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十二帝
2656200000039

第39章 雄才大略的盛世君王——清圣祖康熙帝(14)

靳辅对康熙的知遇之恩感谢不尽,他用他的实际行动来报答康熙帝。康熙十六年(1677年)三月接到任命后,四月初六即赶赴宿迁河工署就任。莅任之后,他除随时向幕宾陈潢请教之外,还“遍历河干,广谘博询”,对黄河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地考察。在考察期间及任上,不论是绅士、走卒以及工匠役夫,只要有参考价值,靳辅都会接受他们的意见。他研究了我国历代治河的利弊得失,主张继承明代河臣潘季驯“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论,希望以此法治理黄河。他体会康熙帝“务为一劳永逸之计”的谕旨,在《河道敝坏已极疏》中,批驳了只知“保护漕运”而不求治黄的错误做法,提出了“将河道运道一体,彻首尾而合治之”的统筹全局指导方针,并将如何治理黄河写成《经理河工八疏》,同日呈交皇帝。其中主张,挑挖云梯关至海口一段河身,以此土筑堤,以加大黄河入海口;疏浚清口,使淮入黄;加固高家堰堤坝,堵塞决口等。康熙帝对靳辅的治河方策大加赞赏。康熙十七年(1678年)经过议政王大臣议复,批准实行。二月,又决定拨出正项钱粮250余万两,供治河使用,并限三年内完工。从此,清初大规模治河全面展开,并逐步取得成效。靳辅先派人在黄河河道两边各挖一条引河,以所挑之土,筑两岸之堤。南岸自白洋河至云梯关,北岸自清河县至云梯关,以引导黄河入海。至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五月,靳辅治河就已收到成效,海口大开,黄河下流疏通。为解决黄河水内灌运河问题,靳辅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奏请封闭清口,从文华寺开挖新的运河河道,以七里闸为新的运口,使新挖的一段运河在武家墩、烂泥浅与黄河汇合,运河又与黄河相合。明朝初年,南来漕船到清江浦天妃闸进入黄河。明万历年间,河臣潘季驯移运口于新庄闸(亦名天妃)以纳清而避黄,称为清口。靳辅改以七里闸为运口后,扬帆直上,减少了在黄河运输的路程,也减少了风险,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为以淮水敌黄,又加固高家堰,修复归仁堤。

高家堰是洪泽湖与高邮、宝应诸湖之间的堤堰。它的主要作用在于挽湖束水、扞淮敌黄,使洪泽湖的水能顺利地流出去,同时它也屏障着运河。康熙十五年(1676年)大水,高家堰多处溃决,泛滥的洪水冲决了漕堤,下河七州县大部被淹。靳辅将诸决口全部堵塞,将清口与周桥间九十里的大堤又加厚增高,并于周桥至翟坝三十里旧无堤并已成河九道之处亦创建新堤。靳辅同时也保留了六处减水坝,以备旱时蓄水济运;洪涝之时排出洪水以保护大堤。靳辅并于堤外帮筑堤坡,坡长为堤高的8倍,同时靳辅还命令在坡上种树植草,勤加维护,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项工程从十七年(1678年)动工,到第二年七月全部竣工。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围出了大片的肥沃土地,可以招人进行开垦。“增赋足民”。归仁堤原是用来约束睢水以及邸家、白鹿等湖的湖水,使它们不致于冲入淮河,且令由小河口、白洋河二处入黄河,帮助黄河冲刷其携带的泥沙下海。清初,许多河臣认为归仁堤与运道无关,因此许多年没有修理,经常崩溃。靳辅认为归仁堤失修是黄河常年泛滥的原因之一,遂于康熙十八年动工修复。首先把旧堤加高培厚,随后靳辅又指挥开挖了一条引河,并用其土筑大坝一道,此外又筑滚水坝一座,防止黄水倒灌。修复后的归仁堤,成为抵御黄河泛滥的一道屏障。随后靳辅又实施了皂河工程。康熙初年,漕船入黄河,经一段路程后到达宿迁,由董口出黄河向北入运河。后董口淤塞,漕船便取道骆马湖,西北行四十里进入沟河,又二十余里漕船到达窑湾口而入泇河。“湖浅水面阔,纤缆无所施,舟泥泞不得前,挑掘舁送,宿邑骚然”。靳辅发现宿迁西北四十里皂河集有许多沟渠,还有已淤平的旧日河床,因而上疏要求,并于康熙十八年(1679年)十月议准,用节省的河工钱粮,兴工挑挖新河浚通旧水,在骆马湖旁挖出了四十里的皂河,上接泇河,下达黄河,行驶安全,便于漕运。又自皂河迤东,历龙冈、岔路口至张家庄二十里,挑新河三千余丈,并且把运口也移到了张家庄,以防黄水倒灌。此项工程自康熙十九年(1680年)初动工,中间又被大水冲淤,历时二年始告成功。

