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历史文化百科——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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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姓名姓氏综述(1)

姓之根

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我国姓氏萌生于人类早期的原始部落,源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图腾崇拜,距今已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

“图腾”一词,来源于印第安语,原义为“超自然保护神及其亲族”。远古时期,人们认为每个氏族均起源于某种自然物象或动、植物,如:日月星辰、山川岩石、风云雷电、花草树木、龙凤虎豹、牛羊犬马、禽鸟虫蚁……只要该氏族的始祖母与之接触、感应,即会衍生后代,所以图腾物象就成为氏族的祖先,成为本氏族祭祀、崇拜的保护神,即辨认血缘氏系及亲属关系的依据,也是维系本氏族血缘氏系及亲属关系的标志,进而演化为该氏族共有姓源。

在近年来考古发掘的成果中,也不乏姓氏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图腾崇拜的例证。如马家窑文化的彩陶器上绘有鸟、蛙的图像;仰韶文化的彩陶器上,除鱼、鸟、鹿、蛙等图像外,还有人面兽身、人首虫身等图像。这些均可能是当时氏族的图腾,即原始的“姓”的标志。在已发现的殷商甲骨卜辞中,也可以辨认出二百多个有“图腾”意义的族名。

在先秦文献典籍中,关于原始氏族部落及其始祖源于图腾物像的神话传说,更是屡见不鲜。

如炎帝神农氏,其母名安登,因感应神龙绕身而生炎帝于姜水,因而炎帝神农氏以姜为姓;黄帝轩辕氏之母附宝,因在大野中见雷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有孕,生黄帝于轩辕之丘,育于姬水之畔,故以姬为姓;夏祖女志梦流星落地,化为神珠薏苡(车前子),后而有孕,生下大禹,故夏人以薏苡为图腾,以姒为姓(姒即苡字的演化);商祖简狄则是因吞食玄鸟之卵而生契,故以鸟为图腾,以子为姓(子即卵);周祖姜女原因践巨人之迹(熊迹)而生后稷,故周人以熊为图腾,以姬为姓(为熊迹之形,从女旁而为姬)……在母系氏族社会,“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因而世系的计算只能经母系为准。凡在一个氏族名下的全体成员均出自一个共同的母系祖先,从母而得姓,即《左传》所说“因生赐姓解释“姓”的造字结构是“从女,从生”的会意字。我国古代的许多姓氏,多从女字,如姚、姬、妫、妊、姜等。在已知商代甲骨文卜辞中也有“帚女秦”、“帚妹”、“帚好”、“帚妃”的记述,从而形象、生动地反映了我国姓氏源于母系氏族社会图腾崇拜的历史渊源。

由于同姓成员均源于同一母系始祖,有共同血缘关系,加上先民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步懂得了“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因而在先秦时期,已严禁同姓结婚。后世所谓“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的习俗,即源于此。因此,订婚之前,首先要“男女辨姓”,如同姓结婚,尽管血缘关系很远,也被视为违背礼制”,“姓别婚姻”这一社会功能,体现了中华民族悠久的文明礼仪,也完全符合现代优生学的科学理论。

由原始社会的图腾演变为姓族组织,这是姓氏的首次演变,亦即姓的产生。这时,姓作为氏族的标志和徽号,其功能就在于维持这一“同姓”全体成员共同世系,借以把不同血缘的氏族区别开来。从此,姓即成为区分族别,维系血缘世系的历史凭籍和血缘纽带。

氏之源

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标志部族、宗族的徽号,除姓之外,还有氏的称谓。而“氏”字的造字结构,在甲骨文中解释为“木本”之意,即植物之“根”,故后世多用“寻根”二字表述某一姓氏认祖寻宗,追源溯流的文化情结。

《左传·隐公八年》有一段着名文字,精要地阐明了“姓”“氏”之间的关系和区别:“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意思是说,天子分封诸侯,根据出生而赐姓,又分封土地而称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后人便作为族号;担任官职而世代有功者,就以官名为族号;也有以受封采邑作为族号的。这里的族号,就是“氏”。

