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蒙台梭利育儿丛书:幼儿保健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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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章 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

孩子的劳动教育要从2~3岁时抓起。这时孩子全身的动作和双手动作发展加快,并且能做较复杂的动作,已学会走路,喜欢活动,也喜欢做事。父母如果引导得当,有意识地分给他力所能及的简单任务,并且引导和帮助他获得成功,这样,孩子的需要满足了,父母也少些操劳,双方都会感到愉快。切忌动不动就说“不许”,以免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孩子的劳动内容应以生活自理为主,不外是参与吃、喝、拉、撒、睡等日常生活的活动,再加上游戏、玩玩具、穿衣、盥洗,以及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轻活,如摆筷子、搬小椅子、送报纸、拿拖鞋、关门之类。孩子参加这些活动,是身心发展的需要,能促使全身的骨骼、肌肉、肌腱系统得到较快的发展,促进眼、手、足动作的协调一致,促进大脑和小脑的发展,促进情绪和智力的发展。

培养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要注意方法。孩子生性好动,他虽然还不明白劳动的意义和道理,但很喜欢劳动的动作及其过程本身。因此,父母在教孩子做事的时候,要以演示为主,辅以简练易懂的解释和必要的帮助。比如教孩子洗手,父母可以一边示范,一边解释:用水冲湿手,两只手交替搓搓,把肥皂抹在手上,两手又互相把手心、手背、手指都搓到,用干净水冲冲手,甩甩干,再用毛巾擦于。孩子学着父母洗手的样子,经过多次练习和必要的帮助,就能学会自己洗手了。如果不做出样子,只是抽象地说说洗手的方法,再加上接连不断地告诫,“不要玩肥皂,不要玩水……”等,孩子对洗手就会失去兴趣,总也学不会。

在教孩子简单劳动的活动中,要为孩子多安排重复练习的机会。父母还要经常提醒和检查,多表扬和鼓励孩子,调动孩子劳动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