另外,为保护重要堤堰,靳辅还增筑一系列滚水坝与减水坝,康熙二十年(1681年)六月经朝廷批准,靳辅又在徐州长樊大坝之外,“创筑月堤,长一千八百六十九丈”。经过靳辅的几年努力,黄淮的治理已初见成效。但遇有大水,仍会发生河道溃决之事。康熙此次南巡,便欲亲往其地,视察河工。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十月初八,康熙帝继续南巡到达江南(今江苏)宿迁。

十九日,到达桃源县众兴集,康熙亲自到黄河北堤岸巡视,指示靳辅要筹划精详,措施得当,使黄河之水顺势东下,不再有溃决之势。对于宿迁、桃源、清河等地日益增多的减水坝,康熙指出,此项措施对治理黄河只能起一时之利,如果遇到河水泛滥,减水坝决口,下游居民就要受到巨大损失,因命靳辅筹措一举两得之法,既使河道免梗塞之患,又使人民无生产之忧。十月二十二日,康熙乘船过高邮、宝应等处时,发现洪水将大量的土地房屋淹没,遂登岸步行十余里视察水势,召集当地生员耆老查问遭灾原因,众人指出这是因为黄河入海口被泥沙堵塞,水流下泄不畅,导致了良田被淹,此情况已长达二十年之久。康熙遂命江南江西总督王新筹划赈济。康熙帝在此次南巡中最远到达苏州。

十月底自无锡、丹阳由陆路经句容,十一月初一到达江宁(今江苏南京)。十一月初二,康熙帝拜谒明太祖陵,表示要勤勉治国,吸取前代兴废的教训。十一月初十,经过清河县天妃闸,康熙登岸巡视高家堰堤工,指示靳辅:高家堰关系重大,必须年年加以防护,不可轻视。并命靳辅斟酌妥善之策,使黄河之水永不倒灌运河。巡河完毕后,康熙帝于归途中到曲阜孔庙朝拜孔子,亲书“万世师表”四字,悬挂于大成殿,大大抬高孔子的地位,同时免去曲阜县一年的地丁钱粮。十一月二十八日,康熙返回京城南苑,第一次南巡结束。

停止圈地令

清初的圈地主要是在京师附近地区推行的。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多尔衮为解决满洲人入关后的生计问题,发布了圈地令。名义上说是把近京各州县“无主荒田”“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实际上北京附近地区的土地,不管有主还是无主,都统统地被圈占。“圈田所到,田主登时逐出,室内所有皆其有也。妻孥丑者携去,欲留者不敢携。

其佃户无生者,反依之以耕种焉”。

顺治二年(1645年)九月,多尔衮第二次下达圈地令,圈地地区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等府州县。他命令上述地区的地方官吏将无主田地尽数查明,交给八旗兵丁耕种。此外,还以“土贼窃发,民不聊生”为由,下令满洲八旗兵丁驻防直隶顺德府、山东济南府、德州、临清、江北徐州、山西潞安府、平阳府、蒲州,同时将各地的无主荒田交给满兵。

