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是生存的一种状态,没有竞争,社会不会进步。
但对大多数企业来讲,除了竞争以外,合作也是极其重要的生存方式,如果为了竞争而竞争,就会失去公司发展的方向,丧失胜利的机遇。
Beta是台湾录像机市场的两大系统之一,另一个系统是JVC公司的VHS系统。前者是台湾新力公司一直擅长在电子技术领域占据重要位置,Beta系统就是它成功的发明,但就是在这个发明上,新力公司摔了一个大跟头,输给了对手JVC公司。
新力公司在发明录像机系统之后,一直想垄断录像机市场,不给对手机会,所以,他坚持不肯将技术同对手共同分享。
新力公司垄断技术的局面,在短时间里确实造成了行业垄断,给新力公司带来巨大利润。JVC公司的VHS系统无法和新力公司相抗衡,在生产的品质上和技术上都明显落后于对手新力公司。这种情况迫使JVC公司下决心开发出新的系统,以打破新力公司的垄断地位。
由于JVC以公开技术的方式和其他的大公司合作,所以,在它周围立刻积聚起一支庞大的技术队伍,世界其他电子公司的技术JVC公司也可以分享,因此,世界上采取VHS规格系统的公司越来越多。新力公司处于孤立的境地。
采用VHS系统的厂家,为了同新力公司竞争,联合起来挤占新力公司的市场。由于这支队伍的庞大,输赢立刻就见分晓,新力公司马上就处了下风。
新力公司知道形势对他非常不利,这时,如果它立即和其他公司合作,尽管将造成自己的一部分损失,也不至于一败涂地,而且还可以发挥自己的技术优势。但新力公司却不甘心,它决心在这场世纪大战中坚持下去,于是就极力抗拒JVC公司的VHS系统。
为了达到目的,它用巨额资金投入到广告之中,它的技术水平也越来越高。可是,消费者已经使用习惯了JVC公司的产品,要改变这种习惯谈何容易。因此,新力公司的行为不但无法挽回他的劣势,反而越陷越深。这就决定了它螳臂挡车的做法是无法长期维持下去的,它的努力最后宣布彻底失败。
1988年春天,新力公司承认了自己的失败,宣布Beta系统不如VHS系统,决定放弃自己固守的阵营,加入到对方的行列。
从1980年到1988年将近10年的时间,正是世界上录像机市场急剧扩大的非常好的时期,可是,新力公司为了企业的“面子”,陷入了一场无谓的竞争。
这场竞争使对方下决心改变了自己产品的缺点,增强了对手的实力,而自己几近于一无所获。
假使新力公司能够在开始的阶段就公布自己的技术,和其他公司共同合作,现在世界上录像机的生产厂家,新力公司一定能够占据显著地位。
无谓的竞争必然导致无谓的结局,商场的厮杀尽管也非常激烈,但毕竟不同与战场,把对手击败是战争的最高目的,而商业上的合作往往是比相互的恶性竞争更加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