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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思考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3)

这是一则幽默故事,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感恩并不只限于对待人类,万物都是大地滋养,人们没有权利杀害动物。在有信仰的人那里,即便为了填腹不得不杀害了动物,也应该存在一些感激之心,因为有上帝在那里。

学习要善于开动脑筋佚名

德国数学家高斯是近代数学奠基者之一,在历史上颇有影响,可以和阿基米得、牛顿、欧拉并列,有“数学王子”之称。

高斯非常善于思考,这种良好的思维习惯在他小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了。高斯的父亲是泥瓦厂的工头,每星期六他总是要发薪水给工人。在高斯3岁时,有一次当他正要发薪水的时候,高斯站了起来说:“爸爸,你弄错了。”然后说了另外一个数目,原来3岁的高斯趴在地板上,一直暗地里跟着爸爸计算该给谁多少工钱。重算的结果证明小高斯是对的,这把在场的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高斯10岁时,有一次他的数学老师让全班同学解答一道习题:“计算出1+2+3+4……十100=?”这个题目在今天早已家喻户晓,可是在那个时候、那个场合,对于一群小学生来说,还真不容易。要算出这么长的算术题耗时不少,孩子们都想争取第一个算出来,于是都紧张地算了起来。

只有高斯还没有开始动手,他在想,难道一定得经过这么复杂的计算过程吗?这时候,老师看见了他,走上前来问他怎么了,为何还不开始计算,高斯说他已经知道答案了,是5050。老师十分诧异,问他是否提前做过这道题。高斯告诉老师他没算过,他通过观察发现这一组数字中1加100等于101,2加99等于101……这样的等式一共有50个。因此这道题可以简化为“101×50=5050”。

也许你会说高斯很聪明,实际上他只是更善于思考而已。

人生哲理

善于开动脑筋,是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捷径。而解决问题有很多种方法,总是能够分出孰优孰劣,积极的思维方法无疑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能够较早地攀登上别人无法企及的高峰。

一只狗被称做猫佚名

满脸的胡须挡住了哈特曼教授的面孔,使他看上去像一位很凶、很难接近的老师。

学期第一个专题报告发下来,只有10分的作业,竟被老师扣去了2分,小约翰心里一阵沮丧。突然,他紧盯住手中的作业,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老师刚刚宣布下课,小约翰已经冲到他的面前。还没来得及开口,老师却说:“我的课已经结束,有问题请与我的助手预约,明天上午我会在办公室里一对一回答你的问题。”

哈特曼教授办公室的门半开着,还未看到老师的面孔,已经听到教授说:“请进来。”小约翰匆忙地推开门,哈特曼看了看墙上的钟表说:“你迟到了两分钟。”

“对不起,第一次来,刚才走到另一个方向去了。”教授不耐烦地摇了摇头:“难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吗?我只在乎我们已经约定的时间。好,你今天的问题是什么?”小约翰拿出考卷,平放在老师的桌上,说:“对不起,我把Hartman写成Hartmen,把a写成e,今后我会注意。可是,这个作业总共才只有10分,因为一个字母就被你扣去了2分。”

“还有其他的问题吗?”

“没有。”

“如果是这样,请让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回答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哈特曼教授在书桌上一笔一画用大写字体写下了HARTMAN,用手指在上面敲了敲:“这是一个人的姓名,写错了,就好像一只狗被称呼为猫。你认为这样的问题不严重?”

“我保证不会再发生此类错误,对不起。”

“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成绩我不会更改!我有我教课的原则。如果一个学生将一只狗叫成了猫,而我还说他是正确的,那恐怕就是最大的错误了。”

这是20年前的一段经历,在这漫长的20年中,小约翰忘记了许多旧事,但这件事却永远记得。或许正是哈特曼教授关于“一只狗叫成了猫”的训斥,使他在走向成功的路上少犯了许多错误。

人生哲理

只有意识到了错误的重要性,才能够在主观上重视它,才能够改变犯错误的性格。错误好改,但是如果导致犯错的性格不改正,下一次还会犯更大的、无法挽回的错误。人的一生不是不会两次栽倒在同一个地方,而是多数人永远栽在同一个地方。

