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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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前言:企业史就是政商博弈史(2)

在上述四大基础性制度中,唯独“不如人意”的是国有专营化的经济制度。在长达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中国人始终没有找到一个与“惟我独尊”的大一统中央集权政体相适应的、能够维持长久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历代多次著名的“变法”,均与此有关――而这也正是本书内在的叙述逻辑。自宋代“王安石变法”失败之后,中央政府彻底放弃了整体配套体制改革的变革路径,进入明代之后,转而实施闭关锁国的政策,并推广“男耕女织”的社会经济型态,中国的经济能量向乡村猛烈地下沉。而在同一时间点,西方则走出中世纪,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文艺复兴、航海大发现、工业革命。历史的“大分流”由此而生。

在高度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中国的这一部企业史,归根到底是一部政商博弈史。

当政府为了政权稳定,全面控制了重要的生产资料之后,它实际上已经成为了一个“经济组织”,它必然有自己的利益需求,用后世的话讲就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然会制度性地压抑民间工商业。由此,出现了四个非常具备中国特色的“经典困境”。

其一,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楚河汉界”,前者垄断上游的资源、能源型产业,后者则控制中下游的消费生产领域,中国的市场经济出现“只有底层,没有顶层”的奇特景象。

法国年鉴学派的费尔南·布罗代尔是这一规律的揭示者之一,他把市场分为两类,一类是低级市场,包括集市、店铺和商贩,另一类是高级市场,包括资源性产业、交易所和交易会。在他看来,纵观各国历史,“在初级市场这个阶梯上,最完善的经济组织当称中国,那里几乎可以根据确定的地理位置量出市场的数量。”可是,在高级市场上,中国从来实行严格的政府管制,不允许自由贸易的存在,“在中国,商人和银行家不能在受法律保护和受国家鼓励的公共事业中进行投资······政治等级能够压倒其他一切等级。每当资本主义利用机遇有所发展时,总是要被极权主义拉回原地。”【参见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

为了保持垄断和支配的地位,政权与国有资本集团必然对财富的集中度非常敏感,民间资本因而不允许做大,所谓的“抑商”政策从来是出于政治性的要求。如钱穆所观察到,“中国传统政治向来就注意节制资本,封建势力打倒了,没有资本集中,于是社会成为一种平铺的社会。”当社会被打成散沙后,就不能有民间的力量了,从而专制的权威不会受到挑战。中国的史家常常说“均贫富”,其实,在“均”的前提之下,“均贫”还是“均富”,是一个被忽略了的问题。现代民主社会是“均富”,传统集权国家则是“均贫”。在客观上,中央集权制度必须把民间财富打散,以维持在均贫的平衡点上。在这个意义上,“均贫富”,也是集权之需要。

其二,政府与民间没有形成对等的契约关系,民间资本的积累缺乏制度性保障。在皇权制度及其法权体系中,人民的财产合法性建立在“皇恩浩荡”的前提之下的,因此,政权对人民财产的剥夺带有不容质疑的正当性。

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受统一市场之赐,中国民间的商品交易极度活跃,“初级市场”如毛细血管般的发达,而民众之间的契约关系也非常清晰,从流传至今的各代契约文件可见,双方对买卖的权益合法性、准确性及责任认定,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然而,影响工商业进步的最大困扰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对等契约关系从来没有被确立下来过,国家机器对于工商阶层及其一切财产,拥有不受契约精神约束的处置权,它常常以“均贫富”的面目出现,通过政治运动的方式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而实施之目的和结果,则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并终而保持政权的稳固。这一景象从中央集权制度初步生成的汉武帝时期就初露端倪,唐宋两代并不乏见,而进入明清之后,皇权专制更为强悍。

就中国的个体商人而言,他们不缺乏通过风险投资而追逐更大商业利润的欲望,也不缺乏如马克斯·韦伯所称道的“新教伦理”式的勤奋节俭和以财富积聚为生命目的的观念。与其他国家的民族相比,中国的工商阶层在商业智慧和商业伦理上毫不逊色,甚至称得上是杰出的一族。但是,一旦涉及到市场与统治权力的关系时,中国商品经济难以获得最终发展的原因就立刻非常强烈地突现了出来。财产在法律上的“权界”及其不可侵犯性,从来只存在于民众彼此之间,而根本不可能存在于自上而下的统治权力与“子民”之间,统治者对国民人身和财产权利拥有任意宰割的无限威势。

