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作文趣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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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一语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语言的质朴自然

公元405年11月的一天,41岁的彭泽县令陶渊明,因不愿为五斗米(指当县令的微薄薪傣)而折腰,离开县衙门,唱着《归去来兮辞》弃官归田,回到了他的老家得阳柴桑(今江西九江县西南)躬耕务农。

弃官归田的陶渊明,一下子投入到农村的大自然怀抱里,感到一切都是新鲜的。家乡柴桑,背倚秀丽的庐山,靠近浩森的都(po)阳湖,自古以来就是着名的风景区。大自然创造的丽山秀水使陶渊明的精神有了寄托。他时而南山锄禾,时而东篱采菊,时而与乡亲话桑说麻,时而饮酒作诗抒怀。尽管家里的田地只有几十亩,生活并不十分宽裕,然而幽然自乐的田园生活,使他的大量诗篇充满着质朴自然的气息。请看他的《饮酒》之五: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这首诗,以行云流水般的语言再现了作者诗情画意般的田园生活。诗人仿佛在向人们诉说:东篱下的菊花任“我”摘采,南山的秀丽景色任“我”剪裁。就像鸟儿一样,早上迎着朝阳飞去;傍晚,披着夕阳飞回。“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的乐趣,只有“心远地自偏”的人方能领悟,要用语言描绘,恐怕难以说个明白。全诗体现了陶渊明对官场生活的厌恶,抒发了对农村生活的热爱。语言平白如话,让人百读不厌。金人元好问读了陶渊明的诗,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他在《论诗三十首》之四中这样写道:

语出天然万古新,豪华落尽见真淳。

意思是说,陶渊明的诗中语言,是“天然无雕饰”的语言,经受住了万古常新的考验。究其原因,是他剔除了华而不实的词藻,才使淳朴的语言得以真正的出现。

诗文的语言质朴自然,亦是历代众多文学大师的心愿。近代杰出诗人黄遵宪主张“我手写我口”。(《杂感》五首之一)反对用失去生命力的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宋朝诗人陆游指出:“琢凋(同‘雕’)自是文章病,奇险尤伤气骨多。”只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才能“豪华落尽见真淳”,(元好问语)“心夺造化回阳春”。(唐·韩愈:《题杜子美坟》)鲁迅则把运用质朴自然的语言进行作文,叫做“白描”。他指出,白描“并没有秘诀。如果要说有,也不过是和障眼法反一调: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南腔北调集·作文秘诀》)大师们关于诗文语言力求质朴自然的见解,无疑都是精辟的。

有的青少年朋友可能用孔子“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的警句提出质疑:既然孔子说过,文章的语言没有文采,难以流传久远,就应该用华丽的语言使文章锦上添花。然而,让我们用质朴自然的语言写诗作文,怎么会有文采呢?文章一旦失去了文采,怎好流传下去。

看来,提出质疑的青少年朋友,对“文采”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先看一个学生描写的“公园景色”:

映入我明亮透彻之眼帘的,是百花争艳、鸟语花香、莺歌燕舞、落英缤纷的公园。松树伸直它魁梧挺拔、横空出世的身躯;红桃花开得那么绚丽、妖冶、醉人;白桃花开得那么纯洁、善良、一尘不染,它们好像要故意招引天真烂漫之人们尽情欣赏似的……这一段文章写得好不好?作文讲评课上,教师让学生各抒己见,学生发言十分踊跃。有的说:“用了那么多的形容词,写得有文采,好极了!”有的却说:“把那么多的形容词堆到一块儿,算什么文采!”

两种意见,截然相反。主要分歧在如何看待文采上。有位作家指出:文采不是华丽词藻的同义词。如果不问内容是否需要,以为“优美”的语句越多越有文采,这是一种误解。究竟什么是文采呢?

清代文学家刘熙载在他的《艺概·文概》中作了如下解释:“物无一则无文。盖一乃文之真宰。”意思是说,文采不等于优美的词语。比如“一”字,算不上优美的词,更不是什么形容词,假若一篇文章中需要用“一”才能真正表情达意,你就要毫不嫌弃地用上它,那么这个“一”字就产生了文采;假若该用“一”而不用,偏偏用其他的“优美”词)七代替,文章就会因为失去“一”字而没有文采,此之谓“物无一则无文”。比如,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道:“而或长烟一空,浩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这里的“一”本是数词,用在此处,却变成了副词,解释为“全”,说明所有的烟雾都没有了,相当传神;如果从朗读的角度判别“平仄”的话,“长烟一空”为“平平仄平气“浩月千里”为“仄仄平仄”。两句连读时,则为“平平仄平,仄仄平仄。”读起这种完全相对的平仄声,不但相当和谐,而且产生抑扬顿挫的美感。所以,这里的“一”字,尽管不是什么优美的形容词,却被范仲淹用活了,因而奇迹般地产生了文采。

