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马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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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般来说,骆必达只需要三秒钟。

三秒钟,足够他的丁字刀插进一辆自行车后轮固定锁的锁孔,扭断锁心,然后从容地把车子推走。

丁字刀体积轻巧,拿在手里后只留下一小段刀尖露出指间缝隙,即使站近了看也会被误认为是车钥匙,所以在别人看来,骆必达和那些平常打开自己自行车锁的人毫无区别。当然丁字刀功能有限,它只在开那种锁孔是“一”字型的固定车锁时所向无敌,一旦遇到其他奇形怪状的锁孔比如稍微高级点的环形锁,它就和一块废铁无异。

所幸,这个世界上总有一种自行车很少被环形锁锁着,那就是弃车。

这是一个上大学不再那么困难的时代,每所高校的人口都像生气的河豚鱼一样迅速膨胀,在郊区占地为王,广纳天下缴得起学费的人士。骆必达他们学校就是其中的典范,将近两万七千名学生生活在价格便宜占地恢宏的市郊校区,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却无一不需要自行车来代步(除了一些觉得走路能减肥的胖子和一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人想到电影《指环王III》,而每年大批学生毕业后,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带走骑了四年的坐骑,而是将他们遗弃在校园各个角落——反正它们本来就造价便宜,骑了四年都破了相,随便停在哪个角落任它经受风吹雨打岁月侵蚀。

所以,这所学校的弃车数目,绝没有两万七减去两万五那么简单。

马贼骆必达用他的丁字刀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每天他都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在校园里闲逛,路经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去拿。

他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他从不用盗亦有道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在他看来,那些遗弃陪伴了自己四年的坐骑的人,才是罪犯。

大学的前两年里,马贼骆必达偷走的车不下百辆,都是布满灰尘、肮里肮脏的无主车。

但他偷的第一百零一辆车,却是有主人的。

那是在图书馆西侧露天停车区,离学校晚上最后一堂课结束还有些时间。图书馆前宽敞的广场上偶尔会有三两个逃课的学生很快的骑车经过,除此之外便是寂静。

发现那辆车的时候,骆必达整个左眼皮都明显的跳动着。他用手机的屏幕光照亮这辆粉色捷安特女车的几个部位,让他确定自己没有认错。眼前这辆车他再熟悉不过,因为他曾经暗中仔细观察过不下十遍,也许他甚至比这辆车的主人更熟悉它身上的每一个细节。

两分钟前他亲眼看到骑着它的人进了图书馆边的读者服务部,那里有个二手书摊,各类旧杂志期刊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如果是稍微仔细逛圈的话,没个一刻钟出不来。

而骆必达只需要三秒钟。

五分钟以后他已经站在学校北门斜对面的修车摊。

老瓦一边给捷安特的后轮换上新锁一边问他,这辆车就是你上次急匆匆问过我的那辆吧?

骆必达点点头,从书包里拿出一盒红双喜,扔给老瓦一支,剩下的又放了回去。老瓦点上烟,用螺丝刀将坏的旧锁拆下来扔在一旁,然后拿出把新锁装上。骆必达在一旁看着他上螺丝,说,你再给我多上把环形锁,要你这里最好的那种,不要假冒伪劣的。

修车人布满油腻皱纹的老脸上顿时笑意横生,嘴里喷着青烟问,小老弟,你这台车莫不是送给相好的吧?这样舍得下本钱?

老瓦不知道骆必达的名字,只知道他是对面大学的学生,一直叫他小老弟。当然他也知道自己经手修理的车子的来路,但为了混口饭吃,所以从不多问,但今天是个例外。

小老弟只是呵呵笑了几声,没回答,而是朝着学校北门方向望去,便隐约可以看到Z楼的轮廓。

女生寝室楼之一的Z楼就在离北门不到三百米的地方。

每天晚上八点四十分最后一节课结束后,就会有很多学生陆续回到宿舍。借着昏暗的路灯以及寝室楼里的灯光,站在一片阴影里的骆必达终于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在Z楼门口下了女伴的自行车,然后站在一边等对方把车停好。

简若宁和往常一样穿着素雅:淡军绿色的上衣,包裹出纤细削瘦的身段,两条腿在牛仔裤的衬托下则显得笔直修长,头发被发卡挽了起来。

骆必达看着她和女伴说说笑笑的身影消失在楼门口,才慢慢从自己藏身的地方走向Z楼西南面草坪边的投币插卡两用电话亭,拨了一个他从来没有写下来过但永远都不会忘的电话号码。从他现在站的地方可以看到Z楼五楼所有寝室的阳台,而506寝室的灯光在他眼里显得特别的亮。

铃响五下之后接通了,他镇静住自己,没等对方开口便抢先说:告诉简若宁,她的车停在楼下车棚,钥匙在车框的广告纸下面。

对方还没反应过来,他便挂了电话。

一个多星期前他第一次发觉简若宁没有骑车去上课,当时以为是车子坏了在修,就没怎么在意。但后来每次他看到简若宁时,她不是走路就是搭同学的自行车去上课。

终于有天晚上骆必达专门到Z楼车棚仔细查了遍,没有发现那辆捷安特女车的踪影,才断定是被偷了。为此他去找过那个负责收黑车的人,还找过老瓦——老瓦偶尔也会收收赃车——但两个人都说没有收过或者见过这辆车子,那么这样一来就只剩下通过其它渠道被卖了出去或者自产自销两种可能。

