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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债券投资的交易流程(1)

(第339节)如何开户

债券交易既有场内交易又有场外交易,场内交易也叫交易所交易,证券交易所是市场的核心,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经纪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那么,该如何办理场内交易的开户手续呢?

1.订立开户合同

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及经纪人商业同业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2.开立账户

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设的账户有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现金账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账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账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账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然后由证券商转存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账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以上是进行场内交易时的开户程序。那么,如果进行场外交易又该如何开户呢?它跟场内交易有什么不同呢?

场外债券交易就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公司柜台进行的债券交易,包括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交易方式。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下自营买卖债券的程序。场外自营买卖债券就是由投资者个人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由证券公司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其交易价格由证券公司自己挂牌。自营买卖程序十分简单,具体包括:

1.买入、卖出者根据证券公司的挂牌价格,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载明债券的种类提出买入或卖出的数量。

2.证券公司按照买入、卖出者申请的券种和数量,根据挂牌价格开出成交单。成交单的内容包括交易日期、成交债券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票面金额、客户的姓名、地址、证券公司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必要时还要登记卖出者的身份证号。

3.证券公司按照成交,向客户交付债券或现金,完成交易。

场外代理买卖就是投资者个人委托证券公司代其买卖债券,证券公司仅作为中介而不参与买卖业务,其交易价格由委托买卖双方分别挂牌,达成一致后形成。场外代理买卖的程序包括:

1.委托人填写委托书。内容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和地址、委托买卖债券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委托日期和期限等。委托卖方要交验身份证。

2.委托人将填好的委托书交给委托的证券公司。其中买方要交纳买债券的金额保证金,卖方则要交出拟卖出的债券,证券公司为其开临时收据。

3.证券公司根据委托人的买入或卖出委托书上的基本要素,分别为买卖双方挂牌。

4.如果买方、卖方均为一人,则通过双方讨价还价,促使债券成交;如果买方、卖方为多人,则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序办理交易。

5.债券成交后,证券公司填写具体的成交单。内容包括成交日期、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及交易机构名称、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

6.买卖双方接到成交单后,分别交出价款和债券。证券公司收回临时收据,扣收代理手续费,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完成交易过程。

可以说,场外交易没有一个专门的账户,只需要在交易的时候填写申请书和委托单就可以了。所以一般投资者所说的开户都是指场内交易的开户。

(第340节)如何委托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一般投资者进入证券交易所的必经程序,也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委托交易可以有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种。柜台委托需要先填写买进或者卖出委托书,券商确认后输单至交易所撮合系统,然后等待成交回报;非柜台委托包括通过电话委托、通过触摸屏委托和通过互联网委托这三种方式,它们的操作都可以根据语音或者文字的提示进行委托或者查询有关信息。下面详细介绍一下柜台委托的方式。

要采用柜台委托方式必须先确立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这就需要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投资者发出委托必须与证券公司的办事机构联系,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填写“委托单”,将投资交易债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开户类型、交割方式等一一载明。而且“委托单”必须及时送达证券公司在交易所中的驻场人员,由驻场人员负责执行委托。投资者办理委托可以采取当面委托或电话委托两种方式。

根据债券的具体交易,其委托的种类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当日委托和多日委托,随行就市委托和限价委托,停止损失委托和授权委托,停止损失限价委托、立即撤销委托、撤销委托,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

其中限价委托是指在债券的交易中,投资者对委托券商买卖的债券在价格上附加有限定条件。对于申买委托,其成交价格不得高过客户的报价。而对于申卖委托,其成交价就不能低于股民的报价。券商只需依据客户的意愿如实地将其委托数据报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即可,其根本就没有必要对客户的委托价格予以更改,除非是在报单的过程中出现失误。

随行就市委托是指客户对委托券商成交的债券价格没有限制条件,只要求立即按当前的市价成交即可。在我国的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交易系统内其实并没有设置随行就市委托程序,且深圳证券交易所正推广无形席位,许多券商并没有出市代表,故深圳股市根本就没有随行就市委托。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随行就市委托都是券商接受了客户的随行就市委托后,其场内的出市代表根据债券的交易情况替客户决定一个价格,然后将其输入电脑,使其成交。

