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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名书名文精典集锦(22)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輼,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者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译文

孙子说:战争的指导法则是,使敌人举国屈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军”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军”就次一等;使敌人全“旅”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卒”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伍”就次一等。因此,百战百胜,还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不经交战而能使敌人屈服,才算是高明中最高明的。

所以,上策是挫败敌人的战略方针,其次是挫败敌人的外交,再次是打败敌人的军队,下策就是攻打敌人的城池。攻城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制造攻城的大盾和轒輼,准备攻城的器械,几个月才能完成;构筑攻城的土山又要几个月才能峻工。将帅控制不住自己忿怒的情绪,驱使士卒象蚂蚁一样去爬梯攻城,结果士卒伤亡了三分之一,而城池依然未能攻克。这就是攻城带来的灾难。所以,善于用兵的人,使敌军屈服而不是靠硬打,攻占敌人的城堡而不是靠强攻,毁灭敌人的国家而不是靠久战。必须用全胜的战略争胜于天下,这样军队不致疲惫受挫,而胜利却能够圆满获得,这就是以谋攻敌的法则。

因此,用兵的原则是,有十倍于敌的兵力就包围敌人,有五倍于敌的兵力就进攻敌人,有两倍于敌的兵力就要设法分散敌人,有与敌相等的兵力就努力战胜敌人,兵力少于敌人就要坚壁自守,实力弱于敌人就要避免决战。所以,弱小的军队假如固执坚守,就会成为强大敌人的俘虏。

将帅好比是国家的辅木,将帅对国家如能像辅车相依,尽职尽责,国家一定强盛;如果相依有隙,未能尽职,国家一定衰弱。

国君危害军事行动的情况有三种:不了解军队不可以前进而硬让军队前进,不了解军队不可以后退而硬让军队后退,这叫做束缚军队;不了解军队的内部事务,而去干预军队的行政,就会使得将士迷惑;不懂得军事上的权宜机变,而去干涉军队的指挥,就会使将士疑虑。军队既迷惑又疑虑,那么诸侯列国乘机进犯的灾难也就到来了。这就是所谓自乱其军,自取败亡。

预知胜利的情况有五种:知道可以打或不可以打的,能够胜利;懂得多兵与少兵不同用法的,能够胜利;全军上下意愿一致的,能够胜利;以己有备对敌无备的,能够胜利;以己有备对敌无备的,能够胜利;将帅有指挥才能而君主不加牵制的,能够胜利。这五条,是预知胜利的方法。

所以说,既了解敌人,又了解自己,百战都不会有危险;不了解敌人但了解自己,或者胜利,或者失败;既不了解敌人,也不了解自己,那么每次用兵都会有危险。

赏读

本篇阐述关于进攻的谋略,包括用兵的原则,战术的选择,指挥的确立和预见胜负的方法,强调“知波知已,百战不殆”。关于用兵的原则,孙子认为,最理想的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要把“伐谋”、”伐交”的策略放在优先地位,以力争全胜为基点来制定方针。孙子主张“伐谋”、“伐交”、“伐兵”并举,实质上就是进行政治、外交、军事的总体战。

关于用兵的战术,要根据敌我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打法。主张速决战、歼灭战,以优势兵力对付敌人。在敌强我弱的情况下,则要避开敌锋,保存军力,掌握主动。关于确保指挥和预知胜负的方法,孙武强调作战指挥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了解战情的君王不能任意干预。

最后的结论是:“知彼知己,百战不殆。”这些见解完全体现了一个古代军事家的卓越识见和才能,尤其是《谋攻》所提出的关于决策的理论并不仅仅适用于战争。在管理科学上同样适用,如做决策时即可采用“知己知彼”的原则,选取有效手段来获取对方信息,并依据信息合理分配力量以求最后胜利。全文文笔凝炼,峻洁严明;句式简短,多用排比,给人无庸置疑之感;且内容深刻,说理透彻,富于气势,斩钉截铁,无可辩驳。晏子使楚——《晏子春秋》