其三,权贵资本横行,寻租现象历代不绝,财富向权力、资源和土地猛烈地聚集。社会资产不是在生产领域积累放大,而是在流通领域内反复地重新分配,技术革命几无发生的土壤。

政府在确立了国有专营制度后,必设立国有企业体系,而因产权不清晰、授权不分明等缘故,又一定会诱生出权贵经济,当权者以国家的名义获取资源,以市场的名义瓜分财富,上下其手,攫取私利。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所有的腐败或官商勾结,无一例外地发生在“顶层”。从汉唐到明清、民国,历代晚期,都是权贵资本猖獗肆虐之时,往往出现“双首现象”――国家的首相同时是国家的首富。2001年,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一千年以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中国入选的有六个人,分别是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刘瑾、伍秉鉴和宋子文,除了广东商人伍秉鉴,其余都是政治人物。

与此同时,天性趋利的民间商人通过寻租的方式进入“顶层”以牟取暴利,从而催生出一个制度性的官商经济模式。自宋之后,特许授权、承包经营日渐盛行,进入明清之后愈演愈烈,当时出现的几大著名商帮,如晋商、徽商和广东十三行商人,其财富来源大多与授权经营垄断产业有关,官商经济模式从而根深蒂固,不可逆转。商人阶层对技术进步缺乏最起码的热情和投入,成为一个彻底依附于政权的食利阶层,他们的庸俗、归附,与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的强悍与顽固,构成为一个鲜明、对应的历史现象。

其四,在国有资本和权贵资本的双重高压之下,民间商人危如累卵,惶惶不可终日,出现强烈的恐惧心理和财富幻灭感,产业资本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移,经济成长从而失去创新动力。

早在公元前二世纪,史家司马迁就指出了当时工商界出现的两个财富积累特征,一是“农不如工,工不如商”,二是“以末汇财,以本守之”。到了唐代,产业资本无法在实体经济领域有效积累的景象已非常普遍,唐史专家刘玉峰在《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中分析了唐代工商资本的五个流向:奢侈消费、交通权贵、土地购买、转化为高利贷资本以及囤积货币。自唐以降,这一景象几乎没有更改,晚明以及清代中期之后的奢靡之风更远胜过前朝,商人在致富之后,既把大量资金从生产领域中撤出,用于日常消费。大肆添置土地及修筑极尽豪华的庄园别墅,无数能工巧匠把毕生的才智投注于雕砖、刻木、制瓷、镂玉,在手工业的精致上越走越远。

历两千年以降,中国商人尽管创造了无数的物质文明,某些家族及商帮在某一时代也积累过惊人的私人财富,可是,他们从来没有争取到独立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也不能在法理上确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容统治权力侵犯。所谓“富不过三代”,并不仅仅因为中国的商人没有积累三代财富的智慧,而是因为,财富的积累必托庇于拥有者与政权的关系,而这一关系则必然是脆弱的和不对等的。因而,财富的可持续积累和安全性,不完全地操于拥有者之手。在财富传承这一命题上,产业的拓展和资本积聚能力,远不如政商关系的保持能力重要。

这四个“经典困境”构成了中国企业史的基本特征。政府与工商阶层的对立、紧张关系,贯穿于整整两千年的帝国时期,已俨然成为一种类似胎记般的传统,那种不对等的、没有契约精神的原则似乎从来没有被尖锐地打破过,对工商业的压抑及异化是一种顽强的中国式传统。在这一过程中,知识分子阶层从来是政府的同谋,这得益于科举制度的有效护卫。

叙述至此,我们就可以回答“费正清之问”了――为什么中国的商人不是去制造捕鼠机,而是去追求捕鼠的特权?答应其实是明显的:如果没有获得捕鼠的特权,再高效的捕鼠机都无法工作。而特权在谁之手?政府也。

这样的结论在中外学界似乎是个公见。布罗代尔在《世界史纲》中就很简捷地说:“中国社会,政府的权力太大了,使富有的非统治者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安全。他们对任意征收的恐惧始终挥之不去”。费正清在研究中也给出了类似的答案:“绅士家庭最好的保障并不仅在于依靠占有土地,而是依靠土地所有权和官吏特权的联合。家庭财产并不是一种保障。”而中国历史学者王亚南、傅衣凌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也断定,“秦汉以后的历代中国商人都把钻营附庸政治权力作为自己存身和发财的门径。”前些年,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王毅在《中国皇权制度研究》中给出同样的结论:“托庇于官僚政治之下,是制度环境对于中国商人生存出路的根本性规定。”

