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宛然和玉灵已做好午餐,还是与昨天一样,只有单调的包装食品,而且差不多快到保质期了。伊莲娜用美式英语抱怨了一通,厉书也用英语回答道:“算了,再坚持一下吧,想想鲁滨孙是怎么过来的?”
伊莲娜终于直白地爆发了出来:“我可不想做什么鲁滨孙,那么谁又是星期五呢?”
屋子里沉默了下来,尴尬地看着他们,伊莲娜也不好意思多说,只能闷头继续吃着。
午餐之后,第一组和第二组互相交流起来。童建国说起深山水库,还有地下军火库的发现。叶萧则汇报了山上的公墓,和山魈的突然袭击。
彼此交流得心惊胆战,虽然未能找到出去的路,但水库还是给了人们希望。
“下午,我们要继续出去探路。”钱莫争大声给旅行团鼓劲,似乎有用不完的活力,“水库里的水从哪里来?肯定有一个源头,而水源地通常是山脉的分水岭。记住——我们只要翻过分水岭,便能找到出去的路!”
叶萧点头同意道:“嗯,还是按照上午的分组,第一组去东边的山上探路,我带着第二组去西边。”
“你还要去那墓地的山上?”
伊莲娜露出惊恐的眼神,同时想起那只隐藏在密林中的野兽。
“不,那座山非常危险,今后不要再上去了。但我们还可以去西边找别的路。”叶萧发现许多人都精神不振,这样的午后是最容易打磕睡的,只能加重语气说,“这个城市里还有许多未解的秘密,正等待我们去发现!”
说完他瞥了无名女郎一眼——她的眼睛里便埋藏着秘密。
刚才众人说话的时候,她一直安静地坐在角落里,顶顶的目光未离开过她。其实,也有不少人悄悄瞟她几眼,包括杨谋就被她吸引住了,亏得唐小甜对老公看得紧,暗暗捏了他大腿一把。
偷看得最多的是孙子楚,原因倒不是他喜欢美女的本性,而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从看到这神秘女孩的第一眼起,这感觉便总是纠缠他的心,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在何处见过?她是十六个人中最大的谜,谁都不清楚她的状况,突然来到旅行团中间,究竟是拯救他们的福音,还是未来厄运的预兆?
她依旧楚楚可怜地坐着,似乎大家的讨论都不关她的事,或者耳朵里根本就没有听见。对于旅行团来说她只是个过客,就像曼谷市场上的卖花少女,普吉岛沙滩上的槟樃西施,清迈城街头的惊鸿一瞥……
“不,她是南明城最后绽放的荼蘼花。”
孙子楚在心底暗暗地说,随后闭上颤抖的眼皮,仿佛黑夜永远统治这座城市。
下午,一点整。
第一小组准时出发。
宝马车仍留在山脚下,他们只能坐上那辆中巴,由童建国开车向东进发。他们仍然去水库,按照钱莫争的方案沿河谷上溯,寻找水源地和分水岭。
摆脱了新婚妻子唐小甜,杨谋仿佛重获自由,打开蒙着厚厚灰尘的车窗,呼吸着南明城的空气。他还不忘用DV偷偷拍下玉灵,这泰族女孩眺望街景的画面,一定会成为纪录片中美丽的点缀。
玉灵发现了他的偷拍,俏皮地用手封住镜头,微笑着说:“不要嘛。”
“对不起。”杨谋红着脸收起了DV,“我已经偷拍过很多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前面有你的画面都擦掉。”
“不必了,还是留着吧。”她的汉语说得又软又酥,带着浓浓的热带风味,“说对不起的人应该是玉灵,是我没尽到导游的职责,让大家困在这里受苦了。”
“千万不要内疚,来到这个神秘的城市,这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宿命,这不是人力所能违抗的,任何一个导游来都无法避免。既然到了这里,我们就不要分彼此,人人都是平等的,同舟共济来度过难关。”
“可是,你们的家人一定都很担心吧。”
杨谋摇摇头安慰道:“你不是也一样吗?你现在想家吗?想爸爸妈妈吗?”
“我啊——从小就没有了父母。”
她刚刚说完这句话,飞驰的中巴车猛然抖了一下,钱莫争几乎撞到了挡风玻璃。童建国尴尬地说了声“对不起”,紧握方向盘放满了车速。
玉灵顾影自怜地看着车窗,玻璃上的灰尘让她的脸异常模糊,就像那浑沌不清的过去:“是村里的一个老人把我领养大的,他没有自己的田地,也没钱送我去上学。幸亏有个心地善良的老华侨,教我学会了中文。十八岁那年我到清迈打工,因为汉语说得很好,才被旅行社看中做了导游。”
“啊,真像《边城》里的翠翠。”
杨谋已经听得入了神,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人生,却在这个特殊的时空相遇了。
“翠翠是谁?”
