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验的商人,应在如何作生意这个问题上认真学习。那些成功商人的案例。然后,根据自己条件进行商业活动,并力图做得更好。
提出这一主张的人认为:学做生意或想生意做得好,最可靠和最明智的方法,就是先观察、学习(利用)别的行家们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或失败)经验。然后,再独立思考和拟订自己的生意方案,刻苦奋斗,最后在行家获得成功的各个方面去努力超过他们。这一见解并非全无道理。不过,在实践方面,值得引起足够注意的是:
1.效仿别家成功的经验,不能简单照搬。
各家公司具体情况不同,各家公司的经理等人员的经验、资历与才干亦不尽相同。因此,别家公司成功的经验,不可能完全适用于本公司。退一步来说,即使完全适用于本公司,但这样做的结果,顶多也只能跟在别人后面跑,不可能超越,在同业竞争中是不可能取胜的。
2.既要采用别家成功的经验,同时又要使之适合本公司的实际需要。
这里所说的实际需要,不能作满足一时方便来理解,而是要改进别家公司的成功经验,使之在本公司的实际工作环境中发生作用。这就要求生意人,每当观察和研究别家公司成功的经验时,既要了解他们现时哪些做法是成功的,哪些做法是顾客们所不喜欢的,从而进一步合理推断,应该实行哪些变革和改进措施。只有这样做,才能有的放矢,决策得当,也才有生意成功的希望。
3.不受束缚,锐意变革。
细心观察学习他人成功的经验,对比自己公司的不足,有意识地进行变革、改进。有时候,非常细微的改进,也会收到巨大的效益。两家美国公司就是很好的例证。
查理·N·阿伦辛在纽约开业时,成功地研制了好几种“焊接定位装置”。他的产品较之竞争者的同类产品的售价要高得多,但他交货快速、准时,竞争对手无法做到,故此他成功了。
蒙哥马利·华德原先只开了家普通零售商店,由于进行了某些细微的变革,不外乎就是率先向凡在他商店里购买商品的顾客,提供质量保证,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愿将价款如数奉还。
这在别的商家看来是只有疯子才会干的前所未有的蠢事。可是顾客的反应和表现却十分友好,他们并没有利用这一慷慨的担保向他提出过分的要求。他为顾客利益着想,顾客也没有令他失望。最后他所获得的成功是如此巨大,以至提供“信用担保”竟逐渐成为零售业务不可缺少的销售条件。
由此可见,即使是看起来十分细微的变革,只要能较好地满足顾客需要,就可以取得成功。当然进行某种大刀阔斧的变革,有时候,说不定确有需要。到底是否需要这样做,则需看具体情况而决定了。这是值得每位生意人深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