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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焕生机:明治维新和工业革命(2)

1867年12月,倒幕派在发动“王政复古”的政变时,建立了以天皇(1868年9月改年号为明治)为首的“三职”政府。从1868年4月起,又改行“太政官制”,一直到1885年始为内阁制所代替。在明治政府建立之初,显要职务均由亲王、公卿和藩主担任,但政府的实权并不掌握在他们手中,实际负责处理政务的主要是出身于下级武士的倒幕派领袖。他们在中央政府的不断改组中,逐渐排除了官居显位的公卿和藩主。1871年后,除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和右大臣岩仓具视是公卿外,担任参议和省卿(相当于部长)的实权人物,几乎都是萨、长、土、肥四藩的倒幕派领袖。

明治维新的成功离不开众多精英人物的推动,这其中以“明治维新三杰”大久保利通、西乡隆盛、木户孝允为代表。

1830年9月26日,大久保利通出生在一个下级武士家庭。他17岁步入政界,成为萨摩藩实力派人物,并成为倒幕运动的领袖之一。1873年他以参议身份任内务卿。任职期间,他建立了一支近代的常备军。1878年5月被刺身亡。

1833年6月26日,木户孝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1859年步入仕途,他力主联合强藩。在推翻幕府统治,建立明治维新政权中木户孝允起了巨大作用。1873年他主张制定宪法,优先内治,反对征韩论。1874年兼任文部卿,主张普及小学教育,重视培养人才,提高国民文化水平。

1828年1月23日,西乡隆盛出生在一个下级武士家庭。1865年投向倒幕运动,与木户孝允等建立“萨长倒幕同盟”,策划“王政复古”。1868年日本戊辰战争爆发后,指挥政府军取得鸟羽伏见之战的胜利。1872年任近卫都督,受领元帅称号。1873年因主张“征韩”失败,辞职回乡。1877年2月在反动士族拥戴下发动叛乱,挑起日本西南战争。9月兵败自杀。1889年明治政府大赦,恢复其名誉。

1868年3月,刚刚成立的明治政府宣布了它的政治纲领——《五条誓文》,其内容虽未能完全摆脱封建思想的影响,但却表明了新政府改革封建旧制度和积极向西方学习的决心。因此,这是一个引导日本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资产阶级改革纲领。然而,对于采取什么样的具体步骤,仍然是模糊的。于是明治政府决定到西方去考察。1871年11月,明治政府派出以岩仓具视为特命全权大使,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伊藤博文等为副使的大型使节团赴欧美考察。使节团通过考察加深了对西方社会的了解,进一步认识到,为了日本的独立富强必须实行全面的改革,并找到一条在日本发展资本主义的切实可行的道路。归国后,大久保等人于1873年10月掌握了政府实权,建立起所谓“大久保体制”,进一步推进了资产阶级改革。

明治政府实行的资产阶级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奉还版籍”和“废藩置县”。

1869年6月,新政府利用在戊辰战争中获得全面胜利的有利形势,诱使各藩藩主自动“奉还版籍”于朝廷,把藩主变为藩知事(地方官)。剥夺了他们对土地和人民的领有权。1871年7月,又以武力为后盾,宣布“废藩置县”,免除全国各藩知事的职务,一律迁往东京居住;废除藩制,把全国划分为3府72县,由中央政府任免知事。这就一举夺得地方政权,消灭了封建割据,形成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并在事实上废除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成为维新运动中的一次深刻的革命性变革。

二、废除封建身份制度和取消武士特权。

在“奉还版籍”时,新政府就废除了公卿、诸侯之称,改为华族,一般武士改称为士族和卒(后一部分编入士族,一部分编为平民)。1872年3月,正式确定皇族、华族、士族和平民的身份制,在幕藩体制下处于被压迫等级的农、工、商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随后,又逐渐剥夺了旧统治等级所享有的各种特权,废除了对平民的各种封建性限制,并准许华族、士族与平民通婚,实现了形式上的“四民平等”。

旧统治等级——武士的特权主要包括:统治权、封建财产特权和垄断军职的特权。在推翻幕府的统治和夺得地方的政权之后,明治政府又废除了一般武士均可对平民“格杀勿论”的特权,从而彻底剥夺了武士等级过去享有的统治权。在幕藩体制下,将军和大名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均享有向领地内的农民征收封建年贡的权利,隶属于他们的武士也通过领取俸禄的形式参与了对农民的剥削。这成为新政府的一项沉重的财政负担。于是它便逐渐减少俸禄总额,最后于1876年8月用发给“金禄公债”的方式赎买了武士所享有的这种封建财产特权。武士垄断军职的特权也早在1872年随着征兵制的实行而被剥夺了。这样,武士作为一个特权等级被消灭了。其上层因领取高额的“金禄公债”,转化为地主和资本家;广大的下级武士则沦为小商人、自由职业者或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