骆必达他们学校这么大,偷车的肯定不止他一个,要找他们简直是大海捞针;自产自销则是指学生偷了车之后冒充二手车卖给其他学生,因为他们学校大,卖出后会被失主认出来的几率不大,所以也不是没可能。

没想到今晚骆必达的运气好得让人嫉妒,或者准确地说,简若宁的人品好到了一定境界。

当然,对那位喜欢淘旧杂志的失主而言,就是另一种说法了。

不过,活该。

骆必达拿着话筒的手却没有松开,但他知道自己必须快点离开这里。

他的确帮了简若宁一个忙,但是却是以一个马贼的方式——骆必达绝不能以一个马贼的身份出现在她面前,即使是做了件骑士才会做的事情。

马贼毕竟是贼,他自己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骆必达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离开能看见简若宁寝室阳台的地方,把手塞回裤袋时触碰到了手机,想起前面自己调了静音,心里隐约有丝预感,拿出来打开翻盖,果然发现一个呼叫多次的未接号码。

打那个电话的人叫是菲。

骆必达第一次见到是菲是在一个刚下过大雨的中午,他在食堂二楼独自吃饭,桌子对面忽然坐下来个女生,手里只有杯饮料和一把雨伞。

当时临近下午一点,用餐高峰已过,空桌很多,对方没必要和他共享一张桌子。但骆必达还是低下头,继续默不作声吃饭。

女生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瞥见男生披在桌角的雨衣,才悠然道:雨这么大你还骑车上课,真辛苦。

这句话让骆必达将一筷子豆芽往嘴里送的动作顿时停了一下。

对方“车”字出口的时候,他就已经认出了这个声音,虽然之前只在手机里听到过。

三天前A楼那堂社会学概论课课间休息时,骆必达边听MP3边趴在桌子上打盹,结果和他坐一起的陈镇上完厕所回来就发现好友的笔袋下面多了张折纸条。

骆必达在诧异中打开纸条,紧接着第二个动作就是把它塞进裤袋。

一旁什么都没看清的陈镇难免有些失望,说啊呀你急着收好干嘛,里面写了什么?约会吗……哎,老骆你去哪儿?

骆必达没有理会好友的询问,连MP3都没来得及拿下来便匆匆走出教室,不过不是找那个递纸条的人,因为骆必达自己比任何人都要清楚在这个两万五千多号人的校园里,隐藏一个人的气息实在是再容易不过的了。

他只是想找个僻静的地方按纸条上面的一个手机号码打过去。

骆必达知道假如不打这个电话,那么对方可能会以更加糟糕的方式出现。但作为一个马贼,他更不相信自己会被别人察觉。

因为那张字条上除了手机号码,只有短短一句话——

“我的车呢?偷车贼。”

追溯起来,是菲的那辆自行车可以说是个上帝安排的陷阱。

一周前,老瓦问骆必达能不能给他搞一辆绿色的城市车,新旧无所谓。骆必达看在合作了挺久的份上答应了,当天便在学校四处寻找。因为老瓦要得急,他看中一辆后当晚就下手了。

也就是那天晚上八点多,是菲在教学楼里面位置最偏僻的G楼二楼上课,因为内容无聊,便坐在最后一排翻看杂志,期间不经意地往窗外望了四五次,至少有三次都看到楼下一个人没背书包,在楼下停车场这里边走边张望。

是菲当时也没在意,看完杂志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一小会儿。事实证明这短短一小会儿的代价巨大。放课下楼后她去取车,发现坐骑不翼而飞,恍然大悟想起别人跟她说过的偷车贼作案程序:来回几次瞄好目标,再忽然下手。

现在一想,之前那个来回晃悠的男生就是最大嫌疑人,因为从她最后一次看见那人直到自己下课发现车被盗,也就四五分钟而已。

也叫上天有眼,骆必达那天社会学概论课课前十分钟,是菲正好在A楼找同学,出来时看到楼前有排自行车让风给刮倒了,当时路过的学生里只有一个人走上去把那些倒下的车子一辆辆扶起来。

她记得他的发型和身形,也记得他的穿着,跟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无奈她自己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个家伙就是小偷,所以就冒险跟踪着来试探一下他。

骆必达听了是菲的犯罪现场目击陈述后觉得真是天大的冤枉。

那天夜里他的确在G楼附近找到了很中意的猎物,但因为知道自己所处的位置不太安全,很容易被人看到,所以来回踌躇许久之后终究没下手,最后跑到U楼近才找到了满意的目标。

至于在他离开G楼附近后是谁偷走了是菲的车子,骆必达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短短的四五分钟里,其实足够一个大胆或者说缺根筋的小偷下手了。