氏的出现较姓为晚,是姓所衍生的产物,即姓的支族。氏约起于父系氏族社会,盛行于周代的分封制度,祝樵《通志·氏族略·序》中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也就是说,先秦时期,氏不仅是部族,宗支的徽号,也是社会地位尊卑、贵贱的标志。最初,氏是同姓部落的名称,后来则逐渐演变为专指部落首领相沿承袭的尊号。传说中父系社会英雄人物的称号,均加“氏”以尊称,如炎帝神农氏,黄帝轩辕氏,太昊伏羲氏,少昊金天氏等,即是例证。

这种以“氏”别贵贱的风尚,在从父系氏族社会到先秦时期这一历史阶段,相当盛行,形成“同姓异氏,一姓多氏”社会格局。如炎帝神农氏本来是姜姓部落的始祖,但其后裔却有烈山氏、祝融氏,及齐、吕、申、许等氏族分支;黄帝轩辕氏为姬姓部落的始祖,但他的25个儿子,却分为12胞族(氏族);太昊伏羲氏(包牺氏),少昊金天氏,本是东方凤姓部落的首领,是以鸟为图腾的部族(凤即凤鸟),其后裔则蕃衍为凤鸟氏、玄鸟氏、丹鸟氏、青鸟氏、鸠氏、爽鸠氏、伯赵氏及“五雉”、“九扈”等24个“以鸟名官”的氏族。

这样随着父权制的确立和氏的形成,母系氏族逐渐被父系氏族所取代,所有的血缘关系,均由父系来确认。所以母系姓族之解体,父系氏族之兴起,成为姓氏演变过程中又一重要的里程碑。

夏代的姓氏情况,因缺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难以详知,但据《史记·夏本纪》和《世本·氏姓篇》载录,夏禹为姒姓,其后分封,以国为氏的部族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莫氏、斟戈氏及有南氏、有寻阝氏等十余个姓氏。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制王朝,国家机构已经形成,“胙土命氏”正式成为姓氏产生的主要途径。商朝商王嫡子有继承王位的权利,某些庶子则有“胙土命氏”的分封权益。一些有功于王室的功勋大臣,及臣服于商王朝的附庸部落,依据其社会地位,也被封赐相应的侯国、采邑。因而商代的姓氏较夏代大为增多,史称商代有“八百诸侯”。见于《史记·殷本纪》和《世本》等文献记载的姓氏有数十余个。如殷氏、来氏、宋氏、稚氏、时氏、萧氏、黎氏、空相氏、萧氏、黎氏、空相氏、北殷氏、目夷氏、崇氏、周氏、杞氏、耿氏、微氏、箕氏、阮氏等,皆是以国为氏,至今有相当一部分仍在沿用。在《尚书·盘庚》中,将殷商贵族大姓总称为“百姓”。此处的“百姓”二字,是氏族社会时期,“禅让”制度流传下的大族旧姓,与万民相对,原意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被王室“胙土命氏”的贵族阶层。之后,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更迭,这些贵族阶层失去了原有的封邑和地位,沦为普遍庶民,但却保留了原有的姓氏,成为当今姓氏的重要来源,也是后世历代庶民统称为“百姓”的典故。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姬发灭掉商朝,大封诸侯,胙土命氏。据史书所载,周朝共灭商朝属国99个,降服652个国,从而周初大分封提供了广阔的幅员土地。这种大分封举措,对于商朝原始小邦林立的格局,含有统天下于一尊的意义,显然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而大分封的结果,必然导致大批氏的产生。周朝成为“氏”产生最多的时期,尤其春秋时期,激烈的诸侯兼并,为姓氏的发展演变提供了特定的条件。