三、进行土地改革。

在废除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的同时,新政府便着手确定土地所有权。1868年12月,新政府宣布:“各村地面均应作为农民占有之土地”。1872年2月,又明令解除幕府颁布的永世禁止土地买卖的禁令,宣布“自今以后,允许四民买卖和私有”。同年7月,进一步通告在全国丈量土地,发给土地的实际所有者以土地执照,确认其土地所有权。接着在1873年7月发布“地税改革法令”,规定:取消过去封建贡租按村摊派,由实际耕种者缴纳的办法,改为由持有土地执照的土地所有者缴纳;不再以土地收获量作为征收贡租的标准,改为以土地的法定价格为标准;废除贡租按四公六民、五公五民等不同税率征收的规定,新地税的税率一律定为地价的3%。此外,政府还按地税的1/3向土地所有者征收附加税——村费;将旧税法水田缴纳实物,旱田缴纳货币或实物的规定改为一律用货币交纳。上述一系列土地改革措施,使日本的土地所有制发生了革命性变革,幕藩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被彻底废除,自耕农和新地主成为合法的土地所有者,大体上确立了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近代土地所有制。明治政府实行的土地税制也属于近代税制,地税额虽不下于封建时代的贡租,但却成为明治政府初期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来源。

四、实施“殖产兴业”政策。

岩仓使团通过对欧美各国的考察认识到,迅速建立近代大工业是日本的当务之急。大久保利通回国后,立即设立内务省,亲自担任内务卿,大力推行殖产兴业的政策。政府利用国家的资金,采用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方式,创办了一批官营的“模范工厂”,“示以实例,以诱导人民”,目的是把私人资本引向发展近代工业的道路。为加速工业化的进程,政府在1880年又发布“官业下放令”,将官营企业转让给同它密切勾结并因而拥有特权的大资本家。在政府的大力扶植和保护下,在日本出现了早期工业革命的热潮,它几乎扩展到一切主要产业部门,特别是以纺织业为中心的轻工业部门发展得异常迅猛。经过10年左右的时间,近代大工业便首先在这一部门占有了统治地位。

五、推行“文明开化”举措。

文明开化是明治政府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推行的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教育、文化科学、生活方式等,借以改造日本封建文化。建立资本主义精神文明的文化运动。教育改革在文明开化运动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为培养建设资本主义新国家所需要的政治家、科技人才、产业工人和军人,新政府取消了以儒学为中心的封建教育,效法西方国家建立了包括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实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近代学校体系,并努力在全民范围内普及初等教育。在政府的文明开化政策影响下,一些洋学家和思想教育界名流于明治六年(1873年)成立了研究和传播西方民主思想的学术团体——“明六社”,创办机关刊物《明六杂志》,积极宣传改革思想,提倡自由主义、欧化主义,对日本人民进行启蒙教育。明治政府还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如“改历”、“易服”、“剪发”等,以改革中世纪的风俗习惯,提倡西方人的生活方式。

六、制定宪法和召开国会。

明治政府虽然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等领域实行了一系列的资产阶级改革,但它的统治方式却是专制主义的,从而引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从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在日本掀起一场要求开设国会、制定宪法的群众性政治运动,即自由民权运动。在人民斗争的压力下,明治政府于1889年颁布了帝国宪法,1890年召开了第一届帝国议会。虽然人民还享受不到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但毕竟确立了有着君主立宪形式的资产阶级国家体制,使统治者在施政时不得不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比之于“朕即国家”的绝对专制还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总之,通过倒幕维新运动,基本上完成了资产阶级革命的历史任务,使日本由封建国家转变为资本主义国家。

(第三节) 自由民权运动

还在明治维新之前,西方启蒙思想已开始传入日本。传播西方启蒙思想的先驱者福泽瑜吉,还在1866年就出版了他的《西洋事情》初篇。从1872年起,他的《劝学篇》又陆续问世。他以天赋人权的理论为出发点,强调“天不生人上之人,也不生人下之人”。明治政府“求知识于世界”的开放政策,为西方自由思想的大量传入打开了方便之门。自由民权运动就是在这样的意识形态背景下开展起来的。1874年起,以因“征韩论”失败而下野的参议板垣退助(1837—1919年)为代表,以广泛的农民起义为背景,以“天赋人权”等资产阶级思想为依据,开展了一场资产阶级民主运动,史称“自由民权运动”。

