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马斯洛精选集:人性能达到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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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需要满足和生命健康

举例来说,甲在一个危险的丛林中已经生活了几个星期,他靠不时遇到的食物和水勉强维持生存。在同样的环境中,乙除了能维持生存外还有一支枪,一个入口可以关闭的秘密山洞。丙除了有乙的条件外,身边还有两个人。丁比起上述几个人来,身边还多一个最亲爱的朋友。戍身处同一个丛林,除拥有上述所有条件外,他还是那个小群体里很受尊重的领导者。于是我们可以依次称这些人为:勉强维持生存者,安全需要得到满足者,归属需要得到满足者,爱的需要得到满足者,尊重需要得到满足者。

这不仅是一系列不断增加的需要满足,也是一系列不断加强的心理健康程度。很明显,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条件下,一个安全、归属、爱的需要得到满足的人,比只有安全和归属需要得到满足,但在爱的感情上遭受拒绝、挫折的人更健康(根据任何合理的定义)。假如在此基础上,他又获得了尊重和羡慕,并且进而发展了自尊心,那么他就更加健康了。

所以说,好像需要满足的程度关系着心理健康的程度。我们是否能够进一步证实这种联系的极限——证实完全的满足等于理想的健康呢?满足理论至少可以暗示这样一种可能。尽管这一问题的答案亟待未来的研究,然而仅仅陈述这样的设想都会将我们的视线引向被忽视的事实,并且要求我们重新提出这个陈旧的、有待探索的问题。

例如,我们可以承认通往健康的途径可有多条。然而,现在我们就有必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放弃基本需要的满足,通过苦行、约束、挫折、悲剧和经受不幸之火锻炼而获得健康的实例究竟有多少?也就是说,以满足或幸福为基础的健康,以及以苦行主义或者挫折、不幸为基础的健康,它们各占怎样的比例?

恰如韦特海默与他的学生们所做的,这种理论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敏感的问题——利己。他们将所有需要都看成事实上是利己的,以自我为中心的。的确,哥尔德斯坦和我都是在高度个人主义的程度上解释自我实现这个最终需要的,但是,对于非常健康的人的研究经验表明,他们既是极有个性的,同时又与社会和睦相处。

当我们设立满足健康(或者幸福健康)这一概念时,我们无疑是与哥尔德斯坦、荣格、阿德勒、安吉亚尔、霍尼、弗洛姆等站在了一起。而且,那些假定有机体内有一种向更全面的方向发展的积极倾向的人,都会不断地加入我们的行列。因为,如果我们假定一个典型健康的机体的需要得到满足,从而摆脱了束缚而追求自我实现,那么我们就等于假设这个机体是根据内在的发展倾向从内部发展的,是柏格森意义上的发展,而不是行为主义环境决定论意义上的外部发展。患神经病的机体是一种缺乏某些满足的机体,那些满足只能来自环境。因此,它更多的依赖环境而更少具有自主性和自觉性。也就是说,它在更大的程度上是由环境的性质而不是由自身的内在本质塑造的。

在健康人身上发现的对于环境的相对独立性当然不意味着与环境隔绝,它只意味着在这些接触中,人的目的是根本的决定因素,环境不过是达到自我实现目的的手段。这如果不是生理上的自由,就是心理上的自由。为什么与某一幅绘画、某一首乐曲、某一位妇女相处得久了会产生厌烦?为什么与另一幅绘画、另一首乐曲、另一位妇女的同样时间的相处却产生了更多的兴趣和更大的快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