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痕愈合以后就忘记了伤病时的疼痛,喻指不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有人患了疮疖,流脓淌血,疼痛难忍,后来经过悉心诊治才逐渐好转,但在痊愈之时,也留下疤痕。有的人因为这次疾病,精神与肉体都受到折磨,而能以“疤”为戒记取教训。了解病因之后能注意预防,使老病不再重犯。与此相反,有的人虽然有病受到很大的痛苦,伤好疤痕犹在,却不以为戒,结果再度感染,又呻吟于床褥之间,这时才开始后悔自己的麻痹大意。人们把这种人的表现用一句话来概括叫做“好了伤疤忘了疼”。
这句俗语的寓意,是在告诫人们犯了错误后应很好地总结经验,记取教训,免得再重蹈覆辙。不能像小孩子一样不长记性,招灾惹祸被大人斥责后仍然故态复萌,孩子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冥顽不灵还情有可原,如果已经是而立的成年人,还像顽童那样不识轻重好歹,那就只能自讨苦吃,自食其果,一点也怪不得旁人。
“好了伤疤忘了疼”的人,或者是非利害观念非常淡薄,常常是自作聪明,自以为是,或者粗心和疏忽,或者明知不该而自制力不强,这样的人,应该在严酷的事实面前猛然醒悟:已经遭到损失或伤害,那就应该认真考虑它发生的缘由或查其根源,从中汲取教训,以免再受其害,这也是吃了亏,长了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