猫狗梁遇春

惭愧得很,我不单是怕狗,而且怕猫,其实我对于一切的动物都有些害怕。怕狗这一点是许多人所能了解并生出同情的。我怕狗几乎可说是出自天性。记得从前到初等小学上课时,就常因为恶狗当道,立刻退却,兜个大圈子,走了许多平时不敢走的僻路,结果是迟到并带着半天的心跳。几十年来踽踽地蹒跚于这荒凉的世界上,童心差不多完全消失了,而怕狗的心情仍然如旧,这不知道是不是可庆的事。

怕狗,当然是怕它咬,尤其怕被疯狗咬。但是既然会无端地咬起人来,那条狗当然是疯的。猛狗是可怕的,然而听说疯狗常常显出驯良的神气,尾巴低垂夹在两腿之间。并且狗是随时可以疯起来的,所以天下的狗都是可怕的。若是一个人给疯狗咬了,据说过几天他肚子里会发出怪声,好像有小疯狗在里面叫着。这真是惊心动魄极了,最少对于神经衰弱的我是够恐怖了。

我虽然怕它,却万分鄙视它,厌恶它。缠着姨太太脚后跟的哈巴狗是用不着提的。就说那驰骋森林中的猎狗和守夜拒贼的看门狗吧!见着生客就狺狺着声势逼人,看到主子立刻服帖地低首求欢,甚至于把前面两爪拱起来,总脱不了“走狗”的气味。西洋人爱狗已经是不对了,他们还有一句俗语“若使你爱我,请也爱我的狗吧”,这真是岂有此理。人没有权力叫朋友这么滥情。不过西洋人里面也有一两人很聪明的。歌德在《浮士德》里说那个可怕的MephistoPheles第一次走进浮士德的书房,是化为一条狗。因此我加倍爱念那部诗剧。

可是拿狗来比猫,可又变成个不大可怕的东西了。狗只能咬你的身体,猫却会蚕食你的灵魂。这当然是迷信,但是也很有来由。我第一次怕起猫来是念了爱伦坡的短篇小说《黑猫》。里面叙述一个人打死一只黑猫,此后遇了许多不幸事情。而他每次在不幸事情发生的地点都看到那只猫的幻形,狞笑着。后来有一时期我喜欢念外国鬼怪故事,知道了女巫都是会变猫的,当赴撒旦狂欢舞会时候,个个女巫用一种油涂在身上,念念有词,就化成一只猫从屋顶飞跳去了。中国人所谓狐狸猫,也是同样变幻多端,善迷人心灵的畜生。你看,猫的脚踏地无声,猫的眼睛总是似有意识的,它永远是那么偷偷地潜行,行到你身旁,行到你心里。《爱丽丝漫游记》里不是说有一只猫现形于空中,微笑着。一会儿猫的面部不见了,光剩一个笑脸在空中。这真能道出猫的神情,它始终这么神秘,这么阴谋着,这么留一个抓不到的影子在人们心里。欧洲人相信一只猫有九条命,仿佛中国也有同样的话,这也可以证明它的精神的深刻矫健了。我每次看见猫,总怕它会发出一种魔力,把我的心染上一层颜色,留个永不会褪去的痕迹。碰到狗,我们一躲避开,什么事都没有了,遇见猫却不能这么容易预防。它根本不伤害你的身体,却要占住你的灵魂,使你失丢了人性,变成一个莫名其妙的东西。这些事真是可怕得使我不敢去设想,每想起来,总会打寒噤。

若使我们睁大眼睛,我们可以看出世界是给猫狗平分了。现实的黑暗和灵魂的堕落霸占了一切。我愿意这片大地是个绝无人烟的荒凉世界,我又愿意我从来就未曾来到世界过。这当然只是个黄金的幻梦。

人生哲理

怕猫怕狗,其实并不是真的怕小动物,而是怕仗势欺人的恶狗和疯狗,怕的是狗眼看人低,怕的是隐藏在黑暗里阴险的灵魂。如果世界被邪恶所占据,是一种可怕的悲哀。而奴性正统治着我们的思想,由于自私而膨胀的贪婪正在威胁着我们的生存。