周朝的封封建国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紧密相连。周天子自称是上天的长子(天子),上天赐给他土地和臣民,拥有分封赏赐土地臣民的绝对权威。据史书记载,周初先后分封诸侯国71国,其中同姓(姬姓)诸侯40国,异姓诸侯31国。这些受封的诸侯尊奉周天子为大宗,为天下共主。各诸侯又在自己国土内分封采地、食邑给同姓或异姓的卿大夫,卿大夫尊奉国君为宗主,并在自己的采邑封地内再次分封给同姓或异姓庶民。这样自上而下一层一层的分封,一姓所出的支系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新的氏族也就越来越多,形成了一姓多氏,甚至一人多氏的情形。如周天子所封同姓诸侯都是姬姓,但因封国有鲁、郑、卫、晋、吴、虞、霍、虢、管、蔡、巴、随之别,受封诸侯以国为氏,形成新的氏族。

此外,还有以邑为氏,以爵为氏,以族为氏,以技为氏,以谥为氏等多种形式。尤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同一贵族一生中因多次受封,出现一人多氏的情形。如鲁孝公后代展禽,因其先人字子展而得展氏,因受封于柳,而得柳氏,死后谥号为惠,而得惠氏。公孙鞅因是卫国人称卫鞅,因受封于商而称商鞅,因是卫国公族之孙,也称公孙鞅。再如晋国大夫士会一生中称谓有9个:士会、随季、武子、士季、随会、随武子、范会、范武子,其中随、范为封邑,士为官职,季为排行,武为谥号,会为名字。

“胙士命氏”也有其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则,天子等级最高,所以以其王朝的称号为氏,如周天子即以周为氏;而诸侯国则以国为氏,如齐、鲁、郑、吴等;卿大夫以封邑为氏,如原氏、薛氏、杨氏等;效力于王室公族的职业技人等则以技为氏,如车氏、屠氏、陶氏等。由于“命氏”由上而下出自帝王、君侯所赐,能够封土命氏的,都是贵族诸侯,即使以职业技艺命氏的“百工”,也不是一般平民、贱奴,而是管理平民奴隶的“工长”、管事。因为氏可以表明出身家世和社会地位,是贵族特有的标志和尊号,所以氏有强烈的“氏明贵贱”的社会功能。在封建的宗法制度下,氏族成为周王朝最基本的政治组织形式,其存在发展、演变、衰落的状况,极其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的状况,氏族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是认识和研究先秦史的重要关键。

这样由“胙土命氏”的封建宗法制度,逐渐取代了氏族社会单纯的血缘氏族制度,氏族习俗则被提取、转化、升华为系统的理论化、法制化的文化形态和宗法制度。由远古父系氏族社会中的族长制,演变为夏、商、西周的封建宗法制,标志着姓氏文化的日趋成熟和形成。

第一符号——姓氏

“姓氏”是人类个体与生俱来的第一符号,也是具有血缘传承关系的家族或宗族的群体标志,是人类社会维系血亲、区分族别的重要依据。

“姓氏”是“姓”与“氏”的合称。二者皆具有家号、族号、宗号之含义。但在先秦时代“姓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男子称氏”,“妇人称姓”,“姓别婚姻,氏明贵贱”,是对姓氏不同内涵、社会功能及其产生的历史渊源的高度概括。正如《国语·周语》所云:

“姓者,生也,以此为祖,令之相生,虽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属也,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为氏。”也就是说,姓表示宗族的起源、出处,是原有的,大宗的族号;氏是后起的,是分支的,小宗的族号。先有姓,后有氏,姓大于氏,氏统于姓;姓是氏的源头,氏是姓的分支。然而,姓与氏的区别,不仅仅是源与流的简单关系,其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姓是血缘传承的标志,氏是地域区分的符号。姓侧重于血统关系,氏强调地域的概念。“因生赐”。所以《说文解字》:“姓,胙土命氏”;高度概括了姓与氏的本质区别和内涵。在先秦时期,姓氏相别,界定明确,不得混为一谈。

三代(夏、商、周)之后,姓氏混用,合二而一,姓氏相别的社会功能,演变为在家族徽号中以“郡望门阀”为帜志,融入了封建宗法,伦理道德,社会等级等文化内涵,也融会了各个氏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因而从某种意义上讲,姓氏的起源、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缩影,文明进化的轨迹。

