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翻修和零部件维修手册( OH/CMM)(包括飞机机载设备、动力装置机载设备);
3.动力装置修理/检查手册( PPRM);
4.结构修理手册( SRM)及补充结构检查文件( SSID);
5.载重平衡手册( WBM);
6.飞行使用手册( OPM);
7.维修计划文件( MPD);
8.标准材料、工艺、零件手册;
9.无损检测手册( NDI);
10.线路图册( WDM);
11.图解零件目录( IPC);
12.动力装置安装手册( PPBU);
13.故障隔离手册( FIM);
14.服务通告或技术通告、改装通告等( SB)。
(3)型号合格证持有人应向使用人提供的参考文件
① 机械,电气/电子维护人员训练手册;
② 飞行机组训练手册;
③ 服务经验或机群可靠件报告;
④ 地面设备或航材目录清单等其他文件。
(4)飞机使用人应制定,且需经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批准的技术文件
① 维修方案( MP);
② 可靠性管理方案( RP);
③ 最低设备清单( MEL)和外形缺损放行清单( CDL);
④ 载重平衡手册( WBM)。
注:若使用人的载重平衡控制要求与制造商提供的载重平衡手册有差异时。
在上述文件中,相关法规和标准有:
① 飞机飞行手册 (AFM): CCAR-25.1581 飞机飞行手册;
② 维修大纲 (MRB): ATA MSG-3 维修大纲制定文件;
③ 主最低设备清单 (MMEL): ATA Spec 110 主最低设备清单( MMEL)建议和协调处理程序;
④ 服务通告或技术通告 (SB): AP -21 -02 关于国产民用航空产品服务通告管理规定;
⑤ 维修方案 (MP): AC-121AA-03 民用航空器维修方案;
⑥ 其他文件推荐采用ATA Spec 100和ATA iSpec 2200。
3.3.2.2 ATA 规范
ATA Spec 100《制造商技术资料》和ATA iSpec 2200《航空维修资料标准》是技术出版物的编制规范。用于飞机维护保障的技术文件准备。它包括飞机系统编号标准以及文件内容和格式标准(不管交付介质);还包括文件类型定义( DTDs)。
ATA iSpec 2200《航空维修资料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航空维修资料的基本编制要求,包括有效性、修订服务、前置材料、编写方法、资料的编排等;
(2)资料编号系统,包括编号系统、ATA 标准编号系统、页编号、飞机和发动机区域划分、维护舱口、检修孔、口盖和区域标识、服务通报编号、图的编号、统一的章号和编号系统在标准出版物中的应用等;
(3)维修要求和程序资料的编制要求,包括维修计划文件、飞机维修手册、结构修理手册、机载设备维修手册、服务通报、重量与平衡手册、无损检测手册、动力装置安装手册、飞机恢复手册、故障报告和故障隔离手册、发动机(车间)手册、发动机清洗检查和修理手册、消耗品手册等;
(4)产品定义的构型控制资料的编制要求,包括机载设备维修手册零件目录、飞机图解零件目录、工具和设备手册、动力装置安装手册图解零件目录、发动机图解零件目录、发动机零件构型管理部分、布线手册等;
(5)培训资料的编制要求,包括系统说明部分、飞行操作、最低主设备清单、飞行机组操作手册等;
(6)航空维修资料数字化,包括数字化数据准则、功能要求、产品管理数据库、行业数据模型等;
(7)基于SGML的方法论和文档类型定义,包括DTD一般要求、对功能要求的DTD指南、DTD技术要求以及各种技术出版物的DTD要求;
(8)纲要模型,包括文件大纲、ATA通用大纲以及各种技术出版物的纲要模型;
(9)介质、数据包装/交换/检索,包括介质和标签、交换、表达方式、检索等。
ATA iSpec 2200《航空维修资料标准》的主要技术出版物包括:
(1)维修要求和程序资料
1.维修计划文件;
2.飞机维修手册;
3.结构修理手册;
4.机载设备维修手册;
5.服务通报;
6.重量与平衡手册;
7.无损检测手册;
8.动力装置安装手册;
9.飞机恢复手册;
10.故障报告和故障隔离手册;
11.发动机(车间)手册;
12.发动机清洗检查和修理手册;
13.消耗品手册。
(2)产品定义的构型控制资料
① 机载设备维修手册零件目录;
② 飞机图解零件目录;
③ 工具和设备手册;
④ 动力装置安装手册图解零件目录;
⑤ 发动机图解零件目录;
⑥ 布线手册。
(3)培训资料
① 最低主设备清单;
② 飞行机组操作手册。
3.3.2.3 ATA 规范规定的技术出版物与持续适航文件的比较
表3-9归纳了ATA规范规定的技术出版物与持续适航文件的种类和差异,不难看出ATA规范在持续适航工作中的作用及其推荐价值。
