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点。
马丁路德市已飘满落叶,短暂的秋天正悄悄逝去,稀少的行人穿着厚厚冬衣,街面萧瑟清冷如同鬼域。
最近数十天来,我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戴着冰冷的手铐,坐在囚车的防弹玻璃后。
开进法院的地下停车场,在荷枪实弹的法警监护下,我走进狭窄阴暗的通道,坐在封闭的小房间里。终于被脱去手铐,抚摸疼痛的手腕,等待上庭的通知。
昨天,萨顿律师反复关照我,所有庭审流程和规矩,尤其如何回答检控官的提问——据说这个检察官是个狠角色,经常把嫌犯问得哑口无言,只能被迫承认犯罪。关键要沉重冷静,如果过分紧张心慌意乱,很容易掉进检控官的陷阱,或给陪审团留下坏印象。现在我的英语水平没问题,不会在语言上被抓住把柄。不过律师说语言差点也没关系,反而会引起陪审团同情,毕竟初来乍到美国的人,很容易上当受骗。
再看时间已经开庭了,不知法官和检控官长什么样?也不知萨顿律师有没有把握?陪审团的十二个人,虽然都是从普通市民中选出,但有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呢?正紧张地哆嗦,法警进来叫我上庭了。
急忙整理一下西装,这是莫妮卡为我上庭准备的——专门在纽约的顶级西装店订做,据说很多明星也在那里做衣服。尽管衣冠楚楚也可能是禽兽,但如果打扮得破破烂烂,岂不更像土匪流氓?
穿过一条漫长通道,似乎回到记忆的起点,重生时经过的产道,这将是第二次重生?抑或第二次毁灭?
法警推开最后一道大门,迎面射入白色灯光,刺得我半晌睁不开眼。刹那间,来到古印第安人的祭祀仪式,而我就是奉献给死神的祭品,同许多待宰的羔羊绑在一起,听巫婆念起神的咒语……
“请被告人入席!”
听到大祭司的命令,我瞪大了眼睛,法庭最显著的位置,端坐着一位黑衣老人,他就是本案的法官——五十多岁的年纪,头发差不多秃光了,不怒自威地注视着我。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上法庭,紧张得忘了萨顿律师的告诫,像只无头苍蝇不知所措。在法警的指引之下,我才走进被告席,被一排小栏杆围起来,就像牛仔家的羊圈。
颤抖着抓着栏杆,对面就是陪审团的席位:十二个陪审员有各种肤色和年龄,穿着打扮也各不相同,就像阿尔斯兰州的大杂侩。十二双眼睛齐唰唰盯着我,打量第一次出场的杀人嫌疑犯。好在我没忘记律师的叮嘱,大胆直视他们的眼睛,没有做贼心虚似的躲避。
从陪审团的第一双眼睛里,我读到的心里话是:“就是你!就是他干的!”
脑残!还没审就给我定罪了,我记着这张白人老头的脸!
第二双眼睛来自年轻的白人女子,她在心里说:“这个中国人看起来挺猥琐的,但未必是杀人凶手吧?”
谢谢你拉!好姑娘!
第三双眼睛是个印第安大叔,看来是阿尔斯兰州的土著居民,他在心中怜悯道:“可怜的中国人,又是一个替罪羊。”
哎呀,这位大叔真是目光犀利一针见血。
还没等我来得及看第四双眼睛,法官大声道:“关于高能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控辩双方已完成开场陈述,接下来请检察官举证。”
律师已给我上过美国司法课了,法庭审理第一关是开场陈述,先由检察官告诉陪审团指控性质、案件发生经过和支持控诉的证据。接下来是辩护律师的开场陈述,说明自己的辩护要点,使陪审团对案件产生疑问。
第一次见到对我指控的检察官,四十岁左右的白人男子,像个老实巴交的美国农民。然而,当他靠近我的瞬间,眼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令我心惊肉跳。
我恐惧地将头转向另一边,才看到我的律师萨顿先生,他气定神闲胸有成竹,看来刚才的开场陈述效果不错。旁听席上坐了几十个看热闹的,莫妮卡醒目地坐在第一排,栗色长发束起挽在脑后,混血的双眼直勾勾看过来,读心术发现了她的心里话:“加油!”