顺治四年(1647年)正月,清廷又开始第三次圈地。清廷借口以前所圈土地“薄地甚多”,而“今年东来满洲又无地耕种”,下令近京各府、州县内所有土地,一部分拨换去年所圈薄地,一部分分给今年新来的满族人。土地被圈占的民人被安插到其他地方。这一次圈地涉及近京四十二州县,范围较广。

同年三月,由于入关的满洲人已基本安顿下来,所以多尔衮发布命令:自今以后,圈占田地永行禁止。此后,大规模的圈地停止了,但零星的圈地、换地仍时有发生。如顺治八年(1651年),户部曾下令在文安、良乡、涿州等地圈地13处。

顺治十年(1653年),清廷再次发出停止圈地的命令,但小规模的圈换土地之事仍未停止。

康熙八年(1669年)六月,亲政后的康熙皇帝谕令户部:“自后圈占民间房地永行禁止,其今年已圈者,悉令给还。”至此,官方的圈地宣告停止。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廷又下令:停止圈拨直隶各州县的民人田地。各处壮丁及新满洲应拨地亩,将于皇庄及八旗等土地内多余部分拨给。这样,起于顺治元年(1644年)的圈地终于结束了。

清初圈地持续二三十年,名义上是圈占无主的土地,但实际上民人的土地大量被占。

当时圈地是由户部主持的,这些人来到一个村庄之后,常常是跑马圈地,凡马跑过的地域内,不管是房屋还是其他的东西,一律圈占,在此范围内的民人一律迁往他处。原来田产的主人自然要被扫地出门。

受地的八旗贵族、官兵常常借口土地瘠薄,不断新圈拨换。仅顺治四年(1647年)正月一次圈占的畿辅四十一县沃地就多达约99万垧。汉族官员以圈地上有害于国家的征税,下不利于人民生产,上疏力争,清廷每次下令圈占时都声称“以后无复再圈民地,庶满汉两便”。而这些话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圈地一直在断续地进行着。直到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发布了“嗣后永不许圈”的谕旨才告结束。

当时圈地的总数实在难以统计,不过可以从几个侧面略窥一二。在顺治二年至三年(1645~1646年)的时间内,清统治者在近京四十二州县内一共圈占土地5.4万多顷。从一州一县的统计来看,所圈田地的比例是很大的。如密云,在圈地之后所余民田不过1/6。

在遵化,99%的民田都被圈占了。再从北直隶大多数州县圈地的总量来看,北直隶七十二州县有20多万顷土地被圈占,约占该地区田地总数的70%左右。

由此可见,清初的圈地,不但数量庞大,而且比例惊人,各州县的民地被圈占了大半。

清廷圈占土地主要有三个目的:一部分授给八旗士兵作为份地。一部分分给满汉贵族和旗人官员,作为王庄和官僚庄田。另一部分则作为皇庄。庄丁、战俘、投充人等是这些田庄上的劳动者。这些人没有独立的经济和人身自由,处于农奴的地位。

清初在京畿地区的圈地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第一,圈地使许多民人背井离乡,最终被迫走上了反抗的道路。

第二,圈地导致“投充”和逃人问题更加严重。

第三,圈地也影响了社会经济的恢复。

圈地之外,又有所谓的“投充”。它既是满洲贵族奴役汉族的重要途径之一,又为进一步侵占汉民耕地房产大开方便之门。

通过圈地和接纳投充,满洲贵族及其八旗兵丁掠夺了数量惊人的土地。如遵化州经过圈占和投充后,剩下的民地不到原额的1%,蓟州不到原来的2%,东安县最为彻底,“尽行圈丈讫,并无余剩”。

满洲八旗人员用这种野蛮的掠夺方式,侵占了大片土地和劳动力,过着不劳而获的寄生虫般的生活。达官显贵所占耕地人口数量更大,一般都选用“汉族人悍猾者”充任庄头,有的庄头竟还被授予低等品级的官员顶戴。这样做既便于对庄园内的农奴进行管理,又可以对付州县官吏的箝束,借以保证源源不绝的剥削收入。

