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偏远地区,百姓稀少,官府卖盐得不偿失,不愿前去。一旦前去,难免让地方上干这干那,事虽不大,骚扰不小。这些弊病都是私卖时没有的。【“乡村远处,或三家五家,山谷居住,不可令人吏将盐家至户到,多则粜货不尽,少则得钱无多,计其往来自充粮食不足。比来商人,或自负担斗石,往与百姓博易,所冀平价之上利得三钱二钱,不比所由为官所使,到村之后,必索百姓供应,所利至少,为弊则多。”】
其三,官营盐业,行政管理成本越来越高,盐税还没有征收到手,花费已是不少了。而且,事情一涉及官吏与百姓打交道,就必然有敲诈勒索的事发生。【“臣今计此用钱已多,其余官典及巡察手力所由等粮课,仍不在此数。通计所给每岁不下十万贯,未见其利所费已广。”】
其四,在食盐运输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强行摊派的事情,老百姓不堪其烦,宁可去赚私家的五文钱,也不愿意赚官家的十文钱。【“始得载盐及至院监请受,又须待其轮次,不用门户,皆被停留,轮纳之时,人事又别,凡是和雇无不皆然,百姓宁为私家载物取钱五文,不为官家载物取十文钱也”】
最后,韩愈对盐业专营给出的最后结论是两句话:“不惟大失人心,兼亦惊动远近”。
韩愈在当时文名之高,无出其右,不过在官职上却不过是个国子祭酒、兵部侍郎,也就是副部级官员,其上疏终于没有能够改变既定的政策。
任何专营制度一旦执行时间持久,必然会出现寻租阶层和特权化,官商勾结形成权贵经济,势在难免。史书所载的晚唐富商,多与官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政府最终之所得,必不如权贵商贾之所得。
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大诗人白居易有一首非常著名的长诗《盐商妇》,描述的就是当时的情形――“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由此句可知,即便以支撑中央财政半壁江山的盐税而言,也是私家得大,官家得小,而从盐政制度的安排来看,这一“私家”显然非普通之人。进而在分析其原因时,白居易把矛头直指桑弘羊,认定这样的人物不但汉代有,当今也有――“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桑弘羊,死已久,不独汉时今亦有。”
晚唐的“官商一体”已到了纲常败坏的地步,《册府元龟·将帅部·贪黩》记载,当时有了叫李泳的长安商人发财之后贿赂中央,竟然当上河阳节度使,成了一方诸侯――“贿赂交通,遂至方镇”。《太平广记·郭使君》则记载,一个目不识丁的富豪靠行贿当上了横州刺史。【《太平广记·郭使君》:“是时唐季,朝政多邪。生乃输数百万于鬻爵者门,以白丁易得横州刺史。”】
其次,由于藩镇割据这一顽痼在中唐之后从未彻底解决,中央的集权能力日渐薄弱。据《新唐书·地理志》资料统计,中、晚唐时期全国共分十五道,计316州,唐皇室能够控制的只有六分之一左右,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中央与地方在专营利益上的争夺愈演愈烈,其中以矿业表现得最为突出。
刘晏治国时,把主要的精力放在盐业的专营上,矿业管理并没有得到同步加强,地方节度使、都团练使乘机抢占矿业之利的情况愈演愈烈,即便聪慧如刘晏,也一筹莫展。志大才疏的德宗即位之后,宣布中央政府对全国的铜铁矿产资源拥有惟一的所有权,禁止地方政府插手染指。【《旧唐书·韩洄传》:“天下铜铁之冶,是曰山泽之利,当归于王者,非诸侯方岳所有。”】此令与他的武装削藩行动几乎同时推出,当即遭到各路节度使的抵制,始终无法落实,其拉锯长达半个世纪之久。
到了五十多年后的836年(文宗开成元年),朝廷终于做出让步,宣布停止对各地矿业的统管,允许地方政府委派官员自主经营,不过必须向中央上缴一定的矿业之利。然而,地方上拿到合法的经营权后,再也不理睬朝廷,以致中央财政每年从矿利所得的收入非常可怜,竟还抵不上一个县的茶税。【《新唐书·食货志》:“诸州牟利以自殖,举天下不过七万余缗,不能当一县之茶税。”】
又过了十多年,到了宣宗时期,不甘利益旁落的朝廷又下诏书,重新规定由盐铁使统管各地矿业经营,可是由于中央集权已然弱势,这道命令很快就不了了之。
由于征收乏力,中央财政就变成了“讨饭财政”,最后沦落到要靠地方诸侯的贿赂才能维持的地步,出现了所谓的“羡余制度”。
