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公务礼仪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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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信访接待礼仪

所谓信访接待礼仪,也就是公务员(特别是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遵守的礼仪规范。信访接待礼仪不仅关系到接待者本人的形象,还能够表现其所代表的组织的形象。因此,信访接待礼仪不可忽视。

一、受理来信、来电

[1]1来信接电

拆信必须当日接信、当日拆启,注明拆启日期或加盖日戳,并进行编号登记,以供日后查阅。接听信访电话应热情、耐心、友好、礼貌,来电应认真做好记录。

2筛选处理

对来信、来电按轻重缓急和不同性质进行分类,重要问题呈报有关领导阅批,或按归口管理转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处理。有些难以归口的问题可以自查处理。

3检查落实

对信访问题进行跟踪,及时催办、督办;必要时应审查回告,上报处理结果;最后还应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4回信或答复

对来信者,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必要的答复。即便其反映的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也不宜不理睬来信者。来信报转后,一般可告知来信者。

二、受理来访

[1]1接待地点

依据信访接待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均应设置专用的来访接待室。

一般而言,专用的来访接待室应保持干净、整洁、肃静,并且要易于保密。除此之外,还应交通便利、易于寻找。为此,可在接待室附近悬挂指示牌,并在门上悬挂醒目标志。

2接待人员

接待来访者的工作人员,分为专业与非专业人员两种。

所谓专业接访人员,一般是指信访部门的工作人员;非专业的接访人员,是指临时指定的非信访部门的公务人员。

3接待程序

接待来访者要遵守正规化的接待程序。来访者抵达时,接访人员要起身相迎,握手问候,为其让座,并且予以尊称,这是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如果自己有事暂不能接待来访者,应安排其他人员接待,不能冷落了来访者。

在来访者反映问题的过程中,接访人员应认真倾听,做好笔录。必要时可请对方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但需要注意不可诱导对方。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错误意见,应有礼貌地拒绝,不要刺激来访者,以免对方感到尴尬,出现过激言行。

如果要中途结束接待,应该婉言提出,并善意地阐述理由,如“对不起,我要参加一个会,今天先谈到这儿,好吗?”也可用起身的体态语言告诉对方就此结束谈话。如果是对方提出告辞,应起身相送,并主动道别。无论如何,切不可逐客。倘若必要,在结束接待以后还应主动与来访者保持联系。

4给予答复

对来访者提出的简单问题,可以当即给予答复。对一些较复杂的意见和观点不要轻率表态,应思考后再答复。如果有些问题一时不能作答,要在研究、讨论或请示后给予答复,最好与来访者约定一个再联系的时间,并遵守约定。

应区别对待来访者所提的各种问题。应当由信访人所在单位处理的,可以随即电话联系,酌情处理;重要的应送领导批办;有些需要留下材料,及时转办;有的应根据立案标准立案查办。

信访接待,是检察机关的一项日常性、基础性、窗口性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重中之重。近些年,随着群众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大量的社会矛盾以信访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些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签订息诉协议后又上访的现象比较严重。接访以后,检察机关应努力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努力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

某地65岁妇女卢某,原本和丈夫一起以贩卖水果为生。1995年,卢某因占道经营与城管人员发生争吵、推拉,并被处以30元的行政罚款。半年后,卢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卢某以丈夫被城管人员殴打、无钱看病致死为由,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建设局的处罚决定,退还原告30元罚款,但对原告要求人身伤害给予行政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卢某不服,先后上诉、申诉,均被驳回。此后,卢某以丈夫被城管人员活活打死,公安机关不立案,市、县两级法院法官徇私枉法为由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该省检察机关接访办的刘桂琴面对这样一位长期上访、行为偏激、对执法人员充满敌意的老太太,首先尝试拉近与她的距离,让她从心理上接受、信任自己;然后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听她讲述自己受的磨难,任由她发泄不满和怨气,让她讲述上访过程的艰辛,等等。

待她发泄完了,累了,刘桂琴再和她换位交流,告诉她:“你的心情我能体会,他们当时的行为肯定给你和你的家庭带来了伤害。”刘桂琴刚说完,老太太就大哭起来,说:“闺女啊,到哪儿,哪儿都嫌我不讲理,没人知道我因为这件事受了多少罪啊!老伴儿没了,儿子几年前生病去世了,媳妇也走了,剩下孙女和我相依为命,我现在做饭都舍不得放油啊!”刘桂琴听到这儿,起身到外面给她买了一桶金龙鱼食用油。

后来,老太太的态度好了许多,刘桂琴就趁势邀请了居委会领导等人,共同做其思想工作,让她慢慢接受丈夫死于癌症、与城管人员的拉扯并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法院的判决也符合法定程序等事实。刘桂琴还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您年龄大了,再这样跑下去,身体吃不消,也影响孙女学习。况且无理缠访、闹访的法律后果我之前也告诉过您,您好好想一想。如果想通了,我们可以尽力帮助您。”

后来,刘桂琴和城关镇政府沟通、协调,为卢某修缮了房屋,将其家庭成员纳入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刘桂琴还多次到学校奔走,为卢某的孙女协调解决了学费问题,又协调各方力量,对卢某实行了2万元的一次性生活救助。可以说,刘桂琴用真情融化了上访人心中的冰雪;用职业道德的坚守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各种方式方法打开了缠访、闹访者的心结和法结;用法律监督的利剑维护着公平和正义,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