总之,债券的交易时必须要经过委托这一程序,没有投资者直接买卖的做法。

(第341节)债券成交的原则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客户委托并填写委托说明书后,就要由其驻场人员在交易所内迅速执行委托,促使该种债券成交。就场内交易而言,债券的成交就是要使买卖双方在价格和数量上达成一致。这个程序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这个特殊的原则其实跟股票的成交原则差不多,也是有价格优先的原则,有时间优先的原则;唯一不同的就是客户委托优先原则。这是因为投资者不能进行直接的债券买卖的交易活动,投资者投资债券必须委托券商,通过券商来投资债券;而股票是投资者自己直接参与其中,所以,最后一个原则就有所不同。

债券成交所遵循的这些特殊原则又称竞争原则。这种竞争规则的主要内容是就是上面所说的“三先”,即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客户委托优先。价格优先就是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最有利于投资委托人的利益的价格买进或卖出债券。时间优先就是要求在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提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客户委托优先主要是要求证券公司在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之间,首先进行代理买卖。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按竞价的方式进行。竞价的方式包括口头唱报,板牌报价以及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三种。

投资者总是通过债券的成交量来判断债券市场的趋势。像2011年7月全国交易所政府债券交易表现为:交易金额和交易量增速均保持较高增长水平,交易成交额增速自从去年10月份由负转正后持续保持正增长到今年2月份,然后重新跌落,直到今年4月份再次从逐月下行状态跃起,二季度以来保持较高增速。7月份,政府债券成交金额增速较6月增速上升40个百分点。但是,现货成交金额、回购交易额增速均较上月交易成交额略有回收,处于负增长状态。这都是从相关的成交数据里总结出来的。

2011年7月,全国政府债券成交金额为21432.67亿元,同比增长244.59%,比上年同月增速加快205.81个百分点,比上月增速上升40个百分点。其中,现货成交金额为100.34亿元,同比增长-16.55%,比上年同月增速上升23.83个百分点,较上月增速回落26.04个百分点;全国政府债券回购成交金额为21332.33亿元,同比增长-41.42%,比上年同月增速下降83.93个百分点,比上月增速增长降幅回落2个百分点。

2011年1-7月累计政府债券成交103488.66亿元,同比增长208.23%。其中,政府债券现货成交额累计为775.6亿元,同比增长-28.87%;同期,政府债券回购成交额累计为102709.142亿元,同比增长216.17%。

从这些成交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判断债券市场的行情,从而决定自己的投资是买入还是卖出,当然,这些成交数据都是依靠在债券成交的原则上进行的。

(第342节)债券的清算和交割

债券交易成立以后就必须进行券款的交付,这就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程序,那么,什么是债券的清算和交割呢?

债券的清算是指对同一证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国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消,确定出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然后按照“净额交收”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一般在交易所当日闭市时,其清算机构便依据当日“场内成交单”所记载的各证券商的买进和卖出某种债券的数量和价格,计算出各证券商应收应付价款相抵后的净额及各种债券相抵后的净额,编制成当日的“清算交割表”,各证券商核对后再编制该证券商当日的“交割清单”,并在规定的交割日办理交割手续。

债券的交割就是将债券由卖方交给买方,将价款由买方交给卖方。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按照交割日期的不同,可分为当日交割、普通日交割和约定日交割三种。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当日交割是在买卖成交当天办理券款交割手续;普通交割日是买卖成交后的(第四个营业日办理券款交割手续;约定交割日是买卖成交后的15日内,买卖双方约定某一日进行券款交割。

债券清算、交割业务主要遵循净额交收原则和钱货两清原则这两条原则,如果从时间发生及运作的次序来看,先清算后交割,清算是交割的基础和保证,交割是清算的后续与完成。如果从内容上看,清算与交割都分为证券与价款两项。如果从处理方式来看,证券经营机构都是以交易所或清算机构(如结算公司)为对手办理清算与交割,即结算公司作为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与之进行清算交割。这样一说,也许人就会开始犯迷糊了,下面将更相信地为大家讲讲清算和交割的区别:

1.清算和交割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清算是对应收应付证券及价款的轧抵计算,其结果是确定应收应付净额,而并不发生财产实际转移;交割是对应收应付净额(包括证券与价款)的交收,发生财产实际转移(虽然有时不是实物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