题解

本文选自《晏子春秋》。《晏子春秋》是一部汇总记叙春秋时齐国晏婴言行的著作,共八卷,分内外篇,凡二百一十五章,旧题春秋齐晏婴撰,实系战国时人之作品。该书语言含蓄而且富有哲理,人物形象生动,故事简短有趣,颇具文学价值。

原文

(一)

晏子使楚,楚人以晏子短,为小门于大门之侧而延晏子。晏子不入,曰;“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傧者更道从大门入。见楚王。王曰:“齐无人耶?”晏子对曰:“齐之临淄三百间,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何为无人?”王曰:“然则何为使子?”晏子对曰:“齐命使,各有所主,其贤者使使贤主,不肖者使使不肖主。婴最不肖,故直使楚矣。”

(二)

晏子将使楚,楚王闻之,谓左右曰:“晏婴,齐之习辞者也,今方来,吾欲辱之,何以也?”左右对曰:“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王曰:‘何为者也?’对曰:‘齐人也。’王曰:‘何坐?’曰:‘坐盗。’”晏子至,楚王赐晏子酒,酒酣,吏二缚一人诣王。王曰:“缚者曷为者也?”对曰:“齐人也,坐盗。”王视晏子曰:“齐人固善盗乎?”晏子避席对曰:“婴闻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今民生长于齐不盗,入楚则盗,得无楚之水土使民善盗耶?”王笑曰:“圣人非所与熙也,寡人反取病焉。”

译文

(一)

晏子出使楚国,因为晏子身材矮小,楚国人故意在大门旁边开了一扇小门来迎接晏子。晏子拒绝从小门进去,说道:“出使狗国的人,从狗门进去;现在我出使的是楚国,不应从这扇门进去。”迎接他的人便改道请晏子从大门进去。晏子谒见。楚王说:“齐国没有人吗?”晏子回答说:“临淄有数百家人,人们展开衣袖便可以遮住太阳,挥一把汗就可变成大雨,人多得肩靠着肩,脚挨着脚,怎么叫没人呢?”楚王说:“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要你出使呢?”晏子回答说:“齐国派的使臣,各有其专责,那些贤德的人,就派他们出使贤德的君王,没有贤德的人,就派他们出使没有贤德的君王。我是最无贤德的人,所以只能出使楚国了。”

(二)

晏子将要出使楚国,楚王听说了这个消息,就对身旁的近臣说:“晏婴,是齐国极善言辞的人,现在他将要到来,我想羞辱他,用什么办法呢?”近臣们回答说:“在晏子来的时候,请让我们绑一个人在大王面前走过,大王就问:‘是干什么的?’我们回答说:‘是齐国人啊。’大王又问:‘犯了什么罪?’我们就回答说:‘犯了偷窃罪。’”晏子到了,楚王摆宴接待晏子。饮酒到高兴的时候,两个小吏绑押着一个人朝楚王这边走来。楚王问道:“绑着的人是干什么的?”小吏回答说:“是个齐国人,犯了偷窃罪。”楚王看着晏子,问道:“齐国人本来就善于偷盗吗?”晏子离开坐席回答道:“我听说过这样的事:橘生长在淮河以南就成为橘,生长于淮河以北便成了枳,它们仅仅是叶子相似,而果实的味道却不相同。之所以像这样的原因在什么地方呢?是水土不同啊。现在人们生长在齐国不会偷盗,到了楚国便偷盗,莫不是楚国的水土使人善于偷盗啊!”楚王笑笑说:“圣人是不能同他开玩笑的,我反而自讨没趣了。”

赏读

俗语说:“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反击是最有力的。晏子大概是深得其中三味了。齐楚相交,齐弱楚强。晏婴身材短小,相貌平平,楚仗势设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高人一筹的智慧,齐国受辱是必然的。因为如果从正面讲道理,义正辞严地说友邦往来不应失礼,则会导致剑拔弩张,自取其辱。而晏子却别出一辙,用近似归谬的方法,针锋相对地推出“使狗国者,从狗门入”的道理,使楚王自讨了一个没趣。这种高明的反击手段,不仅维护了自己的人格,也维护了自己的国格。