“对,你肯定没看过沈从文的小说。”
别说是远在泰国的玉灵,就连中国农村的孩子,能知道沈从文和翠翠的又有多少呢?杨谋不禁苦笑了一下,转过头却见到了成立的脸。
这张憔悴的脸令人恐惧,双眼无神地朝着车窗外,面色腊黄嘴唇干裂,几乎要和童建国差不多老了。杨谋记得在浦东机场出发时,成立还是西装革履神采奕奕,一副春风得意的企业家形象,如今却简直是换了一个人。
车子已经开到街心花园了,右转向城市东北侧前进。突然,前方街道窜出一个黑色的家伙,童建国赶忙急刹车停下,钱莫争又差点撞中了脑袋。
包括失魂落魄的成立在内,车上的五个人都睁大了眼睛——在清冷无人的马路上,站着一条巨大的狼狗。
突如其来的德国黑背,体形矫健血统纯正,是最血气方刚的年龄,双目如炬地顶着中巴车,利齿间伸出血红的舌头。
狼狗镇定自若地站在马路最中间,它的双目对着车子正中,距离不会超过十米。
他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条狼狗,全被它的气势震慑住了,仿佛正面对一头威严的狮子。
车与狗,对峙了十秒钟后,它猛然高声吠了起来。
嚎叫声穿过寂静的街道,冲击波透过车窗玻璃,撞击着五个人的耳膜。童建国感到底盘和四个车轮都在颤抖,挡风玻璃几乎要震碎了,半个城市在狼狗脚下颤栗!
“昨天半夜,在楼下狂叫的就是这条狗吧?”
杨谋不会忘记这让他后半夜失眠的犬吠声,断定就是眼前这条狗发出的。原来昨晚就盯上他们了,是为了救那神秘女孩?还是旅行团入侵了它的领地?唯一能肯定的是,这条狼狗异常凶猛,绝对不能惹怒了它,否则小命难保。
“没错,就是它!”钱莫争拿出照相机来抓拍了几张,“开过去!”
“什么?”
童建国手心里全是汗,他在战场上杀过许多人,也对付过不少残忍的敌人,这次面对一条狗却害怕了。
“我说把车开过去。”
“那会撞到它的。”
“对,就从这条狼狗的身上开过去,撞死它!”钱莫争的眼睛也变得通红,心跳剧烈地加快,“你不明白吗?这条狗是我们的巨大威胁,现在正好是消灭它的机会,否则我们随时会遭遇危险!”
“你?”
钱莫争看着拦在车前的狼狗大吼道:“还磨蹭什么?是人命还是狗命重要?你以为我很残忍吗?我拍过很多野生动物,我为保护藏羚羊差点死在盗猎者枪下。我也非常喜欢德国黑背,但现在是关键时刻,必须要下定决心!”
狼狗的嚎叫已经停止,它收起两条后腿,居然就坐在马路中间。
童建国知道无法反驳钱莫争,但双脚不停颤抖。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心底轻轻念了声:“对不起了黑背,等我们逃出去以后,再给你烧点纸钱纸骨头吧。”
终于,他踩下了油门。
中巴车轰鸣起来,缓缓向马路中间开去。童建国突然把头伸出车窗,对着狼狗大叫道:“你快点闪开啊!”
然而,它居然如雕塑般坐在原地,只有它强健胸膛的起伏,证明它是个活着的野兽。
车子离狼狗只有五米了,它依然丝毫都不惧怕,仍保持坐地姿势,冷酷地盯着驾驶座里的人。幸亏童建国曾身经百战,任何凶险的场面都见过,要换作普通人早被吓死了。
轮子又向前滚了两圈,车头几乎要压到狼狗了。中巴上所有人都捏紧了拳头,钱莫争把头伸出车窗看着,童建国额头满是冷汗,杨谋连DV都忘记开了,成立的牙齿也打着哆嗦。
惟独勇敢的狼狗岿然不动。
这时玉灵闭上眼睛,几乎流着眼泪哀求道:“不!请不要!”
童建国打了个冷战,双手似乎已不听大脑控制,下意识地转动了方向盘。
就在狼狗跟前不到一米处,车头已转换方向。
但车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右前灯从它左边肩膀擦身而过——几根狗毛被擦了下来,狼狗幸运地安然无恙。
中巴车已从它身边开过了,童建国的后背心已完全湿透。反光镜里那条狗依然坐着,似乎屁股已在地上生根。
玉灵重新睁开眼睛,回头看到了那条狼狗,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念了几句泰国话的经文,这是她从小跟村寨的和尚学的。
钱莫争面色铁青地呆坐道:“也许,它命不该绝吧。”
杨谋这才想到DV拍摄,当他把头探出车窗,将镜头对准车后的狼狗时,却发现那家伙已站了起来,向中巴车方向狂奔而来。
“它来了!”
