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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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化篇(12)

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明确,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顿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二是积极预防和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三是打击在网上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的行为,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从2月开始,8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清理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甘肃省将按国务院的安排,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各地要严格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尽快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订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行动方案,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落到实处。一是整治工作要突出一个“细”字。对所有网吧要摸清底数,一个不漏地检查,绝不留死角,无证经营、依靠后台非法经营和接纳未成年人的要作为打击的重点。二是在措施上要体现一个“严”字。在全面检查、弄清情况的基础上,硬起手腕,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业整顿的坚决停业。三是整改效果上要落实一个“实”字。要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能以关闭多少论效果。任何人都不得乱开口子,干扰执法。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法经营的场所,要坚决曝光,并依照《条例》的规定严厉处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整治无成效的地方,要追究当地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通过半年多的专项整治行动,要使甘肃省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明显改善,经营活动明显规范,经营行为明显符合规定,网络文化内容健康向上,建立起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长效管理机制,不断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用先进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

三、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保障网络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各地政府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经费,落实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建立起上下步调一致、政策统一、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把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要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形成政府抓、部门管、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态势,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收到预期效果。

政府各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是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关键。文化行政部门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尽快制订下发甘肃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协调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经营活动。公安机关要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在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和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电信主管部门要加强互联网接入管理,对未经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许可或被取缔的经营场所禁止提供互联网接入,对逾期仍不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大专院校校园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在教育工作中加强禁止中小学生进入网吧的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舆论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各级共青团组织负责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配合文化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

四、坚持整顿与建设并举,尽快实现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状况的根本好转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加强管理、依法办事、趋利避害、整建结合的方针,针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建立网络文化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一要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让经营者守法,让消费者懂法,让群众知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二要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网络文化市场的规模和质量,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三要按照文化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建成全国联网、分级监管、标准统一、功能完备的远程计算机监管体系,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全程实时监管,有效杜绝违法经营行为。四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活动,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支持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五要注重学校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文化,珍惜学习时间,远离网络游戏,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同时,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接受正确、健康的网络教育。

(在组织参加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3月6日)

2003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召开“两会”期间,有樊锦诗等25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提案得到了全国政协和贾庆林主席的高度关注和重视。2003年8月,根据贾庆林主席的批示精神,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还专程赴敦煌莫高窟开展了调研,并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了《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的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温家宝总理、陈至立国务委员在《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领导也在有关文件上作了批示。

为了加快《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实施,省政府责成省内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就“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利用设施”的选址和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保护规划的编制以及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准备做了大量的工作,在此基础上,2004年年初由甘肃省计划委员会向国家发改委提出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议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编制的有关情况

接到全国政协转来的提案和领导的批示后,省政府非常重视,立即责成省文物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办理提案和落实领导批示的具体意见。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到敦煌调研后,我们根据委员们的意见和要求,立刻着手《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的编制工作。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于2003年11月6日邀请中国文物研究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铁道第一勘察设计院、敦煌研究院等单位的文物保护、规划设计、考古方面的专家,在莫高窟召开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选址论证会。会议根据国家文物局和国家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议,综合考虑研究、保护、展示、服务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同时考虑环境、经济等若干因素,针对目前的A(现停车场和接待部)、B(陈列中心北面沙丘上)、C(陈列中心南面沙丘,与陈列中心相接)三个选址方案进行了比选。会议一致认为,3个选址方案都充分考虑了保持原有地形地貌,并能满足项目用地规模。其中A、C选址方案较具比选条件,最后推荐了这两个方案为比选方案。据此,2004年初,甘肃省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关于上报〈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建设选址专家论证意见〉的报告》,2月17日,国家文物局批复原则同意并提出了修改意见,要求甘肃省尽快完善项目建议书,并按程序报批立项,力争早日实施(国家文物局批复附后)。

按照项目的立项程序,敦煌研究院委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任务。为了加快《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和上报工作,2003年11月19日,省政府专门召开了“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协调会,省政协的领导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及敦煌研究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协调了各部门的工作,并建立了由政府领导和省政协领导负责的联席会议制度。

2003年11月底设计单位提交了《项目建议书》的第一稿后,省文物局立即邀请了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博物馆、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和省政协、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初步论证。根据会议论证意见,设计单位又对《项目建议书》进行了再次修改。随后将项目建议书上报了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在此期间,省计委多次就《项目建议书》的编制问题与国家发改委作了汇报和沟通,国家发改委希望尽快将《项目建议书》报上,以便组织项目的评估,加快项目的立项进度。

2004年2月10日,国家文物局从文物保护的角度,在北京组织了该项目的论证会,原则同意项目所提出的建立“三个中心”(数字化中心、保护研究中心、数字展示中心)的设想,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我们根据国家文物局批复的意见,责成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议书》再次作了必要的修改。在此基础上,省计委又综合其他有关内容使《项目建议书》更加完善,并于2月26日正式上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二、实施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目前莫高窟保护利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在项目中主要考虑建设“三个中心”,即数字化中心、保护中心和展示中心。

一是为了永久、全面、详尽地保存莫高窟的历史文化信息,并向展示中心不断提供新信息,适应文物保护数字化的新形势,计划建设的数字化中心将采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对洞窟的文物影像进行采集、处理并建立数据库,以解决壁画资料难以持久保存、图像复制会产生信息失真等问题。

二是保护中心将壁画保护科研、技术开发与转化、标准化研究、服务咨询、教育为一体,通过增加技术力量,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及设备,为最大限度地延缓壁画衰退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展示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虚拟漫游技术和多种语言服务等高科技手段,全方位立体化地显示洞窟场景或局部细节,复原各个历史阶段的莫高窟盛况,图文并茂地介绍相关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情况及其变迁,使游客在洞窟外获得更加丰富、更加优质的展示服务,从而大大压缩游客在洞窟内的滞留时间,提高游客接待能力,以解决莫高窟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矛盾。

四是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0000~23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其中数字化中心1000平方米,保护中心1200平方米,展示中心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563万元。资金筹措上,建议国家投资70%,地方投资30%。

敦煌莫高窟是世界上历史延续最悠久、规模最宏大、保存最完好的佛教艺术宝库,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著名的文化遗产,具有极其珍贵的历史、艺术、研究和社会价值。尽管我们在保护和利用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开凿年代久远、保护总量较大、保护资金缺乏等因素的困扰,仍面临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此次全国政协督办提案必将极大地促进敦煌莫高窟的保护与利用,我们恳切希望得到国家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希望国家发改委能尽快批准项目建议书。甘肃省人民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保护文物的神圣职责。

(代表甘肃省人民政府向全国政协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文化部、文物局关于《敦煌莫高窟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彰往昭来,把甘肃省第二轮志书编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04年3月30日)

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暨省地方史志编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今天开始,这是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地方史志工作会议。

一、全省修志工作回顾

自1984年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决定编修全省地方志以来,首轮修志工作已历经了20年。这20年正是甘肃省革故鼎新、开拓进取、变化最大、发展最快的时期。全省广大修志工作者,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主持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在几届地方志编委会老领导的指导、关心和帮助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工作,默默奉献,全省首轮修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各级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甘肃省自首轮修志工作开始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都把地方志编纂工作作为建设甘肃省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列入省委和省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工作部署、经费支持等多方面给予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对修志工作也都给予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修志工作,解决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省从上到下形成了修志事业良好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方配合、专家修志、三审定稿、统一出版的修志体制和运作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