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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中做]
[业务资料]:东方公司2009年发生实收资本的经济业务如下:
1.企业接受货币资产投资的核算
业务12009年3月1日,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东方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元,甲、乙、丙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和25%。接照章程规定,甲、乙、丙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分别为400000元、350000元和250000元。东方公司如期收到甲、乙、丙一次缴足的款项。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000
贷:实收资本——甲400000
——乙350000
——丙250000
业务22009年5月1日,丙和丁共同出资设立东方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元,丙和丁持投比例分别为60%、40%。按照章程规定,丙和丁出资分别为60000元、40000元;分两次以现金出资,5月1日首次出资40000元,其余部分于11月1日缴足。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5月1日收到首次出资时:
借:银行存款40000
贷:实收资本——丙24000
——丁16000
11月1日收到其余资本时:
借:银行存款60000
贷:实收资本——丙36000
——丁24000
业务3东方公司通过证券公司发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5元。双方约定按收入的2‰计算证券公司发行费,发行费采取在发行收入中扣除的方式支付。股票发行完毕,股款已结算并转入东方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49900000
贷:股本10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9900000
公司发行股票收入=10000000×5=50000000(元)
公司支付发行手续费=50000000×2‰=100000(元)
实际收到的金额=50000000-100000=49900000(元)
由于是溢价发行股票,东方公司应将股票的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即股票面值的部分(10000000×1=10000000)记入“股本”账户,其余部分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和佣金等发行费用后(50000000-10000000-100000=39900000)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2.企业接受非货币资产投资的核算
业务4东方公司接受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该机器设置的价值为200000元(合同约定的固定资产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并与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相等。东方公司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及实物转移的相关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200000
贷:实收资本——乙公司200000
业务5东方公司接受丙公司投入原材料一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元,丙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约定丙公司投入该批原材料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为234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实收资本——丙公司234000
业务6东方公司接受丁公司投入的商品一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价值(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部分)为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000元,丁公司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约定丁公司投入该批商品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为117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实收资本——丁公司117000
业务7东方公司接受甲公司以一项专利及一项非专利技术进行投资。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价值60000元、非专利技术价值40000元,与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相等。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60000
——非专利技术40000
贷:实收资本——甲公司100000
3.实收资本增加的核算
业务8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东方公司,原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元,甲、乙、丙持股比例分别为40%、35%和25%。如今,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经批准,A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00000元,使注册资本达到1500000元。甲、乙、丙按照原出资比例分别追加投资,东方公司如期收到甲、乙、丙追缴的款项。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实收资本——甲200000
——乙175000
——丙125000
A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甲、乙、丙三方按原持股比例增加投资,甲出资:500000×40%=200000(元),乙出资:500000×35%=175000(元),丙出资:500000×25%=125000(元)。
4.实收资本减少的核算
业务9丙和丁共同出资设立C有限责任公司,原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元,丙和丁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现在由于资本过剩,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1000000元。C有限责任公司按原投资者持股比例返还资本,以银行存款支付。C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实收资本——丙600000
——丁4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
应返还丙的资本=1000000×60%=600000(元)
应返还丁的资本=1000000×40%=400000(元)
业务10东方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股票为20000000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元,盈余公积1500000元,未分配利润3500000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东方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1000000股并注销。假定C股份有限公司按每股2.5元回购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处理如下:
(1)回购时:
借:库存股250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0
实际支付的金额=回购的股数×回购价格=1000000×2.5=2500000(元)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1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500000
贷:库存股2500000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2500000(元)
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1000000×1=1000000(元)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产生借方差额1500000元,则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由于东方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元足够冲减,因此不需要冲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业务11东方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20000000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元,盈余公积1500000元,未分配利润3500000元。经股东大会批准,东方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1000000股并注销。假定东方公司按每股5元回购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处理如下:
(1)回购时:
借:库存股500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00
实际支付的金额=回购的股数×回购价格=1000000×5=5000000(元)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1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
盈余公积15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500000
贷:库存股5000000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5000000(元)
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1000000×1=1000000(元)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产生的是借方差额4000000元,则依次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2000000元、“盈余公积”账户1500000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500000元。
业务12东方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20000000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0元,盈余公积1500000元,未分配利润3500000元。经股东大会批准,C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回购本公司股票1000000股并注销。假定东方公司按每股0.8元回购股票,不考虑其他因素,会计处理如下:
(1)回购时:
借:库存股8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
实际支付的金额=回购的股数×回购价格=1000000×0.8=800000(元)
(2)注销库存股时:
借:股本1000000
贷:库存股8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0000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800000(元)
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1000000×1=1000000(元)
“回购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注销的股票面值总额”,产生的是贷方差额200000元,则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账户。
[做中学]
[业务资料]:
业务1企业设立时,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一般企业和有限责会任公司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股份有限公司也通过该科目核算,对吗?
业务2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如何处理?
业务3企业收到以非货币资产投入的资本时,该资产以什么价值入账?
业务4企业收到以非货币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实收资本以什么价值确定?
业务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发行费用,如何处理?
【资料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任务2:资本公积核算
[知识要点]:
1、资本公积的概念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2、资本公积的来源
企业的资本公积的来源有两种渠道:一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二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2.1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是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形成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原因有投资者超额缴入资本、溢价发行股票等。
2.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主要由以下交易或事项引起:
2.2.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2.2.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
2.2.3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如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2.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2.5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资本公积核算要点
3.1账户设置
企业应设置“资本公积”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贷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增加数额,借方登记资本公积的减少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资本公积的结存数额。根据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不同,应设置“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