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写给青少年的中国智谋书(写给青少年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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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剖疑篇(5)

韩绍宗说:“不必这样做,你的罪行原来就不至死。”于是,樊举人被发配到辽地戍边去了。

樊举人和韩绍宗都是聪明人,所以能够由反激而演化出令人击节赞赏的智慧棋局,其中所包含的智谋,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学到的。

聂县令断钞

明朝人聂以道任江西县令,判案多智。

有一个卖菜人早出,在街上拾得至元钞(元代钱币)十五锭,他就拿回家告诉了老母。老母大怒:“拾来之钱岂可归己,用了它必招祸灾。在何处拾得,快去那里等候,必有人来寻。”卖菜人很孝顺,不敢违背母亲的命令,于是在拾钞处静候。

不一会儿,果然有一人来询问卖菜者可曾拾到一沓钞票,卖菜人当即承认,并把钱全部奉还。旁观的人都说,应该分一半给拾钱的人,寻钱的人仔细数了数钱,抬头对众人说:“我本丢了三十锭钱,现今才十五锭,他已留下了一半!”

卖菜人一听就火了,一把把钱抢过来,说:“你这人怎么这样说话?谁拿你一半了,我就拾了十五锭。”

寻钱的人说:“你明明藏起一半,还不承认!”两人争吵不休。众人簇拥着他们来到县衙。

聂以道听完两人述说,于是叫人问卖菜人之母,证实拾者所得确为十五锭。于是他叫卖菜人和寻钱人各立下文书。失者写明失钱三十锭,拾者写明拾钱十五锭。

聂以道乃判决,对失钞者说:“这十五锭不是你丢失的,乃天赐贤母养老之费。你的三十锭钱,可再到别处去找。”遂把十五锭钱赏给卖菜人,将寻钱者轰出县衙。众人听后都拍手称快。

要处理无理取闹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他自己的话去堵他自己的嘴,让他辩无可辩,驳无可驳。

用凶刀缉捕凶手

明末,江南发生了一件命案。

一位富商子弟到海安经商,在码头上与一女子搭讪,二人谈得火热,相约晚间在女子处幽会。晚上,那女子未闩房门,这时,一名窃贼摸进了女子房间,女子认为是富商前来,起身便拥了过来。窃贼一见有人扑来,以为中了计,就持刀刺向女子,女子当即身亡,窃贼也不拔刀,撒手就跑。

此后,富商如约前来,发现女子死在地上,立即悄身退出来,吩咐船家开船。船家见富商身上满是血迹,起了疑心,就暗地里吩咐一人去报了官。官府立即赶来抓住了富商,正巧,这时有人报告城外有一女子被人捅死。那富商一听,承认了全部经过,就是不承认自己杀了人。

这时,正好刘宗周在此地任县令,他命人拿出凶器,见是一把屠户用的剔骨刀。心想,那富商应该不会带刀子去与女子幽会,凶手应该另有其人。

第二天,他传令城内城外所有肉铺的掌刀人,带剔骨刀来衙门检验,人来之后,留下刀子,让他们第二天来取认。

第二天早上,刘宗周让人从那批刀子中取出一把,换上那把凶器,让掌刀人认领。到最后,每个人都取走了自己的刀子,只剩一把了,就是那凶器。

有位掌刀人最后一个来,却不捡那刀子。刘宗周问他为何不取刀,那人说:“这刀不是我的,是王三的。”

刘宗周一听,立即命人前去捉拿王三。哪知王三却已经逃了。

刘宗周又想了一计,他从狱中提了一个杀人犯,把他扮成富商,押赴法场砍了头。王三听说富商已死,料想此案已结,便又回到城内卖肉,正好被衙役抓住,再也逃脱不了了。

要破奇案,必要出奇智。找到与案情相关的人和物,才能使目标昭然若揭。刘宗周可谓奇谋迭出,凶手栽在他手上,也应该没有怨言了。

施世纶审银子

施世纶是清朝初年的一位循吏,他出任江都知县的时候,遇到了这么一个案子。

一名叫朱有信的小商人外出购货时,来到江都刘永的钱铺兑换九两八钱银子。正当刘永称银时,朱的一个朋友路过,朱便放下银子与朋友叙旧。等到叙罢来取银子时,刘永矢口否认他换过银子。朱有信便将刘永拉到县衙理论。

