喊她姐姐是把她叫年轻了。
“嗯。”
“这个男孩是一个哑巴,也不能修炼灵力。这个打他的男人是他的主子,他是被他的爹卖给这个男人。他总是逃跑,但每次都被抓到,被抓到就会一顿暴打。”
落夕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那个男孩多了几分怜惜,她一定要救他。
落夕将脚边的一颗石子踢向了那个壮汉拿鞭子的右手。因为力道很重,所以不出意外的鞭子掉了。
那大汉顿时骂骂咧咧的说:“谁?是谁这么大胆,敢偷袭我。”
落夕趁他骂人的那一瞬间用了灵力拉紧绮绮往男孩那跑去。拉起男孩的手跑了。这一系列的动作不到两秒就完成了,本来可以更快的,但怕这两个孩子受不了,所以故意放慢了速度。但即使是这样,那个大汉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不是落夕不要命,而是那个大汉就是一个绣花枕头,根本不是高手的行列。只有四星二级而已,所以他根本打不过落夕。落夕其实很想揍他,但是,还是低调行事较好。
那个男孩被落夕拉住的那一刻,他浑身如触电一般,眼睛望着落夕那被黑布蒙住的侧脸,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划过心头。从来就没有人会拉住他的手。而且这只拉他的手是如此温暖。
落夕并不知道有一双眼睛将她所做的一切都看在眼里。酒楼上一间华贵异常的房间里,一名身穿火红长袍的男子斜倚在窗边的软塌上,一双邪魅的丹凤眼看着落夕离去的方向,嘴角勾起淡淡的笑意,手上把玩着一个白玉杯,他的皮肤犹如水晶般晶莹透白,白里还透着红。五官简直是完美到无可挑剔。
他对着身边一个墨衣侍卫说:“去查查她。”
他的侍卫有些不可置信,愣了半天没有回答一句话。他从来没有见过主子对一个女人感过兴趣,难道主子找到了那个人?
男子眯起眼,说:“没听明白吗?”
那侍卫忙答应:“是,属下这就去。”
落夕拉着男孩跑到了一个较为偏僻的巷子,停下来,放开他的手。对他说:“好了,没事了,你安全了。”
那男孩心里竟然有点不舍那只温暖的手。
“你现在自由了,想去哪里就去吧。”
然后,落夕就转身离开,那男孩跟上落夕,拉着落夕的衣角。
“你想跟着我?”落夕问道。
男孩点点头。
“那好吧,嗯,我给你起个名字吧。”实话说,落夕也蛮喜欢他的。男孩又点点头。
“那以后你就叫落凡尊。平凡中的尊者。”
男孩眼里闪烁着不知名的光芒。
落夕带着他快步跑进佣兵团,落夕找了一个任务,就又不见了踪影,整个过程不过三分钟。因为佣兵团的规矩很简单,只需要登个名字接个任务便可。
落夕接到任务是五星的魔晶石,也就是五星的魔兽的晶石。四星以上的魔晶石在市场上基本上没有卖的,因为五星的魔兽相当于修士六星。而一般的佣兵只有四五星,所以这个任务也没有人接。
落夕速战速决,很快的到了迷雾森林,找到了一个五星青蛇,其实并不是落夕找到它的,是它盯上了她。
落夕把落凡尊和落露华放到了树后面,自己则是出去迎战。
那条青蛇尾巴一甩,落夕一闪,躲开了。落夕两个水球分别打在了青蛇的两个眼睛上。不出意外,它瞎了,因为落夕用了全力。
落夕一个起身飞起,了结了它的性名。取了魔晶石,把这条长达五米的青蛇的肉给烤了并且给他们两个小孩吃,没办法,绮绮已经快一天没吃饭了,落凡尊绝对已经几天没吃饭了。
果然,这两个小孩竟将大半条蛇给吃完了。
绮绮真很可怜,她这个娘亲做的一点儿都不称职,从现在开始一定要让她尽量过上好生活。她要变得更强,让她可以欺负别人,不是让别人都能欺负她。落汐暗暗下了决心。
将魔晶石上交了,然后就拿到了10000红晶币,首先用了3000红晶币买了中等衣服三件。
又用了5000红晶币找了家普通的客栈住下了,不过只能住五天。真是花钱容易挣钱难。一下就花的只剩下2000红晶币了。(10000红晶币=1绿晶币,10000绿晶币=1蓝晶币,10000蓝晶币=1紫晶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