再看上面抄录的那段关于描写公园景色的文字。尽管堆砌了许多形容词,可惜用,“明亮透彻”来修饰“眼帘”并不贴切;用“百花争艳、鸟语花香、莺歌燕舞、落英缤纷”等四个定语修饰“公园”显得臃肿,何况“百花争艳”与“落英缤纷”还发生矛盾,四个定语,保留“百花争艳”与“莺歌燕舞”也就够了;用“横空出世”修饰松树的“身躯”,有些言过其实,可以删去;写“红桃花开得那么绚丽”就可以了,加上“妖冶、醉人”,显得累赘;“纯洁、善良、一尘不染”不好与白桃花搭配,可改为“白桃花开得洁白如雪”;文言虚词“之”,出现了两次,皆用得不伦不类,读起来显得生硬,不如换成相应的结构助词“的”。一段不长的文字,竟有这么多的毛病,能算作有文采吗?

引者摘录了这段文字,丝毫没有厌弃使用华丽词语进行作文的意思。相反,为了表达的需要,即使选用了一些华丽的词语,也应该算作有文采的文章。比如,朱自清在《绿》一文中,曾经这样描写过梅雨潭的“绿”:

那醉人的绿呀!仿佛一张极大极大的荷叶铺着,满是奇异的绿呀!我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但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

这里也用了一些修饰词。比如,绿是“醉人”的,“奇异”的,荷叶是“极大极大”的等等,都用得恰到好处。“醉人”,体现了作者对绿的爱慕之情已陷入不能自拔的境界之中;“奇异”的绿,仿佛“极大极大”的荷叶,再现了绿的特色。作者进一步以“恋人”的心理“想张开两臂抱住她”,不但写出了作者爱绿的细腻逼真心态,而且把绿人格化了;想到这里,作者又进行自我否定,“这是怎样一个妄想呀。”朱自清的这种矛盾心情,正是对绿的深深的爱恋形成的。这段文字,较为绚丽,抒情意味也浓,能说没有文采吗?

然而,也应该承认,表面看来非常浅白,却以质朴自然取胜的文章,也应该视为有文采。清代有个名叫徐兰圃的贫士,写了两句诗:“可怜最是牵衣女,哭说邻家午饭香。”这两句诗写了一个饥寒交迫女孩,拉着妈妈的衣衫,哭哭啼啼诉说着邻家的午饭真香。诗人的两句诗,并没有华丽的形容词,字字平白如话,然而读了之后,让人潜然泪下,照样收到了荡气回肠的效果。正因为这两句质朴自然的诗,具有感人的文采,所以清代大诗人袁枚将这句诗收入他的《随园诗话》里。

人们对于文采的要求,如同对生活中美的要求一样,从来都不能停留在一个水平上。比如,新春佳节,穿得艳丽一些,的确表现出艳丽美;而平时穿戴得洁净大方,又有谁不认为是朴素自然美呢?

写文章也是如此。需要时,用上几个形容词,使描写对象更加具体形象;有时写得平白如话,来个“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形成文章语言的质朴自然美,往往更能使读者爱不释手,百读不厌。

然而,质朴自然的语言,往往不为初学作文的同志(含青少年朋友)所重视,他们认为:“用太浅太白的语言写成的文章没有艺术性。”在这种观点的支配下,于是把大量华而不实的词藻堆砌在文章中,使文章不伦不类。1994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里有个小品《绿色的扫盲班》。小品中,一个姑娘不识字,她的男友在外地打工三年就变了心,来信要与姑娘“拜拜”,那封信有这么一段话:

“月朦胧,鸟朦胧,时间真假如梭,落得短平快;天朦胧,狗朦胧,光阴死去活来,转眼不常在。……今天咱俩拜拜。”那个负心汉的信,在词语的搭配方面东拉西扯,让人看不懂,恐怕不能算作有文采吧!

作家老舍说过:“字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全看用得恰当与否。连用几个‘伟大’,并不足使文章伟大。一个很俗的字,正如一个很雅的字,用在恰当的地方便起好作用。”如果认识不了老舍这段话的意义,就会放着顺顺当当的话不讲,一味地搜索枯肠,找形容词,其结果,恰如赵树理在一次会议上说的:“东屋二婶子到他家里来,他很欢迎。但是他不这样说,而说‘我很荣幸,因为我这古老的房间里,光荣地降临了我们最亲爱的二婶子。’这种语言不能说不科学吧!但跟日常生活中二婶子到自己家里时说的话,距离相差得太远了。”(当前创作中的几个问题)由此观之,使用质朴自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了。所以,古往今来,越是颇有成就的作家,越是主张使用质朴自然的语言进行写作;越是颇有成就的作家,也就越反对使用“谁也不懂的形容词之类”。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作过这种设想:“如果我是沙皇,便要颁布一项法令:凡作家用词,本人也不解其意者,便剥夺他的写作权,并给他一百大板。”列夫·托尔斯泰的设想虽然未能实现,然而他对作家使用语言的严格要求却是难能可贵的。作文如同说话,也要明白直说,把话说得顺顺当当,明明白白,自然质朴,通俗易懂。这,应该是初学作文的第一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