但是他自然不能对是菲这么实事求是的说,自己当时的确形迹可疑,最大嫌疑他是跑不了的。所以在电话里骆必达对那晚的解释是自己是在找一串丢失的钥匙而已,然后恭喜是菲有个不错的记忆力,可惜好像用的不太是地方,有这本事她该去考个英语专业八级什么的,最后祝她能如愿以偿抓到那个小偷。

说完骆必达便挂了电话,对方倒也没再打来。

三天之后的食堂二楼,骆必达放下筷子,再度仔细审视眼前的女孩,长相还算干净,只是她的眼角,两侧弯曲的弧度好比残月之钩,即使眼镜镜片也掩盖不住那种淡淡的妖异。

是菲知道他凭声音已经认出自己,便道,上次电话里忘自我介绍,我叫是菲。

骆必达说我还以为你姓吴,叫无聊。

女孩反而笑了,笑容和她的声音一样能愉悦人:那件事情我已经不追究了,我没有确凿证据,不该随便诬陷你,今天纯粹是路过。

话虽如此,骆必达已经觉得这顿饭索然无味,连餐具都懒得收拾,拿起雨披和书包道:很高兴你有这样的觉悟,我就不说再见了。

说完起身要走,是菲却也不拦,只是淡淡问了句:这个学校小偷不少,你的车子可锁好了?

骆必达定住,回头,发现自己刚才吃饭的餐盘边上,已然多了一小串钥匙。

他这才悟到自己之前一心想赶在食堂窗口关门前打饭,在楼下停完车后只记得收雨披,却没把钥匙拔下来。

是菲拿起饮料抿一口,眼睛却看着外面的雨后阴天,直到男生伸手拿钥匙时她才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弯曲的眼角看着对方,似笑非笑:就这么拿走了?

骆必达没说话,只是手指尖用力摩挲着钥匙的金属表面,还能隐约感觉到上面的潮气。这不是一个路不拾遗的时代,假如不是前面是菲及时将钥匙取下来,他的车子很可能早被两万多号学生里的任何一个顺手牵羊。

这车对他很重要。

许久,马贼沉吟一声,讲,不管你到底信不信我,我现在都欠你一个情,需要我还的话就找我。

桌子后面的女孩并没有表现出激动和欣喜,也没有立刻提要求,只是眼角在一瞬间弯曲得更加蜿蜒,然后放下饮料杯,示意他可以离开。

所以几天后,在那个为简若宁偷车的夜晚,骆必达看到是菲的未接来电,就知道还那个人情的时候到了。

就像好人也会有臭毛病那样,坏人也会有好习惯。

比如王俊伟。

说他坏人,是因为他可以被称作一个道貌岸然的花花公子,肆意玩弄过很多女孩子的感情——或者不止是感情。

说他有好习惯,是因为他总是坚持锻炼身体,每周二和四的下午三点都会去学校东门那里的体育场练长跑,然后再一路跑回自己宿舍。当初那些没大脑的女生当初没少陪着他一起练长跑,是菲就曾是其中之一,所以她很清楚他的习惯。

是菲当然也很清楚王俊伟的车子长什么样,用什么样的车锁,平时停在什么地方,然后把这些都告诉了骆必达,但后者根本没有予以理会。他知道是菲也许就等着自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出现在那辆车的边上,然后第二天传来王俊伟车子被盗的消息——那么这和他承认自己是偷车贼又有什么区别呢?

马贼不是傻瓜,他不会去偷王俊伟的车子为是菲报仇。

事实恰恰相反。

王俊伟一身运动短打的装束从体育场走出来,脖子上挂着擦汗的毛巾,然后在经过体育馆前面时看到那辆没上锁的捷安特跑车。

东门的体育场平时除了上课是不太会有人去的。由于早上下雨,今天的室外体育课都被取消,所以这里人迹罕至。也正因为如此,虽然这辆蓝绿色的跑车停在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但很孤苦伶仃的样子依然能吸引人的注意力。

王俊伟只是迟疑了一下,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便很有意思:他边打量着车子边慢慢走过去,但过了不一会儿又折了回来,像在地上找丢失的钥匙之类的东西,但仔细观察的话会发觉他的目光没少往那辆车子打量。

“捷安特变速跑车,七八成新,市价六百左右。”

两百米开外的教学楼屋顶上,一个拿着望远镜的人估计王俊伟心里此刻正在说这句话。在此之前是菲跟他说过,王俊伟这人骨子里十分喜欢贪小便宜,不管是搞班级活动留下来的奖品和边角料还是肯德基麦当劳的塑料吸管统统都会纳入囊中,有一次还偷过学校计算机房的空调遥控器,就因为那牌子和他们家的一样,而他们家的那个遥控器坏了。

所以这回就给他个大便宜占。

王俊伟还在犹豫,他要找的那串钥匙似乎永远都找不到一样,但是自行车上留下的那串钥匙却一直在自己的眼前晃荡,像是要把他催眠,又像是个在摇摆四肢的美女,极力诱惑着他像自己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