功勋牛的爱情沈石溪

村子里有一头很丑陋的牛,毛色暗淡,身上长着一块块难看的白癣,目光猥琐,缺乏雄性的光彩,又体弱多病,没力气犁地,主人早已把它当成一个废物了。可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正是这白瘢牛不厌其烦地哞哞叫个不停,它的叫声使整个村子的人都避免了一场大灾难,在泥石流到来前撤离了村子,保全了一村人的性命。

有人说,这是一头神牛,是老天爷派来救灾救难的,从此,白瘢牛变成了功勋牛。大家争着饲养它。可是村里没有一头母牛能看上白瘢牛,它也不敢跑到田野上去和那些身强力壮牛角尖利的公牛打架斗殴来抢夺幸福。救了一村人性命的神牛却连个媳妇也混不上!村民们出于感激,于是由村长下令,为神牛找来一个年轻漂亮的媳妇——名叫金盏花的母牛。虽然人们把金盏花关在神牛的圈里,可是心高气傲的金盏花根本就不喜欢长着这么多白癣的牛,它根本就不允许白瘢牛靠近。没办法,人们给金盏花的牛食里放了蛊药(蛊惑异性的药,由热带丛林里的数十种草根熬制成的),这样迷迷糊糊中,金盏花才改变了对白瘢牛的态度,开始扭扭捏捏……白瘢牛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漂亮的媳妇,人们也如释重负。一般来讲,牛是没有牢固的爱情和婚姻的,不要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但在发情期,公牛和母牛一旦形成配对,总会待在—起的,形影不离,尤其是母牛,会表现得缠绵而又依恋。但是金盏花却不同,只过了两天,它的药效慢慢过去了,对待白瘢牛的态度立刻又是180度大转弯,瞧见白瘢牛便会露出一种厌恶的表情,掉头迅速跑掉。倒是白瘢牛痴心不改,一如既往地表现出浓浓的爱意。9个月后,金盏花肚子鼓鼓囊囊,快要生小牛犊了,白瘢牛仿佛知道金盏花怀了自己的骨肉,几乎不分昼夜地待在金盏花身边。可是金盏花还是老样子,尽量躲避白瘢牛。那天夜里,万籁俱寂,突然,凄厉的牛哞划破夜空。一听就知道是白瘢在叫,大家以为神牛又要警告人们什么了,找着马灯来看,却发现白瘢站在寨外一个大鱼塘边,眼里泪水模糊,朝鱼塘里不停地哞叫。顺着它的视线找去,人们发现一只小牛犊漂在水面上,又小又瘦,胞衣还没蜕,身上也有一块块难看的白癣,小牛犊已经死了!后来,人们在打谷场的干草垛里找到了金盏花,不难想象,金盏花认为小牛犊并不是爱情的结晶,它在自己快要分娩时,选择了水下分娩,小牛犊一出世就被溺死了……

金盏花,它只是一头母牛,它并不理解人类强加给它的一枚苦果,它并不理解人类对白瘢的感激之情,并不了解功勋的意义,它并不懂人类的价值观念,更不会遵照人们的价值观念去调整自己的行为,它仍用普通牛的眼光看待白瘢。它是在蛊药的作用下丧失意志后怀上白瘢的骨肉,它不愿意产下白瘢的复制品,不愿意生下一头既不能驮物也不能犁地的牛中侏儒……可怜的白瘢,它一直跟在金盏花身后,做梦都想舔舔自己的宝贝,没想到只得到了一具小小的浮尸。

第二天天亮时,人们发现,白瘢泡在水草间,已经死了,和小牛犊并排漂在一起。它是投水自尽的。全寨子的人都很愤慨,一致同意把金盏花宰了,然后,挖个坑,把白瘢、小牛犊和金盏花一起埋了进去。被人们敲碎了头盖骨的金盏花,被抬进土坑时,一双牛眼仍瞪得溜圆,它是不愿意和白瘢葬在一起的,可是,没人理睬它的心愿……

人生哲理

人类总是去倚仗着自己的强大去做动物的主,不想动物有着比人类更加坚定的信念,从而导致了功勋牛一家的悲剧。小牛犊是无辜的,那头不肯将就的母牛是无辜的,功勋牛更加是无辜的,错的只是人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