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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警示篇:警惕股市陷阱(1)

中国“第一蓝筹股”的覆灭

银广夏(000557),1996年6月上市,为广大投资者所熟悉是因为它的诱人业绩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因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蓝筹股。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银广夏陷阱”一文,银广夏虚构财务报表事件被曝光。至此,“中国第一蓝筹股”的桂冠黯然失色。

根据银广夏1999年年报,银广夏的每股盈利当年达到前所未有的0.51元,其股价则先知先觉,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启动,一路狂升,到2000年4月19日涨到35.83元。次日实施了优厚的分配方案10转增10后,其股价启动了填权行情,于2000年12月29日完全填权并创下37.99元新高,折合为除权前的价格75.98元,较一年前启动时的价位上涨440%,较之1996年“5·19”行情发动前,上涨了38倍多;2000年全年涨幅居沪深两市第二;2000年年报披露的业绩再创“奇迹”,在股本扩大一倍的基础上,每股收益攀升至0.827元。

更为惊奇的是,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发布公告,称与德国诚信公司签订连续三年总金额为60亿元的萃取产品订货总协议。仅仅依此合同推算,2001年银广夏每股收益将达到2—3元。董事局主席张吉生预测,未来三年内每年业绩连续翻番不成问题。

但是骗局终将会被揭穿,让我们看看中国第一蓝筹股神化是如何破灭的。

银广夏事件被曝光后,舆论哗然。我们听听专家的意见。专家意见认为,天津广夏出口德国诚信贸易公司“不可能的产量、不可能的价格、不可能的产品”。以天津银广夏萃取设备的产能,即使昼夜运作,也生产不出所宣传的数量;天津银广夏萃取产品出口价格高到近乎荒谬;对德国出口合同中的某些产品,根本不能用二氧化碳超临界萃取设备提取。

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在1999年11月接到广夏(银川)实业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兼董事局秘书丁功民的电话,要求他将每股的利润做到0.80元。根据计算,1999年的财务造假从购入原材料开始。这样,董博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公司、北京通商贸易公司、北京东风实业研究所等单位,由上述几家公司作为天津广夏原料提供方,虚假购入萃取产品原料蛋黄粉、姜、桂皮、产品包装桶等物。在黑市上购买了发票、汇款单、银行进账单等票据,并伪造了上述几家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广夏发往这几家单位的银行汇款单。有了原材料的购入,也便有了产品的售出。董博伪造了总价值5610万马克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四份、德国捷高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金额5400万元出口产品贷款银行进账单三份。为完善造价过程,董博又指使天津广夏萃取有限公司总经理阎金岱伪造萃取产品生产记录。最后,董博虚构天津广夏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898.60万元。该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于是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12778.66万元。2000年,财务造假行动继续进行,结果,天津广夏共虚造萃取产品出口收入72400万元,还是由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签署无保留意见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764.6431万元。

2001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博虚报销售收入,从天津市北辰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500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份,价税合计22145.6594万元,涉及税款3764.7619万元。董博供认,在造假过程中,所涉及的银行公章都是在电脑上制作出来的。

银广夏造假是一个由李有强同意、丁功民授意、董博实施、阎金岱协助,以及刘加荣、徐林文“明知”有假而不为的过程。可以看出,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出口产品,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2003年9月16日,宁夏银川中级人民法院对银广夏做出一审判决,原天津广夏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博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夏董事局副主席兼总裁李有强、原董事兼财务总监兼总会计师丁功民、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阎金岱因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以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加荣、徐林文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二年零三个月,并各处罚金3万元。

2002年5月,中国证监会对银广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自1998年至2001年期间累计虚增利润77156.70万元,其中:1998年虚增1776.10万元,由于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广夏1998年及之前年度的财务资料丢失,利润真实性无法确定;1999年虚增17781.86万元,实际亏损5003.20万元;2000年虚增56704.74万元,实际亏损14940.10万元;2001年1—6月虚增894万元,实际亏损2557.10万元。从原料购进到生产、销售、出口等环节,公司伪造了全部单据,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票据、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2001年9月后,因涉及银广夏利润造假案,深圳中天勤这家审计最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已经解体。财政部亦于9月初宣布,拟吊销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加荣、徐林文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