到县衙后,刘永却称朱有信故意讹诈他。他根本不承认朱有信前来换过银子,更没见过九两多的现银。

施世纶听完,便训斥朱有信说:“你自己不小心,失落了银子,先有过错。先拉下去。”朱有信被带下去以后,施世纶对刘永说:“我要你做一件事。”说完,便在刘永的手上写上“银子”二字,要他面向外,跪在月台下,只许看着手中的“银子”二字,不许东张西望,等刘永下去后,他派人去把刘永的妻子找了来。

刘永的妻子被带来以后,看见丈夫远远地跪着,十分恐慌。施世纶对她说:“你丈夫欠了官银不交,罚跪在那里,你若不信,待本县问来。”

他派一名差役去问刘永银子有没有,刘永只当问的是手内“银子”二字,高声答道:“银子有。”施世纶对刘妻说:“你丈夫说‘银子有’。所以应该如数交出。”在施世纶再三逼问下,刘妻只好交代,今天刘永的确交给她一包银子,但多少不知。刚才听刘永喊“银子有”才敢说出这事。

审到这里,施世纶便差人回去取那包银子,一称,果然是九两八钱,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吴子兵法·料敌》云:心怖可击。施世纶就使用了攻心之计,先布置下迷局,做出刘永已经招供的假象,然后利用刘永之妻胆小怯懦的弱点,虚实相济,终于使她说出了实情。

明晟妙断杀人案

清雍正年间,明晟在献县任县令。

某年六月的一个夜晚,雷雨大作。第二天,城西地保来报,说城外村民陈某被雷劈死,家属准备入殓。但因死于非命,得请县太爷前去检验。

明晟到现场一看,果见房屋损坏,一男丁血肉模糊,身体焦黑。这时,死者妻子在旁边大哭,众人说她昨晚回娘家去了,才免遭此横祸。

明晟心中起疑,当时却没说话。一回到衙门,他就让两个捕快检查城中的火药店,看最近有没有人来买大宗的火硝和硫黄。

调查得知,死者同村人丁某,前几天买过二十余斤火硝和硫黄。明晟一听,立即派人把丁某抓来。

丁某被押到大堂,自以为做得巧妙,于是装出一副受了冤屈的样子。

明晟问他:“你前几天是否买过火硝和硫黄。”丁某一听,矢口否认。

明晟又找来火药店老板对质。丁某一看赖不下去了,就说买火药是为了打鸟。

明晟追问:“买火药打鸟,一天不过用一二两,如今才十几天,只不过用去二三斤,那剩下的现在在哪里?”

丁某说不出来,明晟下令用刑,丁某才招认了犯罪经过。

原来,丁某与陈某之妻早已勾搭成奸,想杀害陈某。于是丁某买来大量火药,瞅准一个雷雨天,让陈某之妻回娘家,然后趁陈某睡熟后,点燃火药,杀了陈某,伪造雷击现场。

大家听后,都佩服明晟断案如神。

明晟笑了笑说:“我不过是观察仔细而已。雷击房屋,破坏力从上往下,不会掀飞屋顶;人遭了雷击,身上应有闪电纹路。而城西雷击现场却不然,房顶、房梁都飞出老远,土炕被掀翻,死者身上无纹路,这些都不合常理。所以才引起了我的怀疑。”

人生在世,总会遇到许多疑难问题,事实上,只要懂得从小地方入手,就能发现问题的关键,让问题迎刃而解。

邵大业审理分家案

清朝雍正年间,邵大业出任湖北黄陂知县。

在县城北郊,有两个姓吴的亲兄弟,都已年过六旬。本来他们合住在一起,共同奉养老父,倒也相安无事。后来老父去世,兄弟二人因分家产闹了矛盾,伤了和气,于是便把官司打到了县衙。

邵大业仔细翻阅了这宗案件,知道这两兄弟都是本分的乡民,虽然因官司闹得不可开交,但兄弟之情并没有破裂。

他看完案卷后,就命人取来一个大镜子,放在两兄弟面前,问道:“镜中的两人长得像吗?”两兄弟回答:“像。”又问:“你们是亲兄弟吗?”两兄弟回答说:“是。”