我默默给自己鼓劲,却随着检查官的脚步声,下意识地往后退着。
现在是审判的第二阶段,起诉方应当向法庭提供证据,出示物证和传唤证人出庭。检查官微笑着取出物证,展示给陪审团和法官看——包括杀人凶器,沾有大量我的指纹,我被捕时带血的衣服,还有凶案现场的照片。面对这些骇人的物件,让我不时闭起眼睛,更不敢与检查官对视。检查官在描述这些证物时,不断采用“凶残”、“血腥”、“冷酷”之类的字眼,试图让陪审团对我深恶痛绝,认定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魔鬼。
起诉方的证人出庭,先是逮捕我的两位警察——“黑白双煞”。这两位仁兄宣誓所说的都是事实,对他们大概也是家常便饭。警察先对我进行辨认,回答检察官的提问,陈述案发当晚接报911,赶到现场在电梯口抓住了我。
然后,是法庭上最精彩的部分——交叉询问,辩护律师当场向证人询问。
萨顿律师走到警察的面前,指着我说:“你们有没有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
警察看了看我说:“我看到他浑身是血冲向电梯,手里还拿着凶器。”
“对不起,我只要你回答——有没有亲眼看到,我的当事人杀人的过程?”
警察无奈地瞪了我一眼:“没有。”
“谢谢!”律师转身对着法官说,“我的问题完了。”
法官俯身对检查官说:“起诉方有没有要再问的?”
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后,检查官可以再直接询问证人。通常证人没有说到要点,或被律师抓住小辫子,需要检察官澄清证词的模糊之处。但辩护律师也可以再度询问,持续攻击证人的可信性。这就是庭审片里常见的唇枪舌剑,检察官与辩护律师你来我往,经常把证人或被告折磨得半死。但是,如果某一方触犯法庭上的规则,比如询问方式有诱导之嫌,或者询问与本案无关的内容,另一方可以当场反对。但对方也会向法官简短解释,这样提问的理由和必要。法官会决定反对是否有效,这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但对查明案件真相很有效。
可是,检察官出乎意料地放弃再度询问,要求第三位证人出庭,也就是负责此案的警官。
我也见过这位警官,但因为我履行了米兰达权利,从未和他说过话。他在法庭宣誓之后,陈述了现场勘查结果,还有法医的验尸报告。这些证据都对我非常不利,现场到处留下我的指纹和脚印,包括常青的死亡时间与伤口情况。
接着,辩方律师做了简短询问,检察官也像上次一样没有论战。
法官宣布庭审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萨顿律师终于走到我的面前,用目光示意我不要紧张,朗声问道:“高能先生,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NO PRO——PRO——PROBLEM!”
该死!怎么第一句英文就结巴了!同时听到陪审团和旁听席上一阵讽刺的笑声,我羞愧得无地自容,真想马上宣判死刑送上电椅得了!
律师的表情也很尴尬,只能安慰道:“请别紧张,你能用英语回答吗?”
这是我第一次在法庭上说话,嘴唇皮都发紫了,陪审团像看傻瓜一样看着我,只能慌张地躲避他们的目光,却撞到旁听席上莫妮卡的双眼。
“坚持住!”
她的眼睛在对我说话,混血的美丽脸庞如同雕塑,笼罩在幻影般的白色灯光下,仿佛她才是这次审判的主角。
“NO PROBLEM!”