1874年1月,已经下野了的板垣退助以及后藤象二郎等人组织了以实现天赋人权为宗旨的“爱国公党”。这是自由民权运动开始的标志。爱国公党宣传说,天对万民都赋予了永恒的“通义权理”。人是生而平等的。人民不是政府的奴隶,政府是为人民而设的。板垣、后藤等人还向政府提出了《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建议书斥责藩阀政权是“有司专制”,主张设立民选议院,给人民以选举权和租税共议权(即由议院控制国家财政)。板垣等人所说的人民选举权并不是西方的普选权。而只是给“士族豪农豪商”以选举权和参政权。尽管如此,这个建议书仍然是要求实行立宪君主制的宣言,虽被政府拒绝,但却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禁止结社和没有言论自由的日本首次出现政党,又将建议书在报纸上发表,产生震动是必然的。舆论于是立即活跃起来。各种见解的论战披诸报端,民选议院论逐渐深入人心。

1874年4月,板垣退助和片冈健吉等又在故乡高知创立了“立志社”,也以宣传天赋人权和建立“民会”(即议会)为宗旨。在他们的影响下,全国各地结社如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兴起,各种民间团体纷纷建立起来。1875年2月,以立志社为中心,各团体代表在大阪集会,建立了全国性的民权组织“爱国社”。爱国社主张尊重人权,使人们“各伸张其自主之权利”,同时“增进天皇陛下之尊荣福祉,使我帝国和欧美各国对峙屹立”。这里,他们将民权论和国权论结合了起来。

1877年6月,片冈健吉代表立志社向政府提交了“建议书”,列举专制统治的八大罪状和自由民权运动的三大要求: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1880年底,向政府提交请愿书、建议书的多达70多件,请愿人数高达24万人,成为一场名副其实的全国规模的政治活动,终于迫使政府约定在1890年召开国会。

在自由民权运动的压力下,明治政府不得不作出了一定让步。1881年10月,它一方面进行改组,将主张早日实行宪政的大隈重信等一派人赶出政府,一方面又以天皇名义颁布诏书,许诺以1890年为期,开设国会,公布宪法。在这种情况下,自由党筹备会与国会期成同盟合并,于10月底正式成立了自由党,为迎接诏书许诺的国会而进行准备活动。板垣退助当选为自由党总裁。这是日本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自由党是自由民权运动中较为激进的一派人的组织,代表了中小地主、富农、一般工商业者和急进知识分子的意愿。它的盟约即纲领强调民权、自由和立宪政体,没有提到皇权与国权。1882年3月,运动中较温和的一翼建立了以大隈重信为总裁的立宪改进党(简称改进党),吸收了大资产阶级、城市工商业者和部分知识分子。它反对急进主张,强调主权存在于君主与人民合为一体(即国会)之中,宣布要谋求“皇室的尊荣和国民的幸福”。

与改进党成立的同时,由政府参议伊藤博文等授意,成立了保守主义的立宪帝政党。这个由士族、僧侣、官员中的保守派组成的党提倡主权在君,“由圣天子独自总揽”,实行“圣天子亲裁”的宪法,限制选举权,国会实行两院制(“设两局”)。

尽管自由、改进、帝政三个政党之间存在分歧,并且在报刊上各自宣传自己的主张,互相论战,但是这毕竟是日本历史上形成政党政治的开端,是开始进入近代社会的重要象征之一。

1889年2月,以天皇“御赐”的形式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宪法关于内阁的条文极为简单,只规定全体国务大臣有“辅弼天皇”的职责即对天皇直接负责。除规定天皇敕令须经国务大臣副署之外,没有提及总理大臣的职责及内阁同议会的关系。这实际上是为了防止出现西方式的责任内阁和政党内阁。

关于“臣民”(宪法不用“公民”提法),宪法规定了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的迁徙、信教、言论、着作、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还规定臣民均可担任各种公职。对臣民的拘捕必须依据法律。臣民的所有权不受侵犯。

显然,《大日本帝国宪法》是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是日本初步建立起立宪君主制的标志。因此,它是日本进入近代社会的重要体现,有重大进步意义。同时,它又是明治政府对自由民权运动实行的让步和妥协,还保留着明显的专制主义色彩。它体现的不是主权在民原则,而是规定主权在天皇,臣民的权利也是天皇“御赐”的。它规定的政治体制同三权分立、普遍选举、政党政治、责任内阁等比较健全的代议民主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不同于封建专制制度的日本近代天皇制就是在这部宪法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它在本质上是资产阶级的,又带有浓厚的专制主义、军国主义的色彩。从日本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和明治维新所走过的道路来看,这种现象也是难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