问到这里,邵大业叹了一口气,用伤感的语气说:“我很羡慕你们兄弟二人啊!能够携手并老,在晚年还能体会到兄弟的手足之情。可我却在最近失去了弟弟,永远失去了手足之情。兄弟之情是无价的,如果为了争家产而伤了手足之情,那将会后悔终生,得到再多家产也无法弥补。”

两兄弟听了,惭愧不已,当场表示要用互相礼让的方式解决问题。

用真心、诚心去打动人,也是能够圆满解决问题的。

保成审“皇孙”

乾隆皇帝有一次南巡住在涿州行宫。一位僧人带着一个小孩子来到行宫大门外,说这个小孩是乾隆早年遗弃的皇孙,前来相认。由于乾隆有个儿子的侧妃确有遗弃孩子的事,门官通报时,乾隆不免有些相信。但为了考证这小孩到底是不是真的皇孙,他把这件事交给军机处的一班大臣去处理。

当一班大臣下令将小孩带上来时,只见这小孩眉目清秀,一副富态样。他的举止也很大方,对会审殿堂的森严场面并不怎么害怕,很从容地走过武士林立的中央大道,直奔殿堂的座位而来。他见当中有一个空位子,二话不说就坐了下去。

他的这番举动让众大臣看傻了眼,生怕这孩子是真的皇孙,唯恐得罪了这位皇孙,因此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这时,军机章京保成站了起来,带着满腔怒气,走到小孩面前打了他一个嘴巴,大声吼道:“你是哪里来的野孩子,受谁的指使,假冒皇孙,欺骗皇上,干这种灭九族的勾当?”

这一巴掌打得太重了,一下把那个小孩从座位上打到了地上。只见那孩子一手捂着被打痛的脸,一手支撑地面,眼中流出泪水来。刚才那股趾高气扬的神气消失得无影无踪。保成继续厉声追问,终于迫使那个小孩说了实话。

原来,这个小孩本姓刘,前不久遇到一个僧人,教他假扮皇孙。还说事成后便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骗局是奸谋,识破骗局要用智谋。骗局布置得过于真实就会露出马脚。保成据此断定这个孩子是个冒牌货。于是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终于“诈”出了实情。

滑稽断案的知州

清朝直隶易州有一富家子弟,与一位年轻寡妇勾搭,被其小叔子发现后,扭送到官府。

到官府后,富家子弟却矢口否认有这回事,还说自己时常周济这一家人。知州虽明知富家子弟在撒谎,但苦于没有证据,因而不能定案。知州于是将寡妇的小叔子喝退,对富家子弟说:“你是个大善人,是被冤枉的,留下来看我办案吧。”

接下来的案子是一人告另一人借了六万钱三年未还,而另一个人说确实借了,但是无力偿还。知州一听,对富家子弟说:“你是个大善人,这人还不起钱,你就代他还了吧。”富家子弟只好忍痛应允。然后起身离开,被知州拦了下来。

知州又继续审案,第二桩案子是一位老人告儿子不孝,知州要杖责老人的儿子,但老人的儿子已经畏罪潜逃了。知州于是对富家子弟说:“这老人如此气愤,要是得了病怎么办?你是个大善人,就由你来代替他的儿子受罚吧。”说完,痛打了富家子弟三十大板。

知州还要审案,富家子弟坐不住了,赶忙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表示以后再也不敢为非作歹了。

佯装糊涂,滑稽断案,并不足取,但其以毒攻毒,寓惩处于戏谑之中的做法,对于某些恶人来说,仍不失为聪明的警戒之举。

姚柬之破无头案

清代道光年间,姚柬之在河南临漳县当知县的时候,当地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被害者是一位姚姓妇女,丈夫姓常,外出未归。死者衣服被撕破,显然是一起强奸凶杀案。但是,凶手非常狡猾,县衙公差经过反复勘察,都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姚柬之也不灰心,详细了解了案发当天周围邻居的情况。突然,他发现案发之日正是县试复试的前夜,县试第一名杨某在复试那天请了病假,而杨某正是被害者的邻居。

姚柬之觉得可疑,就派人宣杨某来问。杨某的回答倒没有破绽,但神色慌张,问完这件事后,姚柬之就和他谈一些别的话题,一直拖到天黑,才放杨某回家。

从县衙到杨家要经过一座城隍庙,加之又是天黑,心怀鬼胎的杨某十分害怕。他走近庙门,看见里边透出一点光线。突然,从庙门里跳出一个人,披头散发,满脸血污,极像死去的姚姓妇女。

