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级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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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所有者权益(4)

4.2.1盈余公积增加的核算

企业提取盈余公积,实际上是对企业净利润的一项先行分配,即企业在分配给投资者利润之前的一项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户;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

4.2.2盈余公积减少的核算

4.2.2.1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账户;用任意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账户。

4.2.2.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一般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实收资本”账户;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贷记“股本”账户。为了保持原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变,转增资本时也应按原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增加各投资者的股权。

由于实收资本(或股本)和盈余公积都属所有者权益的构成内容,企业的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只是所有者权益内部各项目的彼增此减,并没有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增减变动。

4.2.2.3盈余公积派送新股

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股份有限公司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时,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账户,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账户。

[技能操作]:

[学中做]

[业务资料]:东方公司2009年发生盈余公积的经济业务如下:

业务1东方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为3000000元,以前年度没有未弥补的亏损。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该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500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300000

——任意盈余公积150000

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000000×10%=300000(元)

本年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000000×5%=150000(元)

业务2东方公司经股东大会批准,用以前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弥补当年亏损,当年弥补亏损的数额为150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50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150000

业务3东方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原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元,甲、乙、丙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和25%。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批准,该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100000元转增资本。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0000

贷:实收资本——甲40000

——乙35000

——丙25000

业务4东方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将法定盈余公积300000元转增股本。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300000

贷:股本300000

[做中学]

[业务资料]:

业务1企业的盈余公积只能用于转增资本,不能用于弥补亏损,对吗?

业务2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吗?留存收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吗?

业务3企业用盈余公积转弥补亏损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也不影响留存收益总额的变化,对吗?

【资料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法定盈余公积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不依照本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任务4:利润分配核算

[知识要点]:

1.利润分配的概述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决议等规定,对企业已实现的净利润进行的分配。

1.1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年初未弥补亏损)+其他转入

1.2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一般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2.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主要指指超过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限后,仍未补足的部分。

1.2.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当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1.2.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在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可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利机构批准,也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2.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2.5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提取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

2.利润分配的核算要点

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该账户是所有者权益类,借方登记按规定实际分配的利润数,或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转来的全年亏损总额;贷方登记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借方转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年终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该账户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年度终了时,企业应将“利润分配”账户所属其他明细账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结转后,除了“未分配利润”明细账外,其他明细账应无余额。

[技能操作]:

[学中做]

[业务资料]:东方公司2009年末发生利润分配核算的经济业务如下:

业务1经股东大会批准,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8000元。

业务22009年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有贷方余额400000元,当年实现净利润为910000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业务3按照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00元。

业务4实际向股东支付现金股利400000元。

业务5按照董事会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每股面值1元的股票股利30万股。

业务6将“利润分配”账户下的其他明细账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1)借:盈余公积8000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8000

(2)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5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91000

——任意盈余公积45500

(3)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400000

贷:应付股利400000

(4)借:应付股利4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

(5)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300000

贷:股本300000

(6)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365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10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5500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400000

——转作股本的股利300000

结转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有贷方余额为473500(元),[400000+910000-836500=473500(元)],表明该公司累计有473500元的未分配利润。

[做中学]

[业务资料]:

业务1企业当年发生亏损,留存收益总额会发生变化吗?

业务2企业宣告向投资者发放现金股利,留存收益总额会发生变化吗?

业务3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化吗?留存收益总额会发生变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