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被定为新中国的国名。不少人认为此名是张奚若先生在1949年6月召开的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其实在此之前,任弼时就曾明确提出过将来的新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比张奚若先生的意见要早一年零五个月。
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同志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谈到当时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时说:“如果我们在政治上和思想上好好引导他们,给予适当的教育和改造,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是可以为着新民主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服务的。”在谈到1947年冬的学生运动时又说,国民党统治区以学生为主体的第二条战线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学生“看到了革命的发展,天下将是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全国建立……”
由此观之,任弼时同志是最早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名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