随着这一声惊呼,童建国也从反光镜里看到了,那狼狗奔起来快得惊人,眼看就要追上他们了。
钱莫争也大叫起来:“快!快点开!”
童建国猛踩油门要加快车速,发动机却传来一阵怪叫,车子居然就此熄火了。他又手忙脚乱地重新发动,但火再也点不起来。中巴停在原地不动,而狼狗已经要扑上来了。
糟糕!这破车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头坏了!
再回头看那条狼狗,竟已扑在了中巴车门上。粗大的爪子打向玻璃,很快打开几道裂缝。
车上的五个人都惊慌失措,仿佛整个车厢都随狼狗而晃动。钱莫争愤怒地喊道:“后悔了吧?刚才要是撞死这畜牲就好了!”
童建国无暇和他争吵,回头对大家说:“不要惊慌,保持镇定,它不会冲上来的。”
话音未落,车门的玻璃已经粉碎了,狼狗脑袋钻了进来,眼看就要冲上车来。
玉灵已吓得哭喊起来,杨谋的DV差点掉在地上,就连钱莫争都束手无策了。
冷静……冷静……童建国不断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一车人的性命都掌握在他手上,万一有个疏忽就全都完蛋了。
突然,他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跳下车绕到狼狗身后,大喝一声道:“喂,有种就冲我来!”
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兀地从车里钻出来,转身狠狠地盯着童建国。
车里的人们这才明白,童建国是以自己作为诱饵,来转移狼狗的注意力,以便大家趁机逃生。
钱莫争对后面的三个人说:“赶快从驾驶座车门下去,逃得越远越好!”
成立第一个跳下了车,随即是杨谋和玉灵,三个人发疯似地冲过马路,跑进对面一条深深的小巷。
最后一个下车的是钱莫争,但他并未随前面三个人逃跑,而是回到了童建国身边。
“混蛋,你怎么还没走!”
童建国猛推了钱莫争一把,钱莫争绝不示弱地回答:“让你一个人留下来,那我还是男人吗?”
“白痴!”童建国又骂了他一句,此刻狼狗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其他三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以为我真想和这家伙拼命吗?现在我数三下——”
“干什么?”
“一……二……三……快跑!”
童建国扭头钻进路边另一条小巷,亏得钱莫争反应机敏,数三下时已有了心理准备,也紧跟他钻了进去。
狼狗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转眼间五个人已跑得精光。但钱莫争留下的味道最重,狼狗循着他的脚步,飞快追赶上来。
钱莫争长发披散,双腿飞奔着追上童建国。身后响起狼狗的狂吠声,估计不会超过十米远。
一个五十七岁,一个四十岁,两个男人毕竟不是年轻小伙子。当他们冲出小巷时,狼狗的脚步已越来越近。
慌不择路地穿过一条狭窄街道,跑进对面一幢未完工的楼房。看起来已结构封顶了,但裸露的钢筋与灰灰的水泥,以及满地的建筑材料,都让人望而却步。
童建国和钱莫争跑上没有栏杆的楼梯,没想到狼狗也跟着爬楼梯上来了。两人只能继续往上爬,直逃到大楼的最顶层——四楼。
到处都是水泥和灰尘,整层楼面是个空旷的大厅,只有承重墙和柱子竖立着。狼狗冲上四楼时,身上的黑毛已变成了灰色,但双目仍犀利有神。
童建国和钱莫争屏住呼吸,缓缓倒退几步,到最外面的阳台上,身后就是水泥栏杆——他们已无路可退。
钱莫争回头看了看下面,四搂跳下去有八、九米高,不是终生残疾就是粉碎性骨折。
那灰色的巨大怪物,正对着他们两人虎视眈眈。
它一步步在靠近,舌头伸出了牙齿间——童建国的手指按在裤兜上,用食指和中指反复敲打,居然还有如鼓点般的节奏。
“怎么办?”
钱莫争也束手无策了,刚才他让童建国开车去撞狼狗,或许已经被狼狗听到了,现在它是要来报复了吧?
童建国却面无表情,他在裤兜里摸了好一会儿,手臂似乎僵硬住了。
狼狗距离他们不到两米了,只要跳起来就能咬到喉咙。
“妈的!你在干什么啊?”
当钱莫争陷于绝望之时,童建国突然将手从口袋掏出,手掌里多了个黑色的家伙。
一把手枪。
黑色的枪管发出金属的光泽,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枪口正对着身前的狼狗。
“你?”
钱莫争完全没有料到,童建国居然掏出了一把手枪!
十秒钟后,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