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点来说,李大钊、邓中夏、罗章龙虽有各自不能参加会议的理由,但从根本上看,是对上海会议的意义认识不足。事实上,“在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人中间,李大钊是他们心目中的精神领袖”,“他在很大程度上把从事具体的政治活动看作是青年学生必须经受的历练和考验”。据刘仁静回忆,北京共产党小组活动一般习惯于不惊动李大钊,所以张国焘就是日常工作的实际组织者、会议的主持人。而且“那时候党的会议并不可能像今天这般有组织的程式化,具体的过程亦不会顺当,更谈不上有任何规格上的考虑。有些党员没有出席党的代表大会也是很正常的现象,原因有多方面,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作为中共一大代表,毛泽东当年也没有能参加中共二大,个中原因按他自己的说法是:‘本想参加,可是忘记了开会的地点,又找不到任何同志’。更何况,像李大钊这样的人物,当时他并不是职业革命家。他的主业是做北京大学教授。”所以说李大钊未能参加中共一大,这并非是他不重视,或是没有意识到中共一大召开的重大意义。
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代表人物,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又是上海共产党发起组的负责人。共产国际代表魏金斯基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多次提到他。在共产国际的眼中,当时陈独秀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心目中的新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的领袖人物肯定是陈独秀。所以,李达等在信中,根据共产国际代表的意思,特意提到要陈独秀本人和广州代表一起出席中共一大。但陈独秀因当时在广东政府任教育委员会委员长,政务缠身,不便离开,于是他提名陈公博出席中共一大,另委派包惠僧出席中共一大。
既然“南陈北李”均不能出席会议,有关中共一大会议的筹备工作就落在了上海代表和北京代表身上。上海方面,参与筹备工作的是李达和李汉俊;北京方面,由于刘仁静先去参加在南京召开的少年中国学会会议,所以张国焘就提前来到上海,与李达、李汉俊共同为中共一大的召开做准备工作。
这样,参加中共一大的代表分别是:上海共产党组织代表李达、李汉俊;北京共产党组织的代表张国焘、刘仁静;武汉共产党组织的代表董必武、陈潭秋;长沙共产党组织的代表毛泽东、何叔衡;济南共产党组织的代表王尽美、邓恩铭;广州共产党组织的代表陈公博;旅日留学生共产党代表周佛海,还有包惠僧。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包括上海会议和浙江嘉兴的南湖会议。按照预定的安排,中共一大都是在上海召开,但由于期间出现了法租界巡捕房的骚扰,以致会议的日程受到破坏,不得不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继续进行。
中共一大于1921年7月23日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李公馆(李书城和其弟李汉俊的寓所)召开。原定中共一大由陈独秀主持,因他未能来上海出席会议,大会临时推选北京代表并参与中共一大会议筹备工作的张国焘主持,毛泽东、周佛海担任记录。
在开幕式上,首先由张国焘报告了会议的筹备经过,说明召开这次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接着,张国焘提出大会的议题,包括制定党的纲领、党的工作计划和选举中央机构。刘仁静负责把张国焘的话译成英文讲给马林听。
之后,由共产国际代表马林代表共产国际向中共一大致辞。而后,尼克尔斯基开始致辞。关于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在会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后给共产国际的报告中记载说:“我们在这里非常高兴地说,希夫廖特(即马林——引者注)同志和尼克尔斯基同志出席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并给我们做了宝贵的指示。希夫廖特同志在其发言中谈到了他在爪哇的活动,并向我们建议,要特别注意建立工人的组织。尼克尔斯基同志把成立远东局的情况告诉了我们,并向我们述说了他对俄国的印象。在这个报告以后,根据尼克尔斯基同志的建议,我们决定打电报给伊尔库茨克,告诉他们代表大会的进程。”
共产国际代表讲完话后,代表们具体商讨了中共一大的议程和任务,一致同意先由各地代表向大会报告各地区的工作,然后讨论和通过党的纲领,制定今后的实际工作计划,最后选举中共中央领导机构。
7月24日召开第二次会议,由各地代表向大会报告本地区党团组织成立的经过和所进行的主要活动,以及进行工作的方法和经验。因各地党团组织成立的时间都不是太长,工作只是初步开展,所以各地代表的报告都比较简短。在这次会议上,根据马林的建议,“决定选出一个起草纲领和工作计划的委员,给予委员会两天时间起草计划和纲领”,并进行了人员的推选。张国焘是主持会议的主席,为起草小组成员的当然人选,此外有李汉俊、刘仁静、董必武、李达等。
7月27—29日,继续召开第三、四、五次会议,讨论和研究党纲和今后实际工作。
代表们在讨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时,意见基本一致,但在个别问题上也有一定分歧。
关于共产国际与中共之间的关系问题,最后的意见是中国共产党可以接受共产国际的理论指导,并采取一致行动,但不必在组织上明确中共是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代表们主张在党纲中写上“联合共产国际”,当时党纲中使用“联合”一词,表明代表们实际上没有接受马林所说的“上、下级关系”。直到一年以后,在中共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加入共产国际决议案》时才明确写上:“中国共产党为国际共产党之中国支部。”
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问题,规定党的领导原则是采取“苏维埃制度”,即实行民主集中的原则;还规定:地方执行委员会的财政、活动和政策,必须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纲领经三分之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同意,始得修改。这些规定基本上包含了后来所概括的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地方组织和每个党员服从中央的原则。同时,党纲还规定:党必须从下到上,即从基本支部直到中央成立委员会。同时,还规定了党的一些组织纪律,严格入党手续,“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中共一大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纪律和入党条件的讨论和规定,对于确定党的正确方向,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的战斗力,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7月30日晚上,举行第六次会议。会议召开不久,一个陌生人突然闯进李汉俊的住宅。这个陌生人的突然出现,引起了大家的警觉。具有秘密工作经验的马林,当机立断建议会议立即停止,大家赶快离开此地。于是,在场的代表先后离去,只留下李汉俊、陈公博两人。代表们离开后不久,法租界巡捕房派出巡警包围了李汉俊的住宅,并进行了搜查。他们除了查到一些介绍和宣传社会主义的书籍外,并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文件。由于他们没有发现什么进行政治活动的证据,法租界警官只好离开。但却在四周围布下了暗探,继续对这所房子周围的情况进行监视。
为安全考虑须改变开会的地点。李达夫人王会悟提议,会议可以转移到她的家乡——浙江嘉兴继续召开。嘉兴的南湖游人不多,环境幽静,距离上海不太远,到南湖开会比较适宜。这个意见立即被代表们所采纳。这样,中共一大在浙江嘉兴南湖的游船上继续举行,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讨论了党的成立宣言,选举出党的中央机构。由于党的纲领问题已在上海的几次会议上作了较深入的讨论,此时即着重讨论了党的今后工作部署问题,比较具体地研究了以工人运动为中心的各项实际工作。会议最后选举产生了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大会选举陈独秀、李达、张国焘等三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为书记,李达为宣传主任,张国焘为组织主任,形成了中共早期的三人领导班子。