“羡余”的意思是“地方政府收支相抵后的财政剩余”,其实就是在正常财政上缴之外,节度使们对皇帝的特别进贡,《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各路节度使,或新列税捐,或截取户部钱财,把所得的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进献给皇帝个人,其美名曰“羡余”,其实就是公开的行贿。宋代学者欧阳修对此评论说,“连天子都要干受贿的事情,那么,老百姓就更加的不堪了。”【欧阳修《新五代史·郭廷鲁传》:“益自天子皆以贿赂为事矣,则为其民者何以堪之哉。”】
相对于国营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强势霸道,民间资本的流动也出现了日渐恶化的趋势。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具体陈述了中唐之后民间工商资本的五条出路:
奢侈消费 ―― 挥霍于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梁肉,奢靡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晚唐时期,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
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巨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倖卿”,积极谋取政治利益。元稹在长诗《估客乐》中描述富商大贾们竭力经营官场,“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惊。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乐,富与王者勍。”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
购买土地 ―― 与汉代相似,靠工商致富的唐代富商大贾把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土地,进行土地积聚,仍走着“以末致富,用本守之”的传统路子。代宗年间,大臣李翱在一道策问中说,在三十年里,天下田亩被豪商兼并了三分之一。到懿宗朝,已是“富者有连阡之田,贫者无立锥之地”。土地兼并愈演愈烈,使得社会财富占有极端不平衡。
放高利贷 ―― 有唐一代,从唐太宗搞“公廨钱”之后,政府参与高利贷活动,私营高利贷也一直十分猖獗,富商大贾与贵族官僚纷纷以此谋求暴利,并自玄宗朝趋于剧烈。武宗在一则赦诏中指出:“如闻朝列衣冠,或代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 懿宗在即位赦文中也指出:“京城内富饶之徒,不守公法,厚利放债,损陷百姓。”
囤积钱币 ――安史之乱后,富人的财富安全感越来越差,于是将大量钱币财富贮藏起来,造成社会货币流通的严重不足,朝廷多次下达“禁蓄钱令”,却成效不大。德宗时的陆贽就算过一笔帐:过去一匹绢,可以换铜钱3200文,而现在一匹只能换1600文,绢贬值了一倍,这不是因为税赋增加了,而是因为铜钱被囤积了起来,这种“钱重物轻”的现象,妨碍了商品经济的顺利发展,【《陆宣公集》:“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
由刘玉峰列出的上述五条出路可见,工商业利润基本上没有向产业资本转化,不存在积累放大的社会机制,而是进入到了消费市场、土地和高利贷领域,其后果当然是负面的。所以,到了中唐之后,经济治理就重现了两个周期性的大毛病,第一是土地的需求非常之大,土地兼并日渐成为社会顽病,最终造成贫富差距的拉大。第二是中央财政对资源管制的依赖度越来越大,终而造成对民间资本的压抑和剥夺,经济活跃度渐趋衰竭。两者相加,如果再遇上饥荒洪涝,就会引发财政总破产前提下的社会大动荡。
这几乎是中央集权制度在经济上的总反应。
随着国民经济的萎缩和衰败,此时的唐帝国已摇摇欲坠,中央权柄被宦官把持,地方藩镇气焰非常,民间经济则因管制政策的严酷而奄奄一息。
一斗盐终于逼反了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