刹那间,我口齿伶俐起来,美式英语也变得异常标准,自信的目光对着陪审团,让那十二个人刮目相看。
“很好,高能先生!”律师赞许地对我点头,“你可以继续陈述下去。”
按照事先与律师商量好的方案,我从来到美国的那一刻说起,来到马丁路德市,被自称天空集团吴秘书的人,接到案发的公寓楼,在513房间发现死者常青,然后我慌忙地逃出去,被及时赶到的警察抓住了。
我没有说蓝衣社的情况,只说常青是我父亲的好友,帮助我与天空集团大老板取得联系,并为我安排签证手续。当然,我更不可能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这里我就是高能,我是以高能的身份接受审判,来美国也是要找我的“叔叔”高思国,那个遥远的古英雄早已死了。
其余情况都是事实,尤其在案发现场,餐桌上那张神秘纸条,引诱我拿起凶器,成为对我最不利的杀人证据。律师听完频频点头,旁听席的莫妮卡也给我鼓劲,陪审员们都没有发出声音,看来我的英语表达能力还不错。
律师出示最重要的物证,那张来自警方现场勘查的纸条,保存在透明的证物袋里,一张皱巴巴的白纸,有着手写体的两个英文单词——
DAY DREAM
白日梦!
我站在被告席里一阵颤抖,就是这张可怕的纸条,这段直白的英文,像一张嘲笑的大嘴,把无辜的我吞入这桩审判!
陪审团和法官都看了一圈物证,最后轮到检察官手上,他皱起眉头停顿片刻,迅速做出反应,走到我的面前说:“高能先生,你说你没有杀人,而是走进凶案现场,发现了这张纸条,为了看清纸条上的字,而拿起了压着纸条的刀子?”
第一次与检察官对话,我紧张地只说了一个字:“YES。”
这也是律师关照的,与检察官说话越短越好,免得被他捉到漏洞。
“你认为这是一场针对你的阴谋?”
“YES。”
检察官的表情异常严肃,我已看到他心里的话——“这个小子不好对付”!
“请问你在拿起刀子之前,有没有看到刀刃上的血迹?”
“有,看到了红色的污迹。”
“既然已看到了血迹,为什么还要拿起来?”
面对他犀利的目光,我说了早已准备好的话,其实也并非谎言:“当时我没认为是血迹,因为刀子是放在餐桌上的,我以为是西瓜汁或番茄汁,根本不会想到有杀人案。”
“好,回答得很合理。你说为了看清纸条上的字,所以把压住纸条的刀挪开,却为什么还一直握着刀子?”
“我刚拿起刀子,就看清了纸条上的DAY DREAM——当时把我吓住了,紧张得双拳握紧,就再也没有把刀子放下来。”
检察官耸了耸肩膀:“提请陪审团注意,按常理来说有些奇怪,就这两个英语单词,能让被告紧张成这样吗?”
“我……”赶紧让自己镇定下来,“因为这两个字,让我感觉这是一个陷阱,但又不知道具体什么危险,一刹那就很紧张。”
“陷阱?两个字就代表陷阱了?这个世界岂不是到处都是陷阱?”
“是,这个世界上,确实到处都是陷阱。”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说跑题了,低下头说,“对不起!”
他盯着我的眼睛摇摇头:“看来你是一位悲观主义者。”
“YES。”
“再次提请陪审团注意,当你看到写有DAY DREAM的纸条,就会拿起一把沾着血迹的刀子到处乱跑吗?
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尽管确实不合常理,但又无法描述案发时的心情。从接到冒充高能去美国的任务那一刻起,我就再也没睡过一天安稳觉,无数次从恶梦中惊醒。就在那晚走进公寓楼时,无数种情绪交织在心中,既有将要见到高思国的兴奋,又有谎言与面具被戳穿的担心,更有对黑暗中不为人知的危险的恐惧。当看到刀子底下DAY DREAM这八个英文字母,“白日做梦”的声音在耳边响彻,刹那间所有幻想都破灭了,彻底坠入黑暗深渊。当时根本无法控制自己,没有意识到凶器握在手中,直到浑身是血冲出房间。策划这桩凶杀案的人,肯定深入剖析过我的心理,抓住我性格上的弱点,判定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电脑般的精确计算,无论时间、地点还有一切细节,都是一张捕捉我的阴谋大网。
看着我不再回答,检察官眼里露出一丝满意。他举起透明的物证袋,朗声对陪审团说:“我不怀疑这张DAY DREAM纸条的真实性,也不怀疑警方报告这张纸上沾有死者的血迹。但现在谁也说不清楚,DAY DREAM究竟是谁所写?而根据被告的陈述,这行字使他坠入一个精心编织的陷阱,拿起刀子被警察误认为是凶手。所以,查出是谁写了这行字,对于证明被告所说的话是真是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我建议法庭对这行字做笔迹鉴定!”
