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明天醒来,还有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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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早晨!

在澳门读书的时候,进教室第一件事,就是用广东话说:

“早晨!”

总觉得这两个字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说出口后,颇有广告里主人公嚼第一口薄荷口香糖,顿时一阵劲风袭来,神清气爽的感觉。

不过大多时候,人一懒就难早起。可一旦有什么大事,譬如春游,譬如考试,譬如约了友人早餐,闹钟响了,还是得不情不愿地起身,刷牙洗脸。倘若是冬日,望向未亮的天,哆嗦着更衣,嘴里定是骂着脏话。

奇怪的是,一出门,上了校车和同学坐在一起讨论带了什么零食,或者发现考试还早,啃着葱油饼在操场散步,再或者餐厅没开门,和友人在无人的街道上闲逛,竟忘却了早起的苦楚。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枝叶上滑落下来的露珠掉落在鼻尖,一切是那么可爱。

这些随笔贯穿整个二十二岁,延伸到二十三岁。写的时候倒没有任何“早起”的苦痛感。关于写作,想法很多,迫切地想要倾诉。我就像是个开天辟地的野人,一切都是经验主义的,遇到困难了,不惜头破血流,用尽各种方法,效果好的就一直用下去,撰文记载。这也是为何在这个岁数敢写“人生大道理”的缘由吧!就因为见少识少,遇到个事儿就觉得惊天动地。

还有个写作动机——我太健忘,写下亲历的故事,过段时日再看,常有隔世之感。

小时候便发觉祖师爷没有赏饭给我:五音不全,四肢不协调,唱歌跳舞自是无前途的了;倒是爱看书,看多了就想写书,老师问大家的理想,我就在作文本里写要当作家。眼见年岁渐长,才华平平,没能挤进作家的行列,只得下班后书书写写。

书出版了,二十二岁成为刻在纸上的永恒。一些想法单薄,一些文笔稚嫩,但拾起重读,依然能记得自己当时在电脑前打字,急欲倾诉,巴不得把心掏出来的模样,还“厚颜无耻”地乐于与人分享。心想反正是要一直写下去的嘛!会不断写得更好,和读者一起长大是件多好玩的事儿!况且我也不怕被看扁,明天醒来,还有的是青春,底气十足!

睁开眼,第一件事,满怀希望地对世界说:“早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