二次南巡

康熙首次南巡返京后,立即部署疏浚海口一事。他已亲身视察了治黄工程,深知永久地解除黄河水患还没有实现,以往的争论都已过去,重要的是真抓实干。每实施一项工程,他都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他尤其重视靳辅的意见。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经靳辅呈请,在徐州毛城铺、河南考城、仪封黄河两岸都进行了大规模的筑堤筑坝工程。高家堰也开始得到加固。然而康熙帝觉得应尽快将遭水灾的难民救出苦海,而且他认为靳辅治河只关注防堵,这些都不能使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以他的想法,只要能将黄河来水及高邮、定应等地积水顺畅排出,一切问题都可迎刃而解,所以根本的方法就是开挖海口,如此才能一劳永逸。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年底,伊桑阿一行回京、并提出与康熙帝一样的下挖海口的意见后,康熙帝便决定开挖海口,并当即下令由安徽按察使于成龙主持此事,由靳辅相予支持,不得有误。

旨意下达,立即引起一场争论。

靳辅和于成龙先后上疏,可见解却完全相反。靳辅根据多年经验提出,海口不能轻易挖开。因为泛区有很多地方低于海平面,如海口一开,不仅难排积水,反倒会引起海水倒灌,只会带来更大的灾难。唯一可行的办法是筑堤束水,以击退海潮。而于成龙却坚持开浚海口,坚决执行皇上的主张。双方一时相持不下。康熙虽重治河,但并非行家,对靳辅的正确意见不能理解,加之开挖下河最初是康熙本人所提议,而靳辅此时又卷入被弹劾的明珠一案,遂偏袒于成龙,将靳辅罢官。康熙帝很想在平定噶尔丹叛乱之前,将治河问题基本解决,以免除后顾之忧。于是决定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初再次南巡河工。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正月初八,康熙帝亲率皇长子胤禔及扈从300余人,从北京出发,再次南巡,“躬历河道,兼欲观览民情,周知吏治”。正月十四,康熙到达山东平原县,晓谕山东巡抚钱珏,免除山东一年地丁正赋。正月二十三日抵达宿迁。康熙亲率随从大臣及江南总督傅拉塔、河道总督王新命、漕运总督马世济等阅视中河,指出河道关系漕运民生,对地形水性应加以研究,科学治河。同时又指出,中河邻近黄河,若遇上雨水丰沛之年,水势愈涨,万一黄堤溃决,无法加以拦阻,中河、黄河必将混而为一,应该筹划一妥善预防之法。正月二十五日,康熙帝免除了江南历年积欠,包括地丁钱粮、屯粮、芦银、米麦豆杂税等共二百二十余万两。二月十一日,康熙南巡抵达杭州,因江南、浙江士人极多,特诏入学额数应酌量增加,永昭弘奖。为安抚人心,特诏凡经过地方尚被监禁狱中的犯人,除十恶不赦及诏款所不赦等罪及官员犯贪赃罪外,其余自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二月十一以前死罪及军流徙罪以下,不管有没有完结,一律加以释放。此次南巡,康熙最远到达浙江绍兴府会稽山麓,亲往禹陵,拜祭大禹。三月初七,康熙于南巡归途中率随行诸臣到高家堰一带视察堤岸闸坝,重新肯定了高家堰减水坝的作用。对淮河存在的问题,除表示同意王新命将天长、盱眙、六合等处疏浚旧有河道以使雨水入长江而不入淮的建议外,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见解。康熙说:必于淮水会合之处修置板闸,如淮水上涨,打开闸门以泄洪,淮黄均敌,则闭加不令旁溢。通过二次南巡的实地考察,康熙对靳辅有了新的认识,江南淮安民人皆称誉靳辅治河得当,于是恢复靳辅以前的官职。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靳辅奉旨写成《治河书》(即《治河方略》),疏表进呈。此后凡遇河工方面的问题,康熙都命令去询问靳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准噶尔部噶尔丹北犯边疆加剧,康熙把他的注意力转到了北部边防上。康熙三十年(1691年),有人揭发王新命勒取库银,康熙遂免去王新命治河总督之职,命靳辅复任河道总督,以保证漕运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