姓氏合一

“姓别婚姻”,“氏明贵贱”,这种姓氏相别的制度,历经夏、商、西周,一直延续到春秋时期尚未发生变化,到春秋末期,战国之际,由于社会处于急剧变动之中,姓氏相别的制度发生动摇。

首先是周天子的权威下降,已无力分封和控制诸侯,不再具备“胙土命氏”的实力,诸侯僭越称位,自立王、侯者时有所闻。其次是诸侯割据,兼并称雄,战乱不已,一些旧的氏家大族因灭国或失掉封邑,流连失所,降为庶民。而一些卿大夫乘势崛起,原来地位低下的士人阶层逐步登上政治舞台,如商鞅、范雎、苏秦、张仪,往往依仗自己的才能功业,裂土封侯,成为新的贵族阶层,产生了新的氏族。尤其是春秋末期,随着“井田制”的破坏和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拥有大片土地私有权的地主阶级取代了由嫡长子世袭土地臣民的领主阶级。在这大动荡、大混合的浪潮中,“氏明贵贱”的社会功能已失去了现实意义。“姓氏相别”的制度发生动摇。

秦灭六国之后,实行郡县制度,原先大量的王孙、贵族沦为庶民和罪人。秦末农民大起义中,一大批平民百姓,甚至刑奴、屠夫,如汉高祖刘邦、淮南王英布、淮阴侯韩信、舞阳侯樊哙等,均以推翻暴秦,建立新朝的显赫功业,称王称帝,位列公侯。这样社会大变动的结果,使往日的旧贵族沦为庶民,昔日的平民上升为新贵,“胙土命氏”的宗法制度荡然无存,“氏明贵贱”的社会功能也随之消失,作为宗族标志的“姓”与“氏”已无实质性的区别,姓氏成为仅仅表明个人及其家族血缘关系的符号。所以秦汉以后,姓氏混用,姓氏合一。

亦即郑樵在《通志·氏族略·序》所云:“三代(夏、商、周)姓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姓所以别婚姻……三代之后,姓氏合二而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贱。”

这种姓氏合一,姓氏混用的情况,始于汉代。见之于正式文献记载的首推司马迁的《史记》

。如司马迁在《史记》中,称秦始皇曰:“姓赵氏”,称汉高祖刘邦曰:“姓刘氏”。秦汉以后,姓氏不别,或言姓,或言氏,或兼称姓氏。这种姓氏合一的结果,使原先用以明贵贱的氏,完全融入原始的姓中,极大地丰富和扩展了姓的数量和内涵,形成了当今姓氏的主体。

由先秦时期的姓氏相别,到秦汉以后的姓氏通用、姓氏合一,是姓氏演变的一大转折,至此,姓氏体系基本定型,历朝历代虽有所变化和发展,但基本上都遵循了“姓氏合一”这一模式,延用至今。

姓名与阴阳五行学说密切相关

阴阳五行本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哲学命题,以现代科学的眼光看,它与人的姓名之间毫无关系。但是,在命理学家眼中,阴阳五行不仅与人的姓名关系密切,而且还制约着一生的命运!

所谓阴阳,是指世界万物中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如阴阳学家认为,在自然界中,天和地、山和水、明和暗、寒和热、湿和燥、上和下、前和后、表和里、水和火都是对立的;在人类中,男和女也是对立的;在数字中,单数和双数也是对立的。这些对立的两个方面就构成了阴阳。其中,天、山、明、热、燥、上、前、表、火、男人、单数都属于阳,地、水、暗、寒、湿、下、后、里、水、女人、双数都属于阴。同样,人的姓名根据所用汉字的实际意义和笔画多少区分,也可以确定其阴阳。其中,姓名所用汉字的含义又称为“理”,笔画多少又称为“数”。根据命理学家的观点,姓名中的“理”和“数”像万事万物的阴阳一样都要有一个合理的搭配和平衡,如果缺乏这种搭配和平衡,就要设法加以平衡,以适应阴阳相辅相承的基本规律。如一个叫“王芳”的人,从名字的字意上分析,“王”一般指男性,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