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联合第三国际”。“党纲”第三条规定:“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
最后大会在“共产党万岁、第三国际万岁、共产主义——人类的解放者万岁!”等口号中闭幕。在组建中共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南陈北李”均未出席会议。后来,毛泽东在和斯诺谈话中曾说:“1921年5月,我到上海去出席中国共产党成立大会。在这个大会的组织上,起领导作用的是陈独秀和李大钊,他们两人都是中国最有才华的知识界领袖。”虽然陈独秀和李大钊都未参加中共一大,但他们是中国共产党公认的主要创始人和领导人。
中共一大的召开,在中国历史上具划时代的意义,它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标志着在中国有了一个完全新式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革命从此也掀开了历史新篇章。
政党的政纲是现代政党履行政治功能的价值理念和目标追求,是政党从事政治生活的灵魂。一个好的政纲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目标是明确而积极向上的;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政治追求须是未来而非立即实行的。只有在一个好的纲领指导下,政党才能通过制定不同时期的政策以趋向于实现纲领目标。
但中共一大纲领,从内容到结构、从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都可以说是很不成熟的。中共一大后,为了实现党的任务,中央局发出通告,要求各地党组织尽快发展和壮大自己的组织与队伍。各地党组织响应中央局的号召,到1922年6月,党员已由中共一大时的五十余人发展到一百九十五人,党的地方组织也有所增加。同时,在宣传、群众运动等方面的工作也有了明显进展,中国工人运动出现了第一次高潮。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于1922年5月1—6日在广州举行。与此同时,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5月5日—10日也在广州举行。这些情况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制定一个更符合中国革命实际情况的明确纲领和适应党的组织发展需要的正式党章。
1922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共有十二名代表参加,代表着全党一百九十五名党员。会议听取了陈独秀代表中央局作的工作报告和张国焘传达远东民族会议精神及共产国际的指示,进一步明确了中国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大会着重讨论了关于民主革命纲领问题,在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和一系列决议案的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其中规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奋斗目标、党的性质等内容。党的奋斗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是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即党的最低纲领。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的彻底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关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问题,《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指出,中国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之急先锋”,“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中国共产党章程》则分别对党员的条件和审批程序、党的组织系统及其构成、党的会议和活动方式、党的组织纪律、党的经费来源及使用等方面作了较详细的规定。由此为中国共产党能够在当时非常严酷的环境下生存下来并日益发展壮大,提供了组织和纪律保障。
当然,由于中国共产党尚处在幼年时期,理论准备不足,实践经验少,所以中共二大党章也难免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没有反映出俄共(布)八大党章中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指导原则;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实行选举制的同时,却没有在地方执行委员会一级推广,地方执行委员会实行“推举制度”;只规定了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没有对其他各级党的委员会作出相应的或类似的规定;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只规定开除党籍一种处分,等等。
但是,与中共一大纲领相比,中共二大党章从内容到结构、从实体规定到程序规定,都有了长足的进步。而且从根本原则到具体制度上,应该说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相对较完整的体系。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有了正式的党章,反映了党的理论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增多,对于规范党员和党组织行为,健全党内生活,促进党组织的巩固和发展,提高党的战斗力,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中共二大制定和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工作正式完成。
鸦片战争以来,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太平天国运动、辛亥革命……无数仁人志士的各种抗争与探索,都是希望寻找中国现代化的捷径,获得走向现代世界的“入场券”。然而,不触动封建根基的自强运动和改良主义,旧式的农民战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及照搬西方资本主义的其他种种方案,都没能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使命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事实证明,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肩负起领导中国革命、建立新中国的历史重任。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中国革命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先进的理论即马克思主义与中国革命运动相结合的结果。同时,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又极大地加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中国传播的进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始逐步探索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从而把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统一的伟大斗争引向胜利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