在一个中央集权的体制下,一旦中央统治的正当性和控制力出现下降之后,会迅速地――往往以出乎人们预料的速度――蔓延出一股强大的无政府主义浪潮,而对之的控制,需要经历一次大的社会动荡,最终以又一次的威权专制来终结。在这样的过程中,商人阶层常常成为最早被侵害的族群,因为人们对统治者的愤怒,将首先倾泻到那些生活在他们身边的有产者身上――在他们看来,正是这些人的富有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相对于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人们更容易痛恨身边的有产者。而更让商人阶层痛苦的是,在历史的爆裂点上,他们的处境往往是两难的:集权体制从根本上侵害他们的利益,可是当体制崩溃的时候,他们又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在经济史上,历朝历代从来有先开放后闭关的规律,汉唐明清莫不如是。一开放就搞活,一搞活就失衡,一失衡就内乱,一内乱就闭关,一闭关就落后,一落后再开放,朝代更迭,轴心不变,循环往复,无休无止。我们这个国家,只要没有外患内乱,放纵民间,允许自由从商,三十年可出现盛世,五十年可成为最强盛的国家,可是接下来必然会重新出现国家主义,必然再度回到中央高度集权的逻辑之中,必然造成国营经济空前繁荣的景象。无数英雄俊杰,在这种轮回游戏中火中取栗,成就功名,万千市井繁荣,在这个历史搅拌机里被碾成碎片。

世界上最大的贪婪,其实是制度的贪婪。制度对权力的贪婪之大,超过任何个人。在中国,这种最贪婪的制度是高度集权的统治模式。正是在这一制度之下,中国的宏观经济和工商文明呈现出早慧而后熟、先盛而后衰的发展态势。历代中国统治,无论曾有过怎样的意识形态“外衣”,最终,都会露出中央集权的“内核”。这一点,在经济领域,反映得尤为突出。

因而,我们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两千余年来,国家机器对商业的控制、干扰及盘剥,是阻碍工商文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如何在经济活动中端正自己的立场与角色,工商业者如何与政府平等相处,迄今是一个危险的、甚至仍然带有某种禁忌性的话题。

活在当代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对自己的历史有一种疏隔感。思想的流浪从我们投胎于这个国家就已经开始了,它或许真的没有结束的那一天。

一个又一个的朝代更迭,已经将“轮回”变成了老生常谈,它们被一再重复,直到变成化石和泛黄史书上的一行行文字,就这样循环往替,接下来的是冗长的疲惫和冷漠。在过去的2000多年里,每一个朝代都随着一个皇姓家族的死亡而划上句点,可是,这个国家的进步却缺乏这种自然的结局。

文明与文明的比较,可触知的是文物,可阅知的是文字,可感知的是制度。

在《激荡三十年》和《跌荡一百年》两部书中,我一再探寻国家与资本、政府与商人阶层的关系,在这部《浩荡两千年》中,我仍然沉浸在这一主题之中。我想,我确乎找到了一些前人未必明见的事实。

本书记录的是一个基本上已经失去或被遗忘的世界。在书中出现的工商人物,要么默默无闻,要么在另外的历史叙述中被脸谱化、妖魔化,当我从众多的正史、野史和地方志记中将之一一挖掘出来的时候,其数量之众多,面目之变形,命运之诡异,每每让我充满讶异,更多的时候是有点沮丧。

在沉浸于创作的那些昼昼夜夜,我的脑海中每每出现一个又一个身影模糊的工商业者――我们可以称之为商人,或企业家。他们行走在广袤的国土之上,或疾行,或踯躅,或彷徨,在他们身后的时空幕景上,是一出连续上演了两千多年的砍杀史。在所有的历史时刻,这些人从来没有当过主角,甚至在所有的史料记载中,他们要么被忽略不计,要么就躲在最后的那个黑暗角落。不过在另外的意义上,正是这些工商业者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从一把池盐到一块麻布,从一把铁刀到一座城池。

我无意为他们代言,我只是完成一次漫长的陈述。我所希望做到的是,以活在当代的立场,书写昔日的国家,与发生过的历史重建关系,与已逝的前辈修好,并试图以私人的方式诠释中国的企业史。

逝去的人们已不再归来,正在出发的我们却需要寻觅到自己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