“中国第一蓝筹股”的覆灭是中国证监会最早处罚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它昭示了任何欺骗造价都要受到严惩。上市公司造假,不仅是股市的害群之马,它极大地破坏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更为严重的是误导广大投资者,使投资者蒙受资金损失,这个案例实实在在告诉广大股民时刻警惕股市陷阱,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

“中国农业第一股”的神话

蓝田股份曾经创造了中国股市长盛不衰的神化,在股市创造了很多不可能,而在这些不可能的背后隐藏的是一个又一个的谎言与欺骗,许多编造的谎言,看起来很可笑,其骗术也十分荒唐,经不起任何推敲,但这在当时令很多人深信不疑,有多少人被骗。

顶着“农业第一股”的旗号,在股市招摇蒙骗,而在刘姝威600多字的一篇文章面前露出了马脚,现了原形。

让我们看看所谓“农业第一股”神话神在哪里。

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最初的几年里,公司的主业并不突出。直到1993年,其下属的洪湖蓝田水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产业结构转变为经营农副水产品种养、加工和销售,1994年8月,蓝田股份的1828万股国家股划归农业部持有,农业部成为蓝田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凭借农业部这杆大旗,蓝田如鱼得水。农业部将3000万股上市额度给了蓝田,1996年6月18日,蓝田股份上市,号称“农业第一股”。

蓝田股份的上市成本并不高,加上优惠政策的扶持,其农业产业基地又在物产丰富的洪湖边上,人力成本也相对低廉,又是其创始人瞿兆玉的老家。上市成功融资2.4亿元,在招股书中提出,4年后,年销售收入达10亿元,年税利超过2亿元,而当时,蓝田股份年销售仅3亿元,税利只有3200万元。而要达到瞿兆玉的梦想,要有超常规的发展,否则只能是一句空话。

蓝田股份成功上市融资,瞿兆玉尝到了资本市场的甜头,他深知,从1987年创业到1996年上市,9年时间公司总额仅有2.77亿元,净资产仅1.72亿元,而一次融资就达2.4亿元。

国家对农业的大力扶持,使蓝田股份再次获得融资资格,按照每10股配1.5股的比例进行配股,又获得募资1.1亿元。

再次融资的成功,强化了瞿兆玉借助资本市场实现超常规发展的意识。他认为,只要把资产规模做的越大,把“中国农业第一股”的金字招牌吹得越响,融资机会就越大,融资越多则规模扩张就越快。

蓝田股份上市以来,每年都要上新项目,大量投入基础建设。大规模的扩张需要大量资金,蓝田股份希望通过配股进行直接融资,但配股需要间隔一年,这样向银行贷款是瞿兆玉启动的第二个融资杠杆。仅农行先后贷给蓝田股份9个亿,工行、民生银行也向蓝田股份贷了款。

农业的回报低,周期长,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高额的负债加大了投资成本。蓝田股份对配股的欲望又燃了起来,他们懂得,资本越大,配股融资就越多,于是蓝田股份连续2年实施了10送10的方案。到1999年,蓝田股份在两次配股后股本成为9696万,在此基础上又使股本增至4.46亿股。

常识告诉我们,股本的增大,业绩摊薄理所当然,而业绩摊薄,市盈率高企又使配股难以实施。但在蓝田股份来说,他们有办法。1997年蓝田股份以1:1的比例送股后,每股收益为0.64元,业绩不但没有摊薄,反而比1996年每股高出0.03元;而这个业绩实质说明1997年蓝田股份的收益要比上一年增长1倍多。

奇迹还在后面。1998年蓝田股份再次实施10送10,业绩不但没被摊薄,反而每股收益竟达到0.81元,又比上一年增长一倍多。能达到如此高的收益,要达到两个条件,要么业绩超预期增长,而水产品的收益不可能每年都翻一倍多;要么是造假。

蓝田股份的如意算盘继续打着。1999年5月,蓝田股份再次向证监会提出配股申请,此次配股的比例为10配3,配股价格区间为9—12元,按当时流通股本1.99亿股,可获配5992万股,将获得融资5.39—7.19亿元。如果融资成功,向银行借贷的压力就得到缓解。

