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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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文化篇(21)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特别是市州新闻出版和版权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两项职能,依法加强对本地区新闻出版活动和出版市场的监督,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要继续推进政事分开、政企分开,要加强基础性工作,比如法制建设,文化、广电、体育、教育、科技等管理部门内部都有专门负责政策法规的部门,而新闻出版部门却没有,的确不能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形势,希望我们尽快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在新的一年建立法制管理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大力推进省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再比如信息化工作,特别是办公自动化、政务网站的建设,目前还是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工作上水平,比如说版权管理、网络出版监督、网上审批,我们没有自己的网站,工作起来就有了难度,有的工作就根本没法开展,诸如此类的问题,一定要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并狠抓落实。

二是不断加强对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管,不断规范出版发行活动。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守土有责,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原则,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继续落实重大选题备案、审查把关制度,继续加强对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制度,特别是对甘版图书和一些教材教辅的审核把关还要进一步加强,继续加强对各种出版机构和互联网出版的管理,大力宣传和落实新的《报纸管理规定》、《期刊管理规定》,巩固报刊综合治理的成果,加强对小报小刊和记者站的管理,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抓好对党报党刊所办子报子刊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逐步形成退出机制。继续开展印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兴起的个体小型印刷企业和打字复印企业的管理,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没有明确禁止的新闻出版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坚持不懈、深入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打击非法出版、印制活动。

三是坚持不懈、深入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扫黄打非”斗争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文化安全,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随着信息技术和现代传媒的发展,“扫黄打非”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2006年全省“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清查市场,查办大案,坚决整治和取缔经营混乱的各种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取缔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印制活动。

要把加强出版物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有选择、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对重点场所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研究成立非法出版物的鉴定机构,切实做好对非法出版物的鉴定。要继续加强“扫黄打非”机构、队伍和装备建设,特别是要着力解决市县出版物市场管理任务繁重而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在充实力量的同时,抓好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扫黄打非”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重视“扫黄打非”、市场监管和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要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预报引导、责任落实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到各地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一并考核,努力在治本上下工夫,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要高度重视版权保护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要以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和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为着力点,坚持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标本兼治、整体推进,继续做好版权服务工作,创造条件建立版权贸易和服务机构,积极开展版权管理方面的社会服务和版权贸易工作的引导和管理。

(在甘肃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甘肃省开展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电视讲话

(2006年6月9日)

国务院决定把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作为我国“文化遗产日”,国家建立“文化遗产日”的目的是为了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知识,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保护我们的精神财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甘肃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文化遗产众多,全省有不可移动的文物点10000多处,莫高窟、嘉峪关关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全省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7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00多处,有4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全省有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68家,国有馆藏文物总量约42万余件,其中一级品文物3700多件、二级文物11000多件、三级文物近10万件。甘肃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孕育了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了香包刺绣、面塑砖雕、社火傩戏、祭祀礼仪、皮影木偶、花儿对唱、唐卡腰刀、高跷鼓舞等民间民俗文化,它们以无形的非物质形态流传于民间,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构成了甘肃特有的文化魅力,保持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这不仅是甘肃省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华民族文明的瑰宝。

多年来,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领导,健全法规,加大投入,强化保护设施,改善保护条件,先后公布了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健全了各级文物保护网络,在全省初步建立了以省博物馆为龙头、市级博物馆为骨干、县级博物馆为支撑、行业和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具有甘肃特色的丝绸之路博物馆体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积极向国家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在,甘肃省已有21个项目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环县道情皮影被文化部列为全国首批10个保护试点项目。省政府也公布了甘肃省首批10个省级保护试点项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正在向全社会公示,征求各方意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我们民族悠久历史的稀世见证,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像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反映历史,承载文明,是展示和传承中华文化、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重要方面。当前,由于我国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甘肃省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也受到严重威胁。许多文化遗存,特别是古建筑、古遗址、墓葬、石窟寺、历史文化村(镇)及风景名胜区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整体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时有发生。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许多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濒临灭绝。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同时,观念滞后、体制障碍等问题仍然在不少地方束缚着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

我们一定要高度认识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掘、管理和利用,是展示和传承中华文化、联结民族情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甘肃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一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文化遗产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发掘、管理、利用有机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政府投入,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切实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的关系,特别要加强对重大濒危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做到既保护好文化遗产,又利用好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通过利用促进文化遗产保护。要注重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发展文化遗产事业所需要的各类人才,特别要重视培养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专门人才,重视培养熟悉和掌握古代科技知识和传统工艺的专门人才,重视培养精于文化遗产修复和保护的高技能人才。各级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强化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意识,营造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发掘、管理和利用的社会舆论氛围。教育、建设、旅游等部门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与爱国主义教育、旅游开发和城乡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展示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发挥文化遗产咨政育人、传承文明、普及知识、丰富生活的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各级各类文博单位要加强科学研究,努力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和修缮文化遗产,研究古代发明创造和工艺成果,把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展览中,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专业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文化遗产展陈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注意引进现代展陈理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文化遗产展陈方式,帮助人们深入了解和亲身体验古代文明的魅力。政府各相关部门都要从本部门实际出发,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格局,推动甘肃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在甘肃省开展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活动的电视讲话)

依法编史修志,资政存史育人

(200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