杨某被吓得跪在地上,讲了一大堆悔罪认错的话,把整个命案的底细供得清清楚楚。正在这时,城隍庙周围亮起无数火把,一批衙役过来将他团团包围。杨某至此才如梦方醒,眼前的一切,都是姚柬之设的局啊。

干了坏事的人往往处于一种心虚胆怯、疑神疑鬼的精神状态,只要好好利用这种心态,将做坏事者置于一种特殊的环境中,用特殊的手段进行攻心战,就会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将死案变成活案。

丁宝桢巧破鸡案

清朝同治末年,济南近郊的一位农夫进城卖鸡,前后担了两个鸡笼,走到张记老字号烧鸡店时,被一伙计叫住,说要买他的鸡。农夫于是将鸡担入店内谈生意。

那伙计欺负农夫是乡下人,故意把价钱压得很低。农夫一听,便不想做这笔生意,担起鸡笼就走。

没走多远,农夫就又回到店内,喊伙计出来说他的鸡少了一只。伙计不认,说他们这是名牌老店,不会偷他的鸡。于是二人吵了起来。

这时,恰巧山东巡抚丁宝桢路过此地,听到争吵,就停了下来。丁宝桢把争吵的两人叫来询问。农夫和伙计各执一词,讲述了一遍。

丁宝桢问农夫:“你担了多少只鸡?”农夫说:“装笼子时是36只,现在只有35只,我进城后这是第一桩买卖。”

丁宝桢又问伙计:“你店中养了多少只鸡?”伙计说:“前天进了120只,昨天杀了40只,今天杀了49只,还剩31只。”

丁宝桢命人清点他们各自的鸡的数目,证实二人说的都属实。丁宝桢笑了一笑,说:“看来这案子得问鸡自己了。”

于是传令带上农夫、伙计和他们各自的鸡,到巡抚衙门去。丁宝桢升堂后,问伙计:“你们店里的鸡喂什么?”伙计说:“喂高粱。”

丁宝桢又问农夫:“你的鸡喂什么?”农夫说:“我们养鸡从来不喂,让它们自己去山坡上找吃的。”

问明之后,丁宝桢传来宰鸡匠,把双方的鸡全杀了,扒开鸡的嗉囊看看里面残留的食物。

只见农夫的鸡肠中都是草、菜,而店中的鸡肠中大都是高粱,只有一只是草和菜。

丁宝桢一看,一拍惊堂木,喝问店伙计还有什么话说。那伙计只好供认偷了农夫一只鸡。

丁宝桢命令手下打伙计三十大板,罚他赔农夫全部鸡钱,并逐出济南府,永不准其进济南卖烧鸡。

凡事都有因果和来龙去脉,在面对问题时,不妨学学丁宝桢从逻辑上去求证,很多事就不用吵来吵去了。

糊涂知县断纠纷

清代同治年间,浙江鄞县一位姓徐的知县外出,路上遇见一群人在争吵。

经查问,原来是一个乡农进城时踩死了一个米店店主的一只小鸡,米店店主声称自己的鸡虽小,但却是优良品种,只需饲养数月,即可重达九斤,一斤鸡价值一百钱,所以要九百钱。但乡农说赔不了那么多。

知县听后,对乡农大声喝道:“你踩死他人的鸡,理当赔偿,赔偿的数目并不多。”农民忙说自己的钱不够。知县又说:“钱不够可把上衣卖掉,剩下的本官给你补齐。”农民只好照办。旁观的人都暗骂知县糊涂。

店主得了钱大喜,就想离开。这时,知县又喝道:“谚语云‘斗米鸡斤’,鸡长一斤,应该需米一斗,现店主小鸡已死,无需饲养,死鸡既已得偿,店主所省九斗之米,也应该给这位乡人,这样才算公平。”

九斗米的价格是远远高于店主所索的九百钱的。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称赞徐知县神算。店主无奈,只好把九斗米的钱补给了乡农。

遇上蛮不讲理的人时,不妨顺着他的歪理说,到歪理发挥到极点时,话锋一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使其败于自己的歪理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