然而,美梦不可能永远做下去,谎言终有露馅的一天。接下来该是蓝田股份走滑铁卢了。正当蓝田股份配股申请送报到证监会时,证监会正在对蓝田上市时虚增资产的违规事实进行调查。1999年10月26日,蓝田股份接到中国证监会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蓝田股份在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中,伪造证明虚增资产3870万元。受此事件的影响,蓝田的配股申请没有获得批准。

蓝田股份并不甘心,2000年4月,公司再次将1999年的配股方案报证监会复审。10月,证监会再次对蓝田股份进行调查,致使公司上报的配股计划再度搁浅。2001年3月20日,蓝田股份的配股方案,第三次上报证监会。同年9月和10月证监会两次派员对蓝田股份进行调查。

一篇600多字的文章在《金融内参》上发表,揭开了蓝田股份造假的面具。作者刘姝威因此成了蓝田股份的眼中钉,蓝田股份的总裁找到刘姝威,要求她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称刘姝威的文章“让所有的银行全部停止对蓝田贷款。资金链断了,蓝田让你搞死了”。因刘姝威拒绝道歉,蓝田股份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刘姝威告上了法庭。

实际上刘姝威作为一名财务专家,从蓝田股份的财务数据上看出了破绽,在2001年年报中,蓝田股份加大了对银行资金的依赖程度,流动资金借款增加了1.93亿元,增加幅度达200%。这与其良好的现金流表现不太相符。其账上尚有11.4亿元的未分配利润,又怎么向银行贷款补充流通资金,在2000年公司实现经营性现金流量7.86亿元,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则为—7.15亿元,这两个极为相近的数字,这不仅是巧合,而是折射出产品如此高的毛利率让谁人相信?

更有甚者,应收账款的造价岂能瞒过财务专家的眼睛?公司2000年销售收入18.4亿元,而应收账款仅857.2万元。2001年中期销售收入8.2亿元,应收账款3159万元。可以想象,水产品的销售,一般都由代理商经销,而销售收入与应收账款相差之大,难以让人相信,货币回笼如此之快,应收账款如此之少,只能蒙上欺下,在专家面前,只能是小孩耍大刀,自欺欺人。

让我们看看蓝田股份业绩的真相。

真正揭开蓝田业绩之谜的是ST生态2001年年报,三年来的财务指标来了一个大变脸:主营业务收入,1999年调整前是18.5亿,调整后是0.24亿元,2000年调整前是18.4亿元,调整后不到0.4亿元,2001年是0.55亿元。调整后的收入不到调整前的零头。从净利润上看,1999年调整前是5.1亿元,调整后是—0.22亿元,2000年调整前是4.3亿元,调整后是—0.1亿元,2001年是0.8亿元。每股收益,1999年调整前是1.15元,调整后是—0.0049元,2000年调整前是0.97元,调整后是—0.0239元,2001年是0.18元。上述不难看出,主要指标调整后,全部由正变副了。一个堂堂正正的“绩优股”变成了“垃圾股”,“中国农业第一股”的神化破灭了。

蓝田股份造假事件,曾轰动全国,一个公司,从上市前就编造假数据,初始得逞后,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大,肩扛“中国农业第一股”大旗,背靠农业部这棵大树,瞒天过海,谎言连连得逞,骗局屡屡成功。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玩火者必自焚,60岁的沈阳蓝田股份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瞿兆玉最终被送进了监狱。2008年10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蓝田股份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非常恶劣影响,给广大蓝田股份持有者带来极大伤害。同样,也给蓝田股份董事长瞿兆玉带上了枷锁。

德隆:中国第一庄

“如果你们信得过我,就给我这个机会,如果信不过我,就送我去监狱”;“但凡我们用生命去赌的,一定是最精彩的”。这是曾经风云一时的德隆系领军人物唐万新说过的话。有道是,但凡绝话不能随便就说,事隔18年后,随着德隆系的倒塌,唐万新被送进了监狱,果然应验了他的那句名言。

唐万新,德隆国际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总裁。他的资本运作能力一时倾倒众多企业家和众多的金融人物。其所塑造的“德隆神话”曾经是中国民营企业的骄傲和典范。其财富曾被《福布斯》杂志百润财富榜2002年中国大陆100强富豪排名第2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