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他们的绩效工资是按每个月完成了多少项目来计算的。不过,每个项目的绩效工资,公司却不会一次性发给他们,而是一部分按月度绩效发放,一部分按季度绩效工资发放,还有一部分则到年底按年度绩效工资发放。公司的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如何面对这种分段发放的绩效工资呢?
专家提示
TIP1绩效工资分段发放的形成
很多用人单位在实施内部结构工资的时候,设计了绩效工资,旨在将员工的个人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使得绩效工资成为工资中的变动工资,有利于体现“按劳付酬、多劳多得”的工资分配原则。同时,针对员工不同时期的工作业绩,又会将绩效工资分解为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从而,造成了对员工绩效工资的分段发放。
TIP2确定总额与支付形式
绩效工资不管如何发放,都是员工工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键在于用人单位与员工是否约定了绩效工资总额标准与绩效工资的支付形式,如约定绩效工资总额标准为两千元,其中百分之五十按月度绩效工资形式,通过月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并发放;百分之三十按季度绩效工资形式,按月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计算并在季度末一次性发放;百分之二十按年度绩效工资形式,通过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计算并一次性发放。这是确定了绩效工资总额标准形式。又如未确定绩效工资总额标准,类似于业绩奖金的形式,视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与员工个人业绩状况而定。这两种形式是较常见的。
若用人单位在明确绩效工资总额标准的情况下,将绩效工资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入到员工工资标准中,则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应按此标准执行。
若用人单位在工资标准未纳入绩效工资部分,只将绩效工资作为浮动奖金算作员工奖励性收入的情况下,则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就不含绩效工资。只是在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时,计算平均工资应将统计周期范围内的绩效工资计入在内。
超级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