第二个故事中的橘枳之喻,入楚则盗之比,顺水推舟,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蕴反击于形象的比喻之中,亦庄亦谐,有理有节,以致楚王也只有讪笑和解嘲之份了。察今——《吕氏春秋》

题解

《察今》是《吕氏春秋·慎大览》中的第八篇,是全书中十分著名的一篇论说文,主要体现了先秦法家的历史进化观。“察今”就是明察当今形势,据以制定法令制度,它既是篇名,同时也概括了全文题旨。

原文

八曰: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龟之藏也。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滩水。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此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铘;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以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译文

第八:君上为什么不效法先王之法?不是其法不妙,而是因为先王之法不能效法。先王之法,经历了前代而流传下来,有人增益,有人损减,这怎么能够效法呢?即使人们没有损益,仍不可以效法。夷、夏之言,古、今之法,因语言的差异法规也有所不同。所以古代的语言大多不同于现代的语言,现代的法令大多不合乎古代之法。有着各种不同风俗的人民,也与此相似。他们所希望的目标相同,但具体的做法又相异。由于言语不通,人们交往起来感到不愉快,犹如舟车衣冠滋味声色具有差异一样。人们总是自以为是,与此不相合的则极力诽谤,天下有学之人大多好辩,言辞虽然激烈,却往往颠倒是非,不求其实,互相毁谤,以胜过别人为能事。(照此说来),先王之法,又怎么能够效法呢?虽然人们可以得到它,可不应效法。

先王之法,总是适应其时代的需要,时代不可能与法并走,即使现在古代的法令有了,仍然不能效法。所以应该舍弃先王的成文之法,取法其所以立法的道理。先王之所以制订法令,为什么呢?先王之所以制定法令,是人为的,而我们自己也是人呀。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是一样的,别人与我也是一样的,有道德的人,贵于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所见知所不见。所以观察堂下日影,可以知道日月运行、阴阳变化;看到瓶水结冰,可以推测天气寒冷、鱼龟躲藏;尝一小块肉,可以知道一镬、一鼎肉的调味。

楚人欲偷袭宋国,派人先在澭水作了标记,后来澭水猛涨,楚人不知道,仍按照原来的标记晚上偷渡,溺死了一千多人,军营惊溃如同房屋倒塌。当初他们作的标记是可以引导渡河的,现在水已有变化,增加了许多,楚人却仍按表而导渡,这是其之所以失败的原因。今天的君上效法先王之法,与此相似。当今时代与先王之法已不相适合了,却仍要说这是先王之法而效法之,以此治国,岂不悲哉!

故治理国家无法则乱,守法而不知变革则悖,悖、乱均不能够立国。时代变了,时光相移,变法是应该的了。譬如良医,病有万种变化,药也随之有万种变化,病变而药不变,当初还是长寿的人,现在也会中途夭折的。故大凡行事必须依法而动,变法者应因时代的不同而有变化。这样的话,就不会有过失的事了。不敢议论法令者,是普通百姓;敢于以死守法令者,是在职官吏;能够因时而变革法令者,是贤明君主。所以天下有七十一位圣人,他们的法令各各不同;不是所为者相异,而是时势已有不同。所以说,良剑期望能割断东西,并不期望如镆铘之类的好名声;良马期望日行千里,并不期望有骥、骜之类的称呼。那能够建功立业者,才是先王所期望的“日行千里”呵。

楚国有个过江的人,他的剑不小心从船上掉入水中,便急忙在船上刻下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所掉下去的地方。船靠岸后,即从他所刻的地方下水寻找。船已在向前走去,可是剑不会走,以这种办法求剑,不是很令人困惑吗?以过去的法令治理国家,与此相同。时代在向前走,而法令不可能走,以此治国,不也是很难的吗?

有个路过江边的,看到一个人正把婴孩带来,准备投入江中,婴儿啼哭不已。他问其缘由,那人说:这是因为其父善于游泳。其父虽善于游泳,他的孩子难道也善于游泳吗?以这种态度处理事物,必将悖于常理。楚国为政之法,与此也是相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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