3.3.3 备件支援
备件支援贯穿飞机发展的全过程,备件支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应保证与整个客户服务工作相协调,并应参照ATA 200《综合数据处理供给》和ATA 2000《材料管理电子商务规范》的要求。ATA 200建立综合数据处理系统,以使航空运输业供给处理畅通无阻。该文件适应不断增长的需求,以减少规定数据交换和处理等的管理时间。ATA 2000 建立一个行业通用的数据格式以使信息可以电子方式交换,使航空公司及其供应商的交付过程完全自动化。
为了储备一定数量的易损零件、附件及常用成品备件必须建立备件库,并应参照ATA 400《航空公司库存调配系统》规定的存贮区域进行库存工作。ATA 400为订货方购买飞机零部件和保障设备提供准确和适时的信息,以识别并立即获得上述零部件和设备的货源。
备件的运输包装应参照ATA 300《航空产品包装规范》的规定。ATA 300涉及产品装运有效包装的设计、开发和交付。提供可修复以及消耗单元和部件的包装规定。也被视为航空运输可接受的装运容器的标准。成套包装标准、危险材料装运准备和静电放电装置的包装和装卸也在其中。
ATA 106《供货源和经批准的零部件资格认证指南》给出了航空公司和/或供应商、用户、质保/检验人员遵循的经批准的零部件质量保证大纲的程序,以确保提供经批准的零部件,推荐采用。
此外,世界航空公司及供应商指南( WASG)给航空公司和供应商之间进行通用材料管理活动提供了推荐的指南。
3.3.4 用户培训
用户培训工作应遵循飞行标准规章系列执照和培训管理规章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CCAR-61R1《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及所涉及的咨询通告、管理文件及文件等;
(2)CCAR-62FS《中国民用航空飞行人员训练管理规定》及所涉及的咨询通告;
(3)CCAR-142《飞行训练中心合格审定规则》;
(4)CCAR-147《民用航空维修技术人员学校合格审定规定》;
(5)CCAR-121《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等。
ATA 104《飞机维修培训指南》阐述了编制航空公司在培训飞机维修人员时用的培训资料的方法;也规定了航空公司在使用设备方面的编写指南。
该规范规定的维修培训分为:
① 一般了解(1级),参加培训人员必须熟悉当前设备,并具有民用飞机的一般知识。
② 停机坪和过站(2级),参加培训人员必须熟悉民用飞机、电子设备,并有停机坪、过站准备的实践经验。
③航线和基地维修(2级和3级),参加培训人员除满足1、2级要求外,还应具有按ICAO标准获得证书的知识和经验。
④ 专业培训(4级),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外场工作经验。
⑤ 部件大修(5级),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满足由供货商规定的入学条件,达到部件维修手册要求的水平。
此外, ATA 105《无损检测方法培训和人员资格认证指南》、ATA 107《飞机目视检查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指南》也应参照。
3.3.5 技术支持及现场服务
服务通告是技术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通告是航空产品设计、生产厂家根据自身和用户信息,对所生产的航空产品改进其可靠性或使用安全性,是对用户的一种技术服务措施。服务通报内容一般包括:更改通知的概要,更改的原因、操作程序、完成日期、所需工具、人力和物力的耗费量等。
服务通告应按AP-21-02《关于国产民用航空产品服务通告管理规定》的规定编制, ATA 2200也有相应要求。
AP-21-02规定,服务通告分为:
(1)普通类,属航空产品制造商在根据原设计的基础上,为提高飞机的性能、寿命、使用条件、环境等进行的改进、改装所发出的服务通告,用户根据情况选择执行。
(2)重要类,属航空产品制造商在根据飞机原设计达不到设计标准;用户在使用中发生问题,危及飞行安全等情况而需要进行的检查、更换、改装、更改技术寿命所发出的服务通告,用户要按通告执行。
(3)紧急类,内容同重要类,是在短期内要完成的检查、更换和改装,是为避免直接危及飞行安全而采取的紧急措施,用户应按通告规定期限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