法官点了点头说:“好,不过检察官先生,这张纸条要和谁的笔迹做比对呢?”
“死者!”
陪审团一阵小小的骚动,我也摇摇头说:“不,怎么可能是常青写的呢?”
法官严厉地瞪了我一眼:“没有法官允许,被告不得擅自说话!”
我哑口无言地缩了回去,但那还用问吗?肯定是杀人凶手写给我看的,只要找到真凶才能鉴定笔迹。
“同意检察官的请求。”法官回头对记录员说,“准备鉴定这张纸条与死者常青的笔迹。”
在法官的示意之下,检察官继续对我询问:“请问被告,你说有一位自称天空集团吴秘书的华人男子,从机场接你来到案发现场?”
“YES。”
“但根据警方现场的勘察,并未发现所谓吴秘书的任何踪迹,这是否你杜撰或想象出来的呢?”
没想到会有这种问题!当我不知所措之际,萨顿律师站起来说:“反对!这纯属控方的想象。”
“反对有效!”
法官托着下巴厉声道,大概他也是把这场官司,当做一台难得上演的好戏。
狡猾的检察官见好就收,微笑着说:“法官先生,我的问题问完了。”
“现在,辩护律师可以询问被告了。”
萨顿律师看了看我的眼睛,摇摇头:“我没有问题了。”
根据我们事先的战略,律师会让我尽量少说话,先适应美国法庭的气氛。
法官揉揉眼睛,疲惫不堪地说:“中午了,今天到此休庭,下次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下次开庭时间?
这一等就是几十天。
我仍然每天在看守所坐井观天,而高墙外的美国已发生剧变。
白宫有了新主人,第一次有个黑皮肤的中年人,登上了美国总统宝座。就连看守所里的犯人们,每天也看电视关心选情,他们分成两派支持麦凯恩与奥巴马。不过囚犯大多是黑人印第安人墨西哥人等少数族裔,奥巴马在这里明显占了上风。11月5日大选结果揭晓,看守所还增加了许多警力维持秩序,以免两派囚犯大打出手。
至于我这个中国公民,既无权投票也不是很关心。就连关系我性命的案情,似乎也不放在心上了。每周一次“接见”莫妮卡与萨顿律师,而每次分析案情,律师都强烈要求我说出所有秘密。但我要么装傻顾左右而言他,要么干脆就说:“对不起,我不能说。”
我悄悄地瞥一眼莫妮卡,而她苦笑一声,显然对一些家族秘密,她也是守口如瓶。这搞得萨顿律师很抓狂,他知道我一定隐瞒了许多,而这些关键性内容,要么可以为我洗脱清白,要么就直接送我上电椅。
不过,严格意义上我在法庭上说的都是谎言——因为我本来就不是高能!杀人嫌疑犯却是我,可能背负罪名上电椅的人也是我。
反正早已经死过一次,用高能的名字再死一次又何妨?律师说形势不容乐观,检察官继续搜寻对我不利的证据。但是,无论那张DAY DREAM纸条鉴定结果如何,这场官司肯定会旷日持久下去,我也得继续被关在阿尔斯兰州,这片古老而悲惨的土地。
这里本是印第安人的家园,生活着一群羁傲不驯的游牧民。因为很像古代亚洲的突厥人,被以突厥语“阿尔斯兰”命名,意为狮子。十九世纪中叶,随着美国人逐渐掠夺北美中部土地,许多印第安部落遭到驱逐与屠杀。阿尔斯兰人不愿屈服,拒绝承认美国主权,为保卫土地不惜一战。1876年,一支美军袭击了印第安部落,屠杀了一万名印第安人,大部分是老人和孩子。十年后阿尔斯兰州建立,最早的移民是德国来